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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11-11 07:49:02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fā)現(xiàn)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wèi)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yè)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xù)。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2

  1、班級財產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

  2、教室財產破損、失少,班主任應立即到總務處填表報修,并辦好賠償手續(xù)。總務處必須兩天內給予修復。(特殊情況除外) 3、總務處每周進行不定期檢查。其結果作為班級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據之一。

  4、檢查評分標準:

  (1)財產損壞、失少不報被查實的,每件扣1——2分。

  (2)無故浪費電源的(電燈、電扇及其他用電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學后,人離教室但門、窗不關的,扣1分。

  5、教室內有他班代號凳的,每張扣1分。

  6、公共場所發(fā)現(xiàn)本班代號凳亂放的,每張扣1分。

  7、凡損壞需賠償的財產,每登記1件扣0.2分。(不需要賠償的'財產報修登記不扣分)

  8、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處罰外,還要視情節(jié)加倍扣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jié)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huán)境,使學生養(yǎng)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guī)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xié)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tǒng)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涂寫、刻字。對于亂涂、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并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xù)。 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xù)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jié)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布于門廳處 。期末匯總上交學校。

  賠償標準如下: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涂、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墻壁損壞、亂涂、亂刻或有污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只30元,鎖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講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樓道及教室宣傳牌每塊40-100元。

  10、衛(wèi)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管理,勤儉辦學,反對浪費,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的財產、物資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的物質條件。管好、用好財產是貫徹勤儉辦事業(yè),節(jié)省財政支出的重要內容。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對待,樹立人人愛護校產的良好風氣,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2、財產實行歸口管理,加強維護。按照財產物資的'類別和使用情況,分別由各年級組(班級)、教研組(室)等有關職能部門專管專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權責結合。(附各室責任人及財物管理范圍)

  3、校財自我批評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經考核詳細記載。每學年六月上旬核對全校財產,發(fā)現(xiàn)溢、缺要及時查明原因,根據情節(jié)進行批評教育、賠償(詳見賠償制度),并相應調整帳務,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據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財產(包括贈送、調撥等物)必須先辦理入庫手續(xù)后交專人保管,方可報銷。

  5、私人或外單位需借用財物,需憑借條或介紹信經管理責任人同意并報總務處批準備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內由責任人督促歸還。貴重物品如電腦、攝錄音像設備、高級樂器等或教室場地出借必須經校長或分管校長同意才能借用。

  6、集體宿舍根據學校財產庫存適當配備少量家俱,使用時必須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不得擅自挪用。必須增減使用時先要報?倓仗庌k理借退手續(xù)。

  7、低值易耗品中的衛(wèi)生用品(掃帚、拖把),各班級實行經費包干,一、二年級每學期定為20.00元,三~六年級每學期定為40.00元,超支不計,節(jié)約可補充班會費。各室衛(wèi)生用品限量配備,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確系使用年久,無法修復的財產物品由管理責任人填寫報廢單辦理報廢手續(xù),報廢手續(xù)、權限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教工調離學校必須辦理清退校產手續(xù),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門責任管理人辦理清退手續(xù)(填寫財物清理單),由各物品管理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才能辦理離校手續(xù)。

  10、各室組責任管理人員必須對庫存財產物品經常進行核查,對易燃、易爆、劇毒的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安全措施,領用必須專人審批,限量發(fā)放。

  11、要克服重錢輕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現(xiàn)有財產物資的潛力,做到物盡其中用,科學保養(yǎng),修舊利廢,綜合利用。提倡自己動手修理兩機一幕、門窗玻璃、開關電器等簡單設施,嚴禁無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隨意拆修電腦、音像攝錄等貴重設施。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5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qū)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tǒng)一收發(fā)、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xié)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qū)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并要辦好報廢手續(xù),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xù),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guī)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準。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jié)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6

  1、學校有一位領導分管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師生員工愛護公物,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風氣。對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有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無故損壞、丟失的,責令照價賠。

  2、為做好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建立有校財產物資保管員、校級領導參加的校級財產物資管理組及班級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組織。

  3、各班、室在開學初由總務處,向有關教師辦理財產交接手續(xù)。

  4、財產交接后,各班、室(音美體、儀器室、閱覽室、電腦室、食堂),不得將財產私自搬遷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

  5、總務處在期中作一資助全面校產檢查,使用情況作好記錄。期末作全校性財產驗收。如有損壞和遺失的,一律按購價和制作的.實際價賠償,并扣其班級的競賽分。

  6、儀器室每學期末把財產的報損單送總務處(附單),經總務處核實,由總務主任簽字后方可報損。

  7、為了更好地使用校財產,保持物資完好,充分發(fā)揮財產、物資的作用,總賬上設立“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科目和設置《固定資產登記清冊》及班級《固定登記清冊》。

  8、為了改變無人負責和職責不明的現(xiàn)象,按班、室、人和存入點,落實到處、室、班、人,并簽訂《固定財產登記清冊》協(xié)議,定期檢查,誰用誰管。

  9、一切增添的資產要經過校長審批、保管員驗收簽章的手續(xù),由財會室審核入賬。一切減少的固定資產要經過校級財產管理組織鑒定,由校長報批。

  10、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在一般情況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換出售。但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和工作的前提下,經校級財產管理組織同意,校長審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時必須辦理出借手續(xù),收取一定的租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校內教師對教育用的設備借還都要在保管員處登記注冊。學校購入財產、物資,先有經辦人簽名,后由校保管員驗收簽名、登記。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到財務室核算報賬。

  11、班級財產管理組織對本班財產每月清查、盤點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年級組長和校級財產管理組織,每學期清查盤點一次,了解使用情況、調整賬目、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fā)現(xiàn)問題、改進管理措施。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7

  一、學校財產分固定財產、低值易耗兩部分,保管人員分別建立帳本和領物登記冊。

  二、圖書、儀器、體育器材、醫(yī)療機械、文娛設備、教具等固定財產專人分管,并造冊登記,定期清查。

  三、固定財產要根據需要分配使用,分室登記保管并建立嚴格的賠償制度,對低值易耗品要規(guī)定使用期限并辦理領發(fā)登記手續(xù)。

  四、學生用的課桌、凳、照明設備等,開學初一次配齊,并由班主任填寫使用登記表,使用中途若有變動要及時辦理增減手續(xù),期終檢查評比。

  五、教職員工調動時,所用財物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不能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六、學校公物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由借方出據,經總務主任批準方可辦理借用手續(xù),并按期限交還。

  七、消耗用品,嚴格管理,注意節(jié)約,對用量過大、消耗過多的,要請主管領導批準,對有些低值易耗品及體育器材、小型電教器材等物資要領新交舊。

  八、保管人員要經常對公物進行檢查,需要修繕的及時提出,經校委會會議研究及時維修,對任意破壞的.,要及時批評教育。

  九、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發(fā)現(xiàn)好人好事及時表彰,培養(yǎng)學生愛護公物的優(yōu)良品德。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8

  一、財產保管員應按財產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便于規(guī)范管理。

  二、校內全部國有資產不得擅自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xù),并要求按期歸還。

  三、學校貴重物品應設專人專庫(或專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證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盤點?偙9軉T與分保管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查核資,對清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按規(guī)定辦理入帳消帳手續(xù)。每月末應與財務會計人員核對各大類固定資產的金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校內設備一般不得擅自移動,必須移動時分保管員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總保管員,辦理設備移動手續(xù)并及時調帳。使全校設備做到有序流動。

  六、由個人使用并保管的財產,使用人到總保管員處領取并登記上帳,便于以后的`清點與查找。

  七、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總務處通知校財產保管員為其辦理財產清帳手續(xù)。

  八、分保管員在工作變動前由新、老分保管員和總保管員共同清點財產,并做交接手續(xù),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九、學校寒暑假,或節(jié)假日前,財產管理員及各實驗室、各專用活動室的管理員,應將自己所管理的儀器設備、貯存好、鎖好,并做好相應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節(jié)假日期間的財產物資安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三條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jié)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jiān)督任務。

  第六條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tǒng)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ㄒ唬┕潭ㄙY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

 。ǘ﹩挝粌r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jiān)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fā)、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動植物。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ǘ┵徣搿⒂袃斦{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ㄈ┳灾频墓潭ㄙY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ㄋ模┍P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ㄎ澹┓课莺徒ㄖ镆驍U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潭ㄙY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ㄆ撸﹫髲U、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ㄒ唬┕潭ㄙY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guī)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類的金額。

 。ǘ┕潭ㄙY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汽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guī)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ㄈ┕潭ㄙY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fā)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ㄋ模┕潭ㄙY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ㄒ唬┵徑ǖ姆课、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guī)定進行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ǘ┵徣氲墓潭ㄙY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ㄈ┳灾、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xx]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ㄒ唬┕潭ㄙY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yè)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ǘ└餍19苁覒3智鍧,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fā)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激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qū)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xù)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tǒng)計制度等。

  第四章責任

  第十六條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xiàn)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jiān)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0

  憲法規(guī)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zhí)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zhèn)洳椤6菚嬕⒔∪敭a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wèi)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fā)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xù),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1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分管校長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每項公物都應分類登記建帳,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撥的物資、下發(fā)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帳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指定專人分管負責,建立總帳,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各類功能室、各類器材室、門衛(wèi)室等都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單,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固定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品和建筑材料由總務處保管員建帳和保管,各部門的消耗品由各部門負責保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學期初、學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凡分配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學期初由總務處會同各部門管理員編寫固定資產清單,一式兩份,一份張貼部門,一份存總務處,學期結束時由部門管理員清點給總務處。

  五、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需調入調出,須經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維修,由班主任申請,總務處審核,學校審批的手續(xù)。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zhí)行賠償制度。

  六、各管理員應經常向使用人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做到誰使用誰保管,人人愛公物,物物有人管。

  七、學校公物出校,須憑總務處簽發(fā)的出校證明,經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驗收方可出門。

  八、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分管領導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zhí)行。

  九、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jié)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xù),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xiàn)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班級公物如有損壞要按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zhí)行班級財產檢查制度,每周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一、資產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2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guī)定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范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tǒng)一分類編號,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fā)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xù),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xù),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yè)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并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xiàn)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并裝訂成冊。

  三、財產采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倓仗幗M織人員采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采購、負責質量、數量、規(guī)格選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采購小組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fā)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guī)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wèi)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準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準,并注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tǒng)一收集并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并注銷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fā)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3

  一、財產內容

 。ㄒ唬┕潭ㄙY產;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huán)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年級、教研組、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沙發(fā)等物品。

  3、教室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寢室內床鋪及各類電器、桌凳等。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教學機房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等。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教具、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ㄒ唬┴敭a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對全部財產負責,總務處在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負責管理。

  3、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ǘ┴敭a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并報分管副校長審核,經校長辦公會同意,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xù),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guī)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1)購入、調入的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賬面原價、調撥價等記賬。

 。2)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

 。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fā)生的工資、材料費用等全部成本記賬。

  3、辦公用品的領用由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按照核定的人數統(tǒng)一到保管室領用。

 。ㄈ┴敭a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班級財產每學期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guī)定的配備設施目錄,負責財產年(期)初配發(fā)、登記工作,學年(期)末核實驗收工作。

  2、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一式二份),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管理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的執(zhí)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倓仗幵趯W期中對財產實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4、財產的年核方法及程序①暑期放假前一個星期,各處室部門、教研組和班主任要按照總務處配發(fā)的財產設施目錄清單對責任范圍內的財產進行一次自查,之后總務處派人進行核實驗收,并形成財產驗收報告。②每個學期結束前,圖書室、體育器材室、微機室、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保管員)要將所有領借、用圖書資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盤點。學期結束最后一周教務處和總務處聯(lián)合對以上部門進行財產驗收年核,年核辦法:查征訂目錄與實際數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帳單、入庫單與實物是否相符;查財物保管、使用情況看是否有損壞。根據驗核結果形成驗收報告。③驗收報告要寫出財產遺失或破壞的數字和處理意見。(參照財產物資賠償制度)報告一式三份,分別送辦公室和財務室各一份。

  5、由于工作調動或退休等原因離開原單位,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財產交接手續(xù),否則學校一律不予辦理調動有關手續(xù)。

  6、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等需要進行財產調整(或負責人變更)有關人員需到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xù)。凡是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將追查原領用保管人責任。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技術人員作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由相關人員書面上報,總務處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辦公會同意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jié)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室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變價處理在工會辦公室的監(jiān)督下進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學校專戶。

  三、公物的借用與損賠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單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由當事人根據損壞的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學校教職工攜公物出校門必須持總務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wèi)私自放行的,一經發(fā)現(xiàn)扣發(fā)門衛(wèi)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4、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四、財產物資賠償制度

  第一條:財產、物資損壞、丟失的索賠,由總務處負責,財務室進行協(xié)助。

  第二條:財產、物資在儲存過程中損壞、丟失,經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擺放、取用不當;

  2、收發(fā)失誤;

  3、由于未采取恰當措施造成財產、物資腐爛、霉變、蟲蛀、鼠啃等。

  4、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盜措施,造成財產、物資被盜。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況。

  第三條:財產、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的賠償,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發(fā)到個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與用品,包括各種教學用品、測試儀器、電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辦公桌椅柜等,在未達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丟失或非因公損壞時,由領用人自行進行賠償。

  2、各種財產使用年限:

 。1)電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圓規(guī):2年以上;

 。3)收錄機:3年以上;

  (4)跑表、計算器具:4年以上;

 。5)辦公桌椅:不能出現(xiàn)刻畫痕跡,不得私自撬鎖。

 。6)其他教學設備設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zhí)行。

  2、公共物品損壞、丟失,該物品的管理部門應及時確定責任人,由責任人賠償,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由該使用或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共同賠償。

  3、學生故意損壞、丟失學校財物,由物品歸口管理責任人確定當事人,由當事人賠償;無法確定當事人的,由管理責任人賠償。學生故意損壞的加倍處罰,并將其處罰事由通知家長(另見《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4、貴重物品如照相機、電視機、功放、攝相機、電腦、樂器等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制定相應的使用和保養(yǎng)制度,由于使用和保養(yǎng)不當造成損壞時,由責任人賠償。

  5、圖書、資料管理部門要建立借閱制度和相應的管理制度,丟失、損壞圖書資料,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因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學校在辦財產移交時如有財產丟失或損壞,應先進行財產、物資賠償之后才可辦理其它手續(xù)。

  第五條:財產、物資損壞、丟失后的索賠責任及賠償程序。資產管理干事將有關情況和應賠償金額等寫成書面報告,交總務主任簽字后,交財務室,并通知有關人員到財務室交款,或從其工資中扣回其應賠償金額,如賠償較大不能從當月工資一次扣回時,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額不能小于該責任人當月所發(fā)工資的50%。

  第六條:本校職工的親屬及來客損壞我校財產,由該職工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本制度對職工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七條:賠償款項由學校財務室統(tǒng)一收取,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收取賠償款項,平時的款項應及時上交學校財務室。

  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4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zhí)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yè)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組織系統(tǒng)

  第一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tǒng)

  1、在校長室的統(tǒng)一領導下,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

  各教師財產負責人為本人;

  各班級財產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

  各專用室(含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微機房、語言室、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音、體、美、勞室、體育館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承包業(yè)主;

  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宿管員,田徑場(含籃球、排球、羽毛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二條、總務處協(xié)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賬并立下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

  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xiàn)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xié)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yǎng)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四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五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六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guī)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tǒng)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xù),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八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九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中途發(fā)生變化(增減),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guī)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發(fā)現(xiàn)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一條、校長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四章 賠償制度

  第十二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 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 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 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 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 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 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

  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

  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

  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 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 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zhí)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四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十五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甘泉縣高級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十六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 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 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 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 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zhí)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 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fā)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 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 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八款 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九款 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填寫離校通知單,最后校長簽字后由校辦公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guī)定賠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guī)定不符,則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5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guī)定上帳,統(tǒng)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xù),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fā)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zhí)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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