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
有了一些收獲以后,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么問題來了,應該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 篇1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yè)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guī)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yè)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yè),忠誠教育事業(yè),獻身教育事業(yè)。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耙郧橛,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yè)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yè)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xiàn),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yè)的具體表現(xiàn)。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于教師的人格。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征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guī)范,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體現(xiàn)。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guī)范、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于對事業(yè)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并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yǎng)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身作則的人。
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guī),以模范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jié),節(jié)節(jié)是楷模!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圣!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yǎng)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
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zhí)著的愛,才能激發(fā)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yè)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里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fā)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了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fā)展方向。
總之,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和為祖國教育事業(yè)無私奉獻的敬業(yè)精神,有新時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
每一位學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師的關愛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讓師愛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學生交流,用愛去和學生溝通,建立起師生間的真摯情感,才會叩響學生心靈深處的琴弦,引起學生情感的共鳴,讓學生接受你的教誨。因此,我們對學生要真誠相待、真心關愛,用師愛的真情去感染他們、幫助他們,用師愛去換取學生的尊重與理解;用師愛去激發(fā)學生學習知識的興趣。讓他們在師愛的氛圍中學習知識,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
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愛一個學生就等于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于毀掉一個學生。慈祥的笑容、親切的言語、文雅的舉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聲色俱厲的嚴格,更能貼近學生的心靈,更能取得教育的實效。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yǎng)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fā)展。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 篇2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是關愛,尤其是幼兒園的孩子,更應當受到社會、家庭和幼兒園的關注、呵護與培養(yǎng)。作為一名幼兒教育工作者,更應當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這份責任。怎樣才能當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呢?孩子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我們教師應該精心的呵護著,尊重、理解、平等的對待每個孩子,保護幼小的心靈,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思想上得到進一步升華,尤其是這次的學習,對我觸動更大,深深的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幼兒園為孩子們創(chuàng)造了游戲、學習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使他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全身心的保護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傷害,更進一步強化我們的責任和保護孩子的意識,我們每位教師時時刻刻嚴格約束自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做出表率。未成年人的保護越來越被人們接受和重視,保護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呵護著他們幼小的心靈不受到傷害,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通過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們的認識,要對幼兒實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須把教育建立在愛、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利地指導了我們每位教師們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鏡子時刻的檢驗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個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覺地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孩子們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樣孩子也不例外,他們都渴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關愛,也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和肯定,是國家的未來祖國的希望,我們對他們的合法權給予特殊呵護,也是一項具有挑站性的工作,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到其中,我們每一個人一起完成,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的成長,成為一代強人,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沒有愛,就沒有教肓”,教師的天職就是給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種”希望的“田野”。以大愛的心胸去關愛幼兒,改變觀念,注重言語表達,尊重幼兒,升華師德,強化情感,去愛幼兒,去愛教育,讓教育與愛同行。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如此等等贊美之詞,根本沒有對教師所從事的工作做全面的理解。其實,教師所從事的工作是一個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年我還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各種《守則》和《規(guī)范》;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盡管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就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但長期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雖然存在著,我們國家曾經(jīng)有過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不斷發(fā)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fā)生,而我們的教師迫于時代與社會和實際生活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wèi)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xiàn)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我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作為教師,我們可以利用《教師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作為未成人的學生,當他們的合法權益一旦遭到非法侵害時,他們又怎么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為了切實保護廣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把他們培養(yǎng)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yè)接班人。本法制定的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共分為七章五十六條。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是家庭保護、第三章是學校保護、第四章是社會保護、第五章是司法保護、第六章是法律責任、第七章是附則。除了家庭保護之外,重點是學校保護,在有關學校保護方面,本法做出了如下規(guī)定:
1.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yǎng)未成年人獨立思考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fā)展;
2.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guī)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3.學校應當根據(jù)未成年學生身心發(fā)展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
4.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加重其學習負擔;
5.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他們進行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6.學校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等其他教育機構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
7.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根據(jù)需要,制定應對各種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fā)事件的預案,配備相應設施并進行必要的演練,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8.學校對未成年人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所以,當我們的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同樣應當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如我在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后,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在平時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嚴格規(guī)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guī)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現(xiàn)在是二十一世紀,教師對學生的課堂教學不能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和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huán)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接納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淀學養(yǎng)。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于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于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庇眯慕、創(chuàng)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chuàng)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fā)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guī)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yè)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我堅信: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正確領導,正確地運用國家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職責,通過我們每一位教師的努力,既要用法律手段保護好我們自己,更要保護好我們的學生,只有這樣,我們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才能再上一個新臺階,我們學校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
由于未成年人體力智力都未發(fā)育成熟,獨立性差,喜歡結伙聚群玩耍,若與有不良行為的人或有犯罪行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保護未成年人,關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讓祖國花朵在陽光下健康成長。關注我們吧!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 篇3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和實施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yōu)化少年兒童成長環(huán)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fā)性,救濟、回復已經(jīng)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毙律闯赡耆说娜烁褡饑烙绕渲匾。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的特點。
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
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yǎng)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斗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huán)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心得體會】相關文章: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06-22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20篇09-27
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活動總結06-26
未成年人保護法講座心得范文11-08
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講座心得范文12-27
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月主題活動總結12-12
暑假實踐心得體會_心得體會05-26
心得體會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