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2
1、車輛管理嚴格嚴守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的要求,主要負責人員定時督查;
2、接送幼兒老師要認真執(zhí)行《車上安全制度》;
3、對不遵守制度的不認真履行責任的人,要及時提出警示告誡,嚴重的.匯報上級領導,予以相應處理。
車上安全制度
1、幼兒要在老師保護下上、下車;
2、中大班幼兒要謙讓托小班幼兒,保證他們有座位;
3、站立車上無座幼兒老師要隨時提醒他們抓好把手,避免緊急制動時摔倒;
4、有座位幼兒要抓牢把手,避免剎車時頭碰前面;
5、幼兒在車上要注意不吃東西,避免吞咽時嗆入氣管;
6、坐在車窗邊的幼兒頭手不準伸出窗外;
7、車輛行駛時人不得靠在車門上,避免車門誤開,摔出車外;
8、幼兒不得站在車座位上,避免車輛搖晃時摔下去;
9、坐在過道和第一排幼兒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
10、乘車人要保護車上衛(wèi)生,不在車上亂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傷害,扔垃圾人要承擔一定責任。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3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虼蚣堋=铀屠蠋熃o每一位學生系好安全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jù),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shù),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xiàn)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一、如發(fā)現(xiàn)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4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guī)范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guī)范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guī)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敖铀陀變呵闆r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并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后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后,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并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lián)系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fā)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后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后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zhí)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fā)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后作好書面記錄。
2、衛(wèi)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衛(wèi)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并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著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日常檢修制度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5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一天應回到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持續(xù)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職責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五、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1)“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闖燈越線、不準只躲不停、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吸煙開車、不準接打手機、不準疲勞駕駛、不準超載行駛、不準開帶病車。
。2)“一牢記”:
連續(xù)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yǎng)工作,要開正點車、安全車、衛(wèi)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務必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防范規(guī)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務必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shù)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職責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yǎng)路費、安全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及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職責。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發(fā)現(xiàn),除按規(guī)定收費外,經濟損失全部自負,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jié)約燃料,節(jié)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6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7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贌o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幼兒園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園長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然后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幼兒園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六、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校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幼兒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須等車停穩(wěn),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fā)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學校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wěn)后方可發(fā)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xiàn)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次。
七、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xiàn)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wěn)而幼兒下車,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責任。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過站點下車)不回家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老師)護送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某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xiàn)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ㄒ唬閷ξ覅^(qū)范圍內所有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幼兒園因教育、教學需要用于運載學生的9座以上機動車(含學校、幼兒園自有和租用的車輛,以下簡稱校車)加強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和《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特擬定《寶安區(qū)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內容包括《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檔案管理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監(jiān)督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培訓規(guī)范》和《責任與處罰》等六個部分。
。ǘ└鶕(jù)《關于規(guī)范管理街道社區(qū)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的通知》(深寶府辦[xxxx]94號)的精神,街道社區(qū)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三)區(qū)教育局、街道教育辦和各學校、幼兒園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學校應安排專項的交通安全經費,用于校車安全檢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事故預防和駕駛員培訓等開支。
第二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不符合該辦法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該辦法的駕駛人一律不準聘為校車駕駛人。
。ǘ⿲W校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必須與車主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確安全責任的條款;學校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學生、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
。ㄈ⿲W校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ㄋ模⿲W校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jù)核載人數(shù)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fā)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jiān)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
。ㄎ澹⿲W校聘用自有校車駕駛員時,要嚴格把好駕駛員的`資格關,建立完善包括駕駛員個人資料的管理檔案。
。⿲W校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學校的時間內學校必須將《校車許可證》和《校車駕駛人證》收回。
(七)學校自有的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并不得租給他人。
。ò耍⿲W校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在實際地點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緊急情況下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ň牛⿲W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駕駛員培訓,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定期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寶安區(qū)校車檔案管理規(guī)范
。ㄒ唬⿲W校、幼兒園應當對使用校車情況建立檔案。街道轄管學校報街道教育辦備案,直屬學校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ǘ┬\嚢踩芾頇n案目錄
1、校車管理規(guī)章制度;
2、學校與區(qū)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簽訂的交通安全責任書;
3、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與校車管理員、校車駕駛員、跟車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4、學校與校車承租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ㄈ⿲毎矃^(qū)接送師生的車輛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一)
1、校車許可證;
2、經轄區(qū)交警部門查驗的校車安全檢測表;
3、45°現(xiàn)用校車彩照及經交警部門現(xiàn)場查驗證明;
4、校車行駛證復印件(驗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檢測證明;
6、校車座位安排表;
7、校車購買保險票據(jù);
8、租用的車輛客運資質證明;
9、交警、車管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資料;
(四)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二)
1、校車駕駛人證;
2、駕駛員三年以上無不良行駛記錄證明(附近期脫帽彩色照片);
2、駕駛證復印件(經交警部門查驗,驗原件存復印件);
3、當?shù)貐^(qū)級公辦醫(yī)院體檢證明;
4、駕駛員、司乘管理人員與校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5、交警、車管部門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關資料。
(五)每車每趟必須填寫《寶安區(qū)接送學生往返路線安全記錄表》,該表格式見附件三。
(六)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學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車搭乘學生名單》表格見附件四。
。ㄆ撸⿲毎矃^(qū)校車安全專項檢查表,表格見附件五。
第四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guī)范
。ㄒ唬﹨^(qū)教育局對學校校車管理實行獎懲制度,對校車管理混亂的學校提出批評,并限期整改;對未整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學校全區(qū)通報批評;對發(fā)生校車安全事故的學校做出教育行政處罰。
。ǘ﹨^(qū)教育局年終對各學校全年校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由于工作失職,不履行領導責任,導致發(fā)生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校車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有關領導責任。
。ㄈ┐嬖谥卮蟀踩[患或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的學校、幼兒園不得參加當年的規(guī)范化、優(yōu)質化督導評估。
第五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監(jiān)督規(guī)范
。ㄒ唬﹨^(qū)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應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與公安交警部門聯(lián)合的校車安全檢查;每月應與公安交警部門溝通了解交警部門查處的校車信息,并做出相應處理。
(二)區(qū)教育局應對社會公布校車安全監(jiān)督投訴電話,廣泛接聽和處理來自社會有關校車安全的投訴。
。ㄈ└鲗W校應將交警部門、教育部門、學校的校車投訴電話張貼在校車的后方玻璃上,廣泛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ㄋ模﹨^(qū)教育局在全區(qū)統(tǒng)一聘任10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街道教育辦在街道范圍內聘請1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各學校根據(jù)需要聘任兼職校車監(jiān)督員。校車監(jiān)督員直接向街道教育辦或區(qū)教育局報告校車違規(guī)情況。
。ㄎ澹﹨^(qū)教育局、街道教育辦應在接到有關校車違規(guī)投訴的三日內就投訴進行調查并將結果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并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交警部門和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
(六)建立校車安全監(jiān)督獎勵制度,設立專用經費對工作出色的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規(guī)定。
第六章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培訓規(guī)范
。ㄒ唬┬\囻{駛員平時應自覺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熟悉交通安全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學校必須定期召開校車駕駛員工作例會,通報校車安全駕駛情況,組織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guī)和技術的學習,切實加強校車行駛的安全管理和駕駛員隊伍的建設。
(三)每學期開學前請交警部門派出民警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guī)和駕駛技能培訓。此項工作可由學校單獨進行或由街道教育辦統(tǒng)一組織進行。
。ㄋ模┙值澜逃k每年可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通知學校不再續(xù)聘。
第七章責任與處罰
。ㄒ唬⿲W校、幼兒園未將使用校車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備案或者未按規(guī)定查驗校車的,由區(qū)教育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行政處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學校,責令停辦。
。ǘ⿲W校、幼兒園使用未取得《校車許可證》的機動車運載學生的,由區(qū)教育局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
(三)學校、幼兒園未按規(guī)定對校車履行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嚦d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違法行為被查獲1次的,區(qū)教育局責令學校辭退校車駕駛員并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警告處分;被查獲2次的,區(qū)教育局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撤職處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9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shù),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shù)。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jù)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lián)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jù)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xiàn)。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0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老師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1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別是配合縣教育局安穩(wěn)股校車監(jiān)控平臺監(jiān)督,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 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2
一、出車時間
1.每輛校車早晚出車時間由司機根據(jù)校車寶寶人數(shù)、路線按照幼兒園的作息時間確定。
2.執(zhí)行時間標準參照中央一臺的北京時間。
3.確定的時間和中途調整的時間先報主管領導通知到各部門之后方可執(zhí)行。 如未經批準私自變更出車時間造成后果的,從嚴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出車登記
校車出入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如未到出車時間打開大門讓校車提前出車的或出車(包括校車其它外出)未進行登記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三、寶寶上車時間
1.班級教師必須在出車時間5分鐘之前將寶寶送上校車。
2.因特殊原因未及時送校車寶寶上車的班級,司機和隨車教師在出車前5分鐘內通知班級。
3.未及時在出車時間前將寶寶送上校車的班級追究班級教師責任,出車前五分鐘之內未通知班級教師及時送寶寶上校車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交接記錄
隨車教師、班級教師早接和晚送寶寶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xù),凡未進行辦理交接手續(x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因未進行交接手續(xù)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接送卡證
1.接送校車寶寶時要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時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晚送時,家長必須提供家長證、校車接送卡,否則一概不予接走幼兒。
2.早上不坐校車而晚上坐校車的寶寶由班級老師向家長發(fā)放校園接送卡,隨車老師晚送時要向家長收取校園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班級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園接送卡。
3.早上坐校車而晚上不坐校車的'寶寶,隨車教師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家長晚接時班級老師要向家長收取校車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隨車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車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其它規(guī)定
1.校車司機與隨車教師必須遵守幼兒園相關管理制度,確保自身與幼兒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車寶寶由班級教師接進班級,第二批校車寶寶由隨車教師送進班級,不得讓寶寶私自進教室。
3.隨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并得到許可的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隨車教師與班級教師必須做好交接,隨車教師要做好記錄以免遺漏。
4.隨車組長要落實隨車教師的責任,在跟車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幼兒在車內的狀況,發(fā)現(xiàn)幼兒有異常舉動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隱患。
5.隨車教師在寶寶入園上車時要對寶寶進行晨檢,發(fā)現(xiàn)狀況時要及時與家長溝通,不宜上車的寶寶應要求家長帶回。在跟車結束時,隨車教師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幼兒或物品被遺留在車上。
6.司機與隨車教師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及時并準確的做好工作記錄,以便隨時接受主管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檢查。
7.隨車教師有責任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有責任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校車司機必須在隨車教師檢查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由隨車教師示意開車,方可啟動車輛前行,在行駛過車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
9.校車司機有責任督促隨車教師時刻關注車內的狀況,必要時要停止行駛,排除安全隱患后再開車。
10.校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試車,保證車輛一切正常方可出車,如發(fā)現(xiàn)問題時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并進行搶修。
11.校車司機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車輛的整潔衛(wèi)生。
12.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幼兒園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3
為規(guī)范我園校車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行駛過程中嚴禁超速超載。駕駛員需參加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二、跟車教師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三、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應制止幼兒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門窗要關好,嚴禁幼兒把頭、手伸出窗外。幼兒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五、行駛過程中,跟車教師應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俊
六、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后果自負。跟車老師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七、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八、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各班教師提前通知到跟車老師及司機。
十、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后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處備案。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4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shù)毓步煌ü芾聿块T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六、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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