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接送制度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jīng)濟、科學技術(shù)、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關(guān)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接送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接送制度1
一、幼兒來園時間:7:40——8:30,離園時間小班:3:50;中班:4:00;大班:4:10。家長按時接送幼兒并認真履行《家長日常行為規(guī)范》。
二、幼兒來園時需刷卡入園,由家長將幼兒送至班級,與班主任做好交接方可離開。若幼兒生病,如需服藥,家長必須向園方出示病歷卡及復印件,并在藥的包裝上注明幼兒姓名、服藥時間、藥量,同時將藥交保健室并登記。
三、如幼兒有事請假,家長應該主動遞交請假條或與教師聯(lián)系,說明請假原因。
四、幼兒來園、離園時均需家長使用門監(jiān)系統(tǒng)刷卡,接送卡如遺失需及時補辦并消除原卡記錄。臨時未帶卡者,應由直系親屬認可簽字,外人一律不可接送幼兒。
五、幼兒原則上應由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親屬接送,且接送人員盡量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為接送,父母必須將接送卡交給來人并事先告知本班教師。身份不明者不能接送幼兒。有精神病、傳染病者不得接送幼兒,行動不便者不宜接送幼兒。
幼兒園接送制度2
1.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保障幼兒不受侵犯、傷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家長應確保幼兒上學和放學回家過程中的安全,執(zhí)行家長接送制度。幼兒每天的入校、離校由家長親自接送。凡委托他人接送或自行回家的.幼兒家長須向?qū)W校書面說明情況。其他幼兒學校只負責送離校門口一百米的區(qū)域。
3.幼兒放學后家長應按時到校接孩子;家長如果不能按時到校接孩子的,要提前將書面情況說明交班主任老師。
4家長如果提前送孩子上學,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幼兒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5.教師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上課、放學,家長應在校門口等待幼兒放學。放學時,家長到孩子所在班教室出示接送證并由當班教師核定無誤后再接走自己的孩子。
6.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家長和教師要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校。要教育幼兒在上學、放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嚴防壞人侵犯。
幼兒園接送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guān)于加強農(nóng)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guān)規(guī)定,結(jié)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nèi)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guān)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shù)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shù)焦步煌ü芾聿块T進行安全技術(shù)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zhì)發(fā)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guān)確認手續(xù)。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shù)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yè)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yè)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cè)藨斁邆湎铝袟l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nèi)未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nèi)任一記分周期內(nèi)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cè),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qū)彶楹细窈,方可聘用?/p>
(十)駕駛?cè)说焦步煌ü芾聿块T領(lǐng)取《校車駕駛?cè)速Y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cè)私邮軕艨谒诘毓才沙鏊淌绿幜P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cè)税踩芾碇贫龋_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cè)诉M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qū)I(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guān)車輛和駕駛?cè)说那闆r,并報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shù)毓步煌ü芾聿块T報告校車行經(jīng)的路線和?康.站點,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jīng)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nèi)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cè)说慕煌ò踩`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cè)私煌ò踩`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cè)说慕煌ò踩逃?/p>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cè)撕炗啺踩熊囏熑螘,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guān)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guī)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fā)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fā)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zhí)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zhuǎn)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nèi)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發(fā)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jiān)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jīng)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lián)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二十七)加強與家長的聯(lián)系,保持通信暢通。每個幼兒家長至少留兩部聯(lián)系電話,確保教師能隨時和家長取得聯(lián)系。
第八條校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十八)在園長的直接領(lǐng)導下,按照幼兒園有關(guān)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校車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務工作。
(二十九)及時提供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計劃。加強對本園自有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監(jiān)督租賃車輛的運行狀況,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員愛護車輛,督促相關(guān)人員做好消毒工作,保證車輛整潔衛(wèi)生。提醒司機和跟車教師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行車安全。
第九條班車司機崗位職責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工作期間嚴禁飲酒,行車途中盡可能保持車速平穩(wěn),不超速行駛,文明行車,確保幼兒安全。
(三十二)按照規(guī)定進行車輛衛(wèi)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開窗開門通風,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三十三)保證正點出車接送幼兒。無特殊情況不得改變行車路線,確保線路所有接送站點幼兒正點乘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不得私自用車。
(三十四)經(jīng)常檢查保養(yǎng)車輛,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處理,不開帶病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證安全行車。
(三十五)配合跟車教師照顧好幼兒,熱情周到為幼兒及家長服務,保證幼兒乘車安全,不得發(fā)生車內(nèi)幼兒碰傷等事故。
第十條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制
(三十六)熱愛、關(guān)心每一名幼兒,對幼兒態(tài)度親切和藹。尊重家長,工作認真負責。待人熱情,有禮貌,要親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家長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執(zhí)行幼兒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儀表端正,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fā),為幼兒做表率。
(三十八)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幼兒進行上下車前檢查,檢查衣帽是否整潔、物品是否帶全;上下車時嚴格執(zhí)行登記制度,上下車后點名,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車過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機保持車輛平穩(wěn),車內(nèi)前后各一名教師,維持乘車秩序,及時給幼兒增減衣服,處理各種問題,保證幼兒的乘車安全。
第十一條建立校車衛(wèi)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車配備兩套座椅套,每月更換一次。車門、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車內(nèi)空氣、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噴灑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十一)保持車廂內(nèi)干凈,車內(nèi)物品要擺放整齊。收車前清理車內(nèi)的垃圾桶、掛袋等衛(wèi)生用品。車窗明亮無污跡,車身及時洗刷,保持美觀。
(四十二)每周組織行政人員對校車進行檢查,對檢查結(jié)果由司機和跟車教師簽字,檢查整改確認合格后簽字歸檔。檢查過程請家長委員會參與監(jiān)督。
幼兒園接送制度4
為保證幼兒、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學校接孩子。
一、幼兒園在新生進校時給每個家庭發(fā)放兩張接送卡,加蓋學校公章為有效卡。"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lǐng)走孩子。
三、學校有權(quán)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進校,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門衛(wèi)人員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學校遇到未持卡的學生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四、學校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五、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學生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
七、靜校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六條執(zhí)行。
幼兒園接送制度5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2、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3、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4、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
5、嚴格執(zhí)行來客登記制度。
6、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jiān)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7、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8、一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jiān)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fā)生。
9、放學時,一、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11、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并由值班教師負責學生。
12、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cè)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cè)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4、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lǐng)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wèi)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15、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幼兒園接送制度6
第一條學校應當規(guī)定上學、放學時間和開、關(guān)校門時間,并告知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時間發(fā)生較大變動,應提前通知家長。
第二條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接學生,并簽名。不能在學校門口讓幼兒自己下樓。
第三條家長要文明接送,接送學生時應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學校安排。接送完成后應及時離開,保持學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第四條學校和家長要共同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
第五條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幼兒請假制度和幼兒到校情況統(tǒng)計制度,對正常情況下未請假、未來學校就讀的幼兒,應及時聯(lián)系家長。
第六條學生在學校期間,如家長有事來學校,家長需在門衛(wèi)簽名并寫上事由,方可進入學校。
第七條幼兒在校期間,如因病因傷需外出就醫(yī),應由學校派人陪護前往,或及時告知家長,由家長來校接走。
第八條幼兒入校、離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如是不常見的,老師需打電話詢問,才可讓幼兒被接走
第九條學校行政領(lǐng)導、值周教師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巡視,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程序,做好學生交接工作。
幼兒園接送制度7
一、早上7:20—8:30為晨檢時間,下午15:30—17:00為離園時間。為方便少數(shù)家長,離園時間可適當延長。
二、陌生人或家長未交待的人來接孩子,不允許將孩子接走,必須與家長聯(lián)系,證實清楚方可將孩子接走。
三、對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員,不準放入園,且堅決不允許接走幼兒。
四、如果接送有變的家長,須與我園老師取得聯(lián)系。
五、此制度必須嚴格執(zhí)行。
接送車接送制度如下: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路線及各班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tài)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diào)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系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nèi)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guān)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兒上車后,晚上發(fā)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并做好記錄。
六、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nèi)發(fā)生的問題。
七、幼兒必須交到家長的手中,如沒家長接送,直接由接送車帶回幼兒園。
幼兒園接送制度8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幼兒,不能讓幼兒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長轉(zhuǎn)交接。
四、接送幼兒時,填好幼兒接送點名表;幼兒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幼兒園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兒園的通知或資料單據(jù),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zhuǎn)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幼兒轉(zhuǎn)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八、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shù),并保持回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xiàn)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fā)現(xiàn)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園教師跟車制度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線路及各站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tài)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diào)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系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nèi)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guān)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兒上車后、晚上發(fā)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做好記錄。
六、活躍車內(nèi)氣氛,使每個乘車幼兒高興而來、快樂而歸。
七、根據(jù)車內(nèi)溫度和幼兒所坐位置,及時調(diào)整幼兒服裝(如是否脫帽、是否打開衣服拉鏈或扣子),使幼兒感到舒適。
八、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nèi)發(fā)生的問題。(如哭鬧、大小便、嘔吐、擦鼻涕、梳頭發(fā)、整理散落的物品、糾正穿反的衣褲和鞋襪等)。
九、重視隨機教育,培養(yǎng)幼兒的觀察興趣、表達能力、交往能力,注意個別指導及禮貌、衛(wèi)生等習慣的培養(yǎng)。
十、早上到園后,若有無人送回班的幼兒,由車內(nèi)負責教師及隨車教師將其送回。
幼兒園接送制度9
1、 幼兒一律憑接送卡來園,離園。
2、 幼兒早晨來園,經(jīng)保健老師晨間、掛牌后方可入園。
3、 幼兒離園時,教師對來接孩子的人進行核實后,方可讓其離園。
4、 教師上下班要認真做好幼兒交接工作。
。1)、交待老師要做到:準時交班,清點幼兒人數(shù),寫好姓名,姓名與人相符。有情況向接班老師交待清楚,經(jīng)接班老師核對,方能離開。
。2)、接班老師要做到:準時接班,核對幼兒人數(shù),不擅自離崗,好幼兒,注意幼兒,防止幼兒走失等事故的發(fā)生。對其他人帶領(lǐng)幼兒,必須有家長的'電話或字條,否則不能允許其領(lǐng)走孩子。要提高警惕,詳細詢問,慎防冒領(lǐng),防止發(fā)生意外。教師要堅持到最后一名幼兒領(lǐng)走后方能下班。
幼兒園接送制度10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園長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園長或相應負責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二、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及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以便家長及時聯(lián)系孩子。
十三、車內(nèi)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將手指或頭伸出車窗外,或在車內(nèi)打鬧。
十四、幼兒園做校車的孩子當日沒有出勤,該班班任老師必須與負責接送的老師及時了解孩子沒來原因,并再次和家長電話確認。以上幼兒園校車安全規(guī)定經(jīng)幼兒園全體教師安全會上公布告知,要求幼兒園上下全體教師嚴格遵守并簽字確認。
園長簽字:xx
幼兒園教師簽字:xx
20xx/6月
幼兒園接送制度11
一、接送幼兒時間
1、入園
上午:冬季8:00—9:00,夏季7:50—8:40
中午:冬季1:30—2:00,夏季1:30—2:30
(如有困難需提前入園的,請告知園領(lǐng)導和本班教師,我園會安排值班教師照顧您的孩子)。
2、離園
上午:冬季11:20,夏季11:00
下午:冬季4:10,夏季4:40
二、接送幼兒規(guī)定
1、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換人接送應告知本班教師。
2、家長接送幼兒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wèi)生,做好孩子的榜樣。
3、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方可領(lǐng)回,身份不明者、未成年人不能接送幼兒。
4、上學期間,如需接送孩子,請事先與班主任老師聯(lián)系,并由值班人員將孩子送入班級或交于接領(lǐng)孩子者。
5、教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一人離開幼兒園。
6、為確保幼兒人身安全,每次入園前家長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小刀、釘子或玻璃球等危險物品,不要給幼兒穿帶有帶子衣服、不合腳的鞋子等不適合孩子的衣物。
7、幼兒生病或身體不適需要特殊護理,請您在送幼兒時與班主任或值班教師說明,以便教師隨時觀察、照顧。幼兒發(fā)燒體溫超過38度或病情較重不宜入園時,請您不要讓幼兒入園,及時就醫(yī),康復后再入園。
8、教師負責幼兒安全及教育工作,由于幼兒好動,難免有打斗、磕碰現(xiàn)象,教師會及時處理并負責向家長說明情況,同時也希望家長配合教師對幼兒進行團結(jié)友愛、互幫互助的教育。
9、靜園時間后,有家長接的'幼兒不得在幼兒園玩耍,由值班教師看護暫時沒來接的孩子,家長有事晚接孩子,值班教師應當面把孩子交給家長。
10、凡需幼兒自己回家的家長,在報名時要簽字或?qū)憰嫔暾垺?/p>
三、請假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讓幼兒養(yǎng)成無故缺席、遲到等習慣。
2、如確有事情或生病不能上學,家長請主動與老師聯(lián)系,告知請假,以電話、便條、代言等方式均可。
幼兒園接送制度12
1、來離園請家長憑接送卡接送孩子,無卡者不得進入幼兒園接送幼兒,家長忘記帶卡請進行登記后再接孩子。
2、家長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接幼兒離園時,應將接送卡交與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師相關(guān)情況(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別等),受委托人員需憑“幼兒接送卡”才能接幼兒離園。
3、若出現(xiàn)“幼兒接送卡”遺失情況,需及時找本班教師補辦新卡。
4、每天早上7:30—8:30送孩子,將孩子送入大門或教室。不準讓孩子獨自來園,不準16周歲以下兒童接送孩子。
5、按照不同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的.時候會進行調(diào)整。離園時,請家長按時間段到指定地點接送孩子,接送時應告知當班教師并簡短交代幼兒情況,做好隨訪工作。
6、離園時間后,由值班老師在值班室?guī)Ш⒆印<议L接孩子時,值班老師應讓家長簽名記錄。
7、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接幼兒,請家長提前與班主任聯(lián)系,告知接孩子的時間,在幼兒園大門口等候教師送孩子下來。
8、當天不來園或幾天不來園的幼兒,家長應向老師請假,老師也應及時電話了解。離滬三天或三天以上幼兒,回滬后請家長聯(lián)系老師。
10、通過家委會、家長會、家長聯(lián)系等形式要求家長嚴格遵守接送制度。
幼兒園接送制度13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yǎng),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隨時準備執(zhí)行任務。
二、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fā)生。
三、節(jié)約燃料,做好行車記錄,行車途中接聽電話應帶耳塞。
四、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xié)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五、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安排的其他任務。
幼兒園接送制度14
一、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guān)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
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
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
園和離園。接園家長或監(jiān)護人必須持幼兒接送卡方可接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lián)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guān)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xù)。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shù)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fā)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為了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qū),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lǐng)幼兒。
六、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時來接幼兒回家,禁止幼兒在園內(nèi)、園外逗留、玩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guī)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幼兒園要根據(jù)本制度精神結(jié)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協(xié)議書,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fā)生事故,應根據(jù)各自職責承擔相關(guān)責任。
幼兒園接送制度15
幼兒的安全關(guān)系到千家萬戶,為了確保全園每一位幼兒的安全,杜絕幼兒走失或冒領(lǐng),我園使用接送卡接送孩子。為此,幼兒園特制定《接送卡使用制度》,希望家長能夠遵守。
1、為嚴把幼兒接送關(guān),家長需憑"幼兒接送卡"接送幼兒。家長在進入本園時,請?zhí)崆俺鍪窘铀涂,無卡者不得進入幼兒園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時,堅持"接幼兒離園交卡,送幼兒入園拿卡"的.規(guī)定,各班教師憑卡接、放幼兒,不得例外。早上幼兒入園時,家長一定將幼兒交至本班教師處,做好交接工作后拿卡才能離園,否則,幼兒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3、 未帶卡的家長,在大門外等候。由班主任與家長確認關(guān)系后,并由家長簽字后方可離園。
4、 中途家長來園接孩子時,須憑接送卡與幼兒所在班級教師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同意家長入園接幼兒。
5、家長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非幼兒直接監(jiān)護人)接幼兒離園時,應將接送卡交與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師相關(guān)情況,(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別等)受委托人憑幼兒接送卡接孩子,簽好代接記錄后方能帶孩子離園。
6、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及未成年人不準接幼兒。
7、若出現(xiàn)幼兒接送卡遺失情況,需及時到本班教師處及園長辦公室掛失、登記,在履行補辦手續(xù)后換取新卡。(補辦卡與常規(guī)接送卡有標識區(qū)別)
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配合使用接送卡,保管好接送卡。對于由此所帶來的不便,請家長給予理解。
一切為了您的孩子,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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