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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3 07:30:1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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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使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氣瓶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1

  操作人員應熟知“氨的性質及應急處置辦法”,并按照一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操作人員應戴好口罩,操作時站位合理,嚴禁瓶口對這人員,開啟時緩慢操作。

  2.氨瓶應放置在距工作場地至少5米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風良好。

  3.搬運氨瓶應平臥,氨瓶運送應采用推車或電瓶車,不準使用吊車,嚴禁拋、滾、滑。

  4.液氨凍結時,只能用不超過40攝氏度溫水沖淋,嚴禁用火或電爐烘烤。

  5.液氨用完后,與實瓶分開存放。

  6.氨氣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氨氣管道、氣瓶是否有泄漏,確保安全使用。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2

  1.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的溫水,嚴禁火烤或沸水加溫。

  3.氣瓶在運輸、儲存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托運時不得碰撞。

  4.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3

  1、各類氣瓶必須分類放置于統(tǒng)一制作的小房內,空瓶滿瓶分開放置;

  2、氣瓶停放處應設有固定支架、柵欄等防止倒瓶設施;

  3、氣瓶應遠離明火和電氣設備;

  4、使用氣瓶的.室內必須通風良好;

  5、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曝曬;

  6、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閥,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7、瓶內的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有0.05 mpa以上的壓力;

  8、發(fā)現(xiàn)閥門和減壓閥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應及時處理上報,閥門損壞時嚴禁帶壓更換閥門;

  9、用完氣后,應及時關閉閥門;

  10、搬運時,易燃易爆氣瓶禁止混裝;

  11、壓力表一年檢定一次。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圍

  為了確保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保證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保護職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jù)《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本辦法適用于溶解乙炔氣瓶儲存、使用和運輸?shù)确矫娴陌踩芾怼?/p>

  2、職責

  2.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2各單位負責做好溶解乙炔氣瓶的儲存、使用和運輸?shù)热粘9芾砉ぷ鳌?/p>

  3、管理程序

  3.1一般規(guī)定

  3.1.1每只乙炔瓶必須設置符合GB8337《氣瓶用易熔合金塞》規(guī)定的易熔合金塞。公稱容積大于10L的乙炔瓶應不少于2只,公稱容積小于等于10L的乙炔瓶應不少于1只。

  3.1.2乙炔瓶的公稱容積大于等于10L時,應配有固定式瓶帽和兩只防震圈;瓶底不能自行直立的,應裝配底座。

  3.1.3乙炔瓶的鋼印必須準確、清晰和排列整齊。

  3.1.4乙炔瓶外表面為白色。并在“制造鋼印標記”一側的瓶體上環(huán)向橫寫“乙炔”,軸向豎寫“不可近火”。其瓶色、字色、字樣及排列,應符合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guī)定。

  3.1.5乙炔瓶出廠時應配齊附件。所配附件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2附件管理

  3.2.1乙炔瓶附件包包括瓶閥、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和檢驗標記環(huán)。附件的設計、制造,應符合本規(guī)程和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2.2凡與乙炔接觸的附件、嚴禁選用含銅量大于70%的銅合金,以及銀、鋅、鎘及其合金材料。

  3.2.3瓶閥與鋼瓶閥座連接的螺紋,必須與鋼瓶閥座內螺紋匹配,并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3.2.4易熔合金塞應滿足下列要求;

  1.易熔合金塞的動作溫度為100℃±5℃。

  2.易熔合金塞塞體應采用含銅量不大于70%的銅合金制造。

  3.2.5瓶帽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是固定式的,亦即不拆卸瓶帽就能方便地對乙炔瓶進行充裝溶劑、乙炔和使用等操作;

  2.有良好的抗沖擊性,能有效地保護瓶閥,且不積存氣液,并容易清除污物;

  3.不得采用灰口鑄鐵制造;

  4.在明顯處標注出重量值。同一單位制造的、同一規(guī)格的瓶帽,重量允差不超過5%。

  3.2.6防震圈應能緊密套在瓶體上,不松脫、不滑落。

  3.3檢驗要求

  3.3.1乙炔瓶的定期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庫存或停用周期超過三年的乙炔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3.3.2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提前進行檢驗:

  1.瓶體或附件嚴重腐蝕、損傷或變形;

  2.對瓶內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

  3.乙炔瓶皮重異常;

  4.有回火、燒灼或表面漆色發(fā)黑的痕跡;

  5.充裝時瓶壁溫度異常;

  6.檢驗人員認為有必要提前檢驗的。

  3.4儲存、使用和運輸

  3.4.1儲存、使用和運輸乙炔瓶的單位必須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并做到:

  1.有專人負責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2.根據(jù)本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處置措施;

  4.定期對乙炔瓶的`運輸(含裝卸、押運、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實際操作培訓。

  3.4.2儲存、使用乙炔瓶的場所和運輸乙炔瓶的車、船,應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汽車運輸乙炔瓶時,還應遵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規(guī)定。儲存、使用乙炔瓶的場所還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但不得配置和使用化學泡沫滅火器。乙炔瓶瓶庫的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4.3儲存、使用和運輸乙炔瓶時,應避免烘烤和曝曬,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超過40℃。不能保證時,應采取遮陽或噴淋措施降溫。

  3.4.4運輸和裝卸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運輸車、船要有明顯示的危險物品運輸標志;嚴禁無關人員搭乘;必須經過市區(qū)時,應按照當?shù)毓矙C關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

  2.運輸車、船嚴禁停靠在人口稠密區(qū)、重要機關和有明火的場所;中途?繒r,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3.不應長途運輸裝有乙炔氣的乙炔瓶;

  4.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和倒置;

  5.吊裝乙炔瓶應使用專用夾具、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用鏈繩捆扎;

  6、應戴好瓶帽。立放時,應妥善固定,且?guī)w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橫放時,乙炔瓶頭部應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廂體高度;

  7.裝卸現(xiàn)場嚴禁煙火,必須配備滅火器。

  3.4.5儲存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乙炔氣的存儲量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下同);

  2.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乙炔氣的儲存量超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儲瓶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3.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或儲存間,應避免陽光直射,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4.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乙炔瓶的儲存?zhèn)}庫或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6.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7.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8.乙炔瓶儲存時,應保持直立位置,且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9.乙炔瓶不得儲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3.4.6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水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扳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3.4.7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3.5監(jiān)督考核

  安全環(huán)保部定期組織對溶解乙炔氣瓶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根據(jù)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考核。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5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防止瓶內的丙酮隨乙炔流出,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以免瓶內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儲存。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

  3.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開啟乙炔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按與垂直地面處的兩點間距離計算)。

  7.瓶閥冬天凍結,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熱水解凍。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氣瓶貯存、使用的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各施工現(xiàn)場所有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制氣瓶的管理。

  3引用文件

  《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guī)程》 sd267-88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5009.1-92

  《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國發(fā)[20xx]250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氣瓶的綜合管理工作。

  5.2氣瓶貯存保管單位負責氣瓶入庫檢驗、保管、發(fā)放、回收工作,并做記錄。

  5.3氣瓶使用單位負責氣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5.4項目部、專業(yè)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氣瓶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具體內容

  6.1項目部依據(jù)工程需要建立大小合適的貯存氣瓶的.倉庫,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6.2項目部供應部門依據(jù)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標準中有關氣瓶使用安全技術的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本項目氣瓶使用種類及數(shù)量,編制氣體采購和氣瓶的儲存、發(fā)放、回氣瓶收的管理規(guī)定,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并作好記錄。規(guī)定中應包含:

  a)氣體供應廠家的資質審查;

  b)氣瓶搬運安全注意事項;

  c)氣瓶入庫檢驗內容、儲存量、儲存時間、儲存安全注意事項;

  d)氣瓶唯一性標識及發(fā)放追蹤記錄;

  e)其它安全技術要求。

  6.3項目部供應部門應制訂倉庫管理員培訓需求計劃,報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培訓。倉庫管理員應持證上崗。

  6.4氣瓶使用部門應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

  6.5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檢查本施工現(xiàn)場氣瓶使用管理情況,專業(yè)公司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氣瓶日常管理使用情況。

  7相關文件(無)

  8相關記錄

  “氣瓶入庫檢驗記錄”

  “氣瓶發(fā)放回收記錄”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7

  1.氧氣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箱槽。

  5.槽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氧氣瓶應設有防振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爆曬,夏季露天施工時,應搭設防曬棚、罩。

  9.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乙炔瓶距離不得小于5米。

  10.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氣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螺絲。

  13.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氣加熱,嚴禁用火燒。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8

  一、氣瓶范圍:

  氧氣瓶、氮氣瓶、氨氣瓶、氫氣瓶、一氧化碳氣瓶及其它特殊用途氣瓶。

  二、儲存保管:

  1、氣瓶必須旋緊安全帽立放,為防止跌倒,應把氣瓶放在專用欄桿支座內。不同類型氣瓶必須分別存放。

  2、在露天堆放的氣瓶必須保證不受雨淋、曝曬。

  3、存放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禁止放任何易燃物及有明火工作。

  三、使用:

  1、操作人員在開關氣瓶閥時應慢開慢關。

  2、氣瓶的氣閥凍結時,應把氣瓶轉到曖和地方用清潔的溫水解凍,嚴禁火烤。

  3、在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4、氧氣瓶嘴禁止有油或用有油的扳手去開關。

  5、禁止敲擊、碰撞。

  6、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曬的`地方。

  7、不要放在易跌落和易受外來撞擊的地方。

  8、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溫表,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9、氣瓶內氣體不能用盡,余壓不得小于0.05mpa。

  四、氣瓶的管理:

  1、發(fā)放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等防護裝置要齊全、完好。

  2、更換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要齊全。

  3、氣瓶要有發(fā)放、更換登記制度。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公司氣瓶的安全管理,根據(jù)國家《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符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乙炔氣瓶、氮氣瓶。

  第三條領用氣瓶時,領用人必須檢查氣瓶上是否粘貼符合國家標準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第四條搬運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第五條存放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備滅火器材;

  3、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同一方向;

  4、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

  5、乙炔瓶存放時應保持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條氣瓶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3、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4、瓶體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第七條使用氣瓶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2、使用氣瓶前,使用人需向氣瓶第一責任人說明使用用途、地點及時間,在得到許可,并且雙方簽字登記后方可使用。

  3、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站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5、氣瓶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皮管應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6、氧氣瓶、乙炔瓶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準倒放;

  7、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

  8、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須大于10米;

  9、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氣瓶和電焊在同一地點使用時,瓶底應墊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

  11、在密閉和狹小的空間進行作業(yè)時,要保證有良好的通風;

  12、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13、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子電焊引弧;

  14、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5、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16、氣瓶使用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到氣瓶存放指定地點,并到責任人處登記使用完畢;責任人需對歸還氣瓶進行仔細檢查,確保正常安全。

  17、責任人需保管好《氣瓶使用登記表》,并在每月5號前將前一個月的使用記錄交由部門存檔管理;

  第八條氣瓶發(fā)生爆炸,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外協(xié)工隊的氣瓶安全管理。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10

  1、使用運輸和儲存氣瓶的單位,應根據(jù)本規(guī)程,按氣體性質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管理操作和運輸人員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

  2、氣瓶的漆色必須經常保持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3、氣瓶在使用中間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敲擊、碰撞。

  (2)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燒烘。

  (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性,助燃性氣體氣瓶,與用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

  (6)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

  4、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5)易燃品,油脂和沾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強氧化硫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5、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放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應不超過5層。

  (2)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調用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3)盛裝易于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

  (4)儲存氣瓶,應符合國家勞動安全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的規(guī)定。

氣瓶使用管理制度11

  1.概述

  1.1在使用任何氣體或氣體混合物之前,要知道和理解性質、用途和安全防范。關于你將要使用的氣體和設備的安全資料,請參考供應商的材料安全數(shù)據(jù)表(msds)和安全程序。

  1.2確定用來使用產品的合適的設備,同時知道怎樣安全地操作設備。

  1.3知道潛在的危險,制定應付可能的緊急情況的計劃。利用緊急情況訓練來實踐這些計劃的實施。將正在使用的氣體告知當?shù)氐尼t(yī)院、消防部門和其它緊急情況反應機構,這樣他們將在緊急情況發(fā)生前做好準備。

  1.4提供個人防護裝備和它們的使用所要求的訓練。要求工作員工在每次執(zhí)行任務時穿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把其它安全裝置,如滅火器、洗眼站和淋浴安排在合適的位置。把他們正在使用的氣體的危險和如何應付緊急情況全面地告知每一個人。

  1.5遵守國家所有的關于壓縮氣體和低溫液體的`儲存、使用和處理的法規(guī)。

  1.6如果你對與特定氣體相聯(lián)系的危險不熟悉,請與供應商聯(lián)系,以得到補充資料。

  2.操作

  只有那些對危險十分熟悉且受到過正確操作技術訓練的人才可以操作壓縮氣體鋼瓶。裝有壓縮氣體的鋼瓶很重,難于移動。不正確的操作壓縮氣體鋼瓶會導致扭傷、損傷、摔倒、擦傷或骨折。如果由于誤操作使氣體從鋼瓶內逸出,會發(fā)生其它危險,如起火、爆炸、化學燒傷、中毒和凍傷。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錯誤操作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2.1禁止

  拉拽或滑動鋼瓶,即使是很短的距離。

  摔倒鋼瓶或讓它們彼此劇烈相撞。

  使鋼瓶受到可能損壞閥門的機械震動。

  把鋼瓶作為轉子來移動材料或其它設備。

  堵塞減壓裝置。

  讓油、潤滑脂或其它易燃物質接觸鋼瓶、閥門或正在使用氧化物的設備。

  去掉產品標簽。

  重新灌裝壓縮氣體鋼瓶。這只能由有資格的壓縮氣體制造商來做。

  試圖抓住正在倒下的鋼瓶。

  2.2總是

  用合適的手推車移動鋼瓶。

  讓閥門保護帽一直留在原位,直到鋼瓶已經固定好,并準備使用。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鋼瓶返還給供應商時,正確關閉鋼瓶閥門,正確安裝鋼瓶護套。

  使用用于鋼瓶操作的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穿戴帶護罩的安全眼鏡、皮手套、安全鞋和其它合適的裝備。

  3.儲存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窒息、起火、爆炸、高壓和錯誤操作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3.1禁止

  允許儲存溫度超過52°c。

  允許在氧化物或易燃氣體儲存區(qū)域吸煙或有明火。

  把鋼瓶暴露于腐蝕性環(huán)境中。

  3.2總是

  垂直儲存鋼瓶。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在專用區(qū)域儲存鋼瓶。

  隔開滿瓶和空瓶。

  把鋼瓶儲存在干燥、涼爽、不受天氣影響,而且遠離可燃材料的地方。

  把易燃或可燃物和氧化物隔開至少20英尺。

  監(jiān)測氣體可能排出和積累的區(qū)域的空氣。

  使用先進先出庫存系統(tǒng),防止?jié)M瓶儲存過長時間。

  只儲存專門應用所要求的壓縮氣體數(shù)量。

  鋼瓶儲存在遠離人們經常出入的地方和緊急出口。

  為鋼瓶操作提供足夠的通路。

  定期或至少每周用眼睛檢查儲存的鋼瓶是否有任何泄露跡象或問題。

  對進入鋼瓶儲存區(qū)域加以限制。

  防止鋼瓶接觸濕或潮的地面。

  4.正確使用壓縮氣體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錯誤使用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4.1禁止

  試圖混合鋼瓶內的氣體。

  禁止把物體(如扳手、螺絲起子、撬桿等)插入閥門帽的開口處來移動粘住了的鋼瓶帽。這樣做可能損傷或打開閥門,導致泄漏發(fā)生。使用可調套扳來移動過緊或生銹的帽子。

  允許鋼瓶任何部分暴露在超過125°f(52°c)的溫度。

  允許鋼瓶成為電路的一部分。

  使用氧作為壓縮空氣的替代品。

  電弧打到鋼瓶上。

  產品回流入鋼瓶。

  將另一種產品引入鋼瓶。

  把鋼瓶顏色作為鑒定鋼瓶內容物的主要手段。

  加熱鋼瓶以增加壓力或提高逸出率,除非采用經認可的方法。

  4.2總是

  知道和理解你將要使用的氣體和相關設備。參考供應商的msds,以確定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和對所使用氣體的任何其它特殊要求。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使用減壓器或單獨的控制閥門來從鋼瓶內安全地排出氣體。

  使用核準用于特殊氣體的減壓器。

  使用前用惰性氣體對管道和設備檢漏。

  在把鋼瓶連接到較低額定工作壓力的管道回路時,使用減壓器。

  使用止回閥,防止回流入鋼瓶。

  在鋼瓶已經連接到系統(tǒng)后,慢慢地仔細地開啟鋼瓶閥門。

  開啟閥門時,避開調整器和閥門排氣口。

  防止火花和火焰接觸鋼瓶。

  如果鋼瓶閥門難于操作,停止使用并同供應商聯(lián)系。扳手不能用于裝有手輪的閥門。如果閥門有故障,在鋼瓶上作標記說明問題,并通知供應商。

  鋼瓶的標簽或標志是鑒定鋼瓶內容物的唯一正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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