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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2 09:16:16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嚴格執(zhí)行我!吨伟脖Pl(wèi)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品須加強管理、安全存放、責任到人,并有專人負責此項管理工作。

  3、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訂購,需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寫明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和用途,經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審核簽字,一式三份交供應科統(tǒng)一辦理。

  4、對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庫,必須有正確計量和記載,嚴格保管。

  5、一般危險品(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領有量不得超過三天。

  6、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領用,必須有負責人審批、限量發(fā)放(不得超過一日用量)、雙人簽名、雙人領用。

  7、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和監(jiān)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shù)量必須詳細記錄。使用的容器、變質料、廢溶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鐵柜內,并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將此類物品帶出實驗室。

  8、學生實驗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劇毒物品。確因教學等需要而必須使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由指導老師在場指導,檢查使用情況,嚴格審核使用記錄。嚴禁學生單獨進行實驗,嚴禁把劇毒物品帶出實驗室外。實驗完畢,使用劇毒物品后的殘液必須妥善處理和保管,嚴禁亂倒亂放。

  9、一般危險品價撥外單位,必須經基建后勤處審批,劇毒、麻醉品應報分管校長批準,并經校保衛(wèi)部門和當?shù)毓膊块T備案同意。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 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guī)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 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fā)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 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 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xiàn)場,立即報告系辦并通知保衛(wèi)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注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 實驗室如發(fā)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機構和職能

 。1)學校成立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教務處、基建后勤處、保衛(wèi)處、生物制藥學院是放射防護管理的職能部門,生物制藥學院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和綜合門診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使用單位。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職責及分工見《關于調整中國藥科大學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2)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各種規(guī)章制度,并對學校和××有關部門負責。設備供應科負責代理、代辦同位素訂貨、運輸、收發(fā)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購與訂貨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必須向。ㄊ校┬l(wèi)生部門、公安××、防疫站申請登記,領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方可辦理訂貨手續(xù)。

 。2)在放射性同位素訂購前,申購人應明確所需的規(guī)格、品名、數(shù)量,并妥善考慮到半衰期、使用日期。嚴格控制訂購數(shù)量,避免造成浪費。

 。3)放射性同位素原則上實行集中購買,訂貨人必須填寫請購單,經室主任簽字,報學校同位素管理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設備供應科專人負責落實訂貨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與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運要按有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嚴禁隨身攜帶,不得與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裝。嚴防丟失,要安全及時提運并交倉庫妥善保管。

 。2)倉庫管理員和同位素訂貨人在收貨時,要認真檢查和核對,并做好登記工作,如發(fā)現(xiàn)差錯、包裝破碎、溶液泄漏等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驗收合格后,倉庫管理員應及時通知訂貨單位提貨。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與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裝置的實驗室必須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員證》才能上崗操作。

 。2)各單位對放射性同位素必須建立嚴格的'貯藏、保管、領用登記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檔案,做到內容清楚,領用有主,確保安全,責任到人。

  (3)操作人員應重視對射線的防護,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在實驗中應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的用量。選擇放射性同位素時,在滿足實驗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用危險性小的。

 。4)學生(含研究生)領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須經指導教師批準,同時要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正確操作,安全使用。

 。5)實驗操作時應力求迅速,熟練,盡量減少輻射的時間,并盡可能利用各種夾具、機械手來操作,以便遠離放射源,減少被輻射劑量。同時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設置一些隔離屏障,以達到防護目的。

 。6)操作時必須戴好專用的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實驗室內吃、喝或吸煙。

 。7)實驗室應保持高度清潔,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實驗過程中煮沸、燒干、蒸發(fā)等均應在通風框內進行。粉末物應在手套箱中進行處理,必要時應戴過濾型呼吸器。

 。8)實驗室應有超劑量檢測儀器,以保護實驗工作人員不受超劑量射線侵害。

  (9)未經同位素領導小組同意,各單位不準私自租借、轉賣放射性同位素。校內互相借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優(yōu)化學校環(huán)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實驗活動的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平穩(wěn)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實驗室內務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以及環(huán)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創(chuàng)建安全、衛(wèi)生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各院系、直屬單位、實驗室、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圍內的實驗室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設立“××大學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部分院系主要責任人組成。其職責主要為:

 。ㄒ唬╊I導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工作,審議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ǘ⿲彾▽嶒炇野踩匾马棧

 。ㄈ┐_認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實驗室新建、改建、擴建、撤銷等項目及實驗項目的安全風險問題組織評估并提出專業(yè)性意見。

  第五條我!痢凉芾硖幨俏倚嶒炇壹夹g安全的歸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ǘ⿺M訂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劃及各項管理制度;

 。ㄈ┙M織對實驗室安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實驗室安全隱患,督促院系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四)開展實驗室安全知識宣傳;

 。ㄎ澹┙M織開展全校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評比;

 。┴撠焽夜芸匚kU品的申購備案和使用監(jiān)管;負責學校輻射安全許可證的資質更新和輻射工作場所的年度監(jiān)測;負責全校危險廢棄物的收集與處置;協(xié)助院系開展工作場所環(huán)境影響評價、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特種設備年檢等工作。

  第六條各院系、單位主管領導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ㄒ唬┙M織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

  (二)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ㄈ┗I集資金,加大對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條各院系、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ㄒ唬┙ⅰ⒔∪珜嶒炇野踩熑误w系(包括院系和實驗室兩級),完善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

 。ǘ┙M織、協(xié)調、督促各下屬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三)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培訓,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

 。ㄋ模┙M織、落實對本單位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評價、審核工作;

  (五)及時發(fā)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

  第八條實驗室主任或課題負責人為所在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各實驗室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員,負責所在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安全管理員須經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各實驗室需建立完備的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填寫實驗室每周安全自查記錄。對實驗室臨時來訪人員,各實驗室有義務對其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條學校應與各院系、單位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院系、單位應與各實驗室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責任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一條院系、單位的各級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應對所在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的責任。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判定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員出入臺賬和危險品管理臺賬登記,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三條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參加學校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臨時來訪人員須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guī)定。

  第十四條在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都有開展安全教育的義務。各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實驗室安全知識和一般急救知識(如燒傷、創(chuàng)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方法),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五條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需根據(jù)學科和實驗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實驗室所屬院系組織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ǘ┙⒖蒲许椖堪踩珜徍酥贫。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科研項目進行審核,尤其面對承擔化學、生物、輻射等具有安全隱患的科研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jiān)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

 。ㄈ┙嶒炇医ㄔO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交流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定及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后,須經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ㄒ唬└髟合祮挝粦獙嶒炇颐Q、責任人、有效聯(lián)系電話、應急電話、實驗室危險源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lián)系,各實驗室需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

 。ǘ⿲嶒炇覒⑿l(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ㄈ⿲嶒炇冶仨毻咨乒芾戆踩O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ㄋ模└鲉挝槐仨毎才艑H素撠煂嶒炇诣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ㄎ澹﹪澜趯嶒炇覅^(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六)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應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ㄆ撸⿲嶒灲Y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實驗、科研和生產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氣體鋼瓶、劇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八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

  第十九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規(guī)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在獲取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開展相關工作;需加強輻射場所安全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射線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guī)范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輻射工作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職業(yè)體檢和接受個人劑量監(jiān)測。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強實驗室排污處理裝置(系統(tǒng))的建設和管理,不得將實驗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當中;實驗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無害化處理,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包裝和標識,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應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具體規(guī)定請遵照《××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一)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儀器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ǘ└鲉挝灰訌妰x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yè)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需辦理使用許可證,特殊崗位需持證上崗。

 。ㄈ⿲τ谧灾谱匝性O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二條消防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二)化學類實驗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實驗樓(室)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條水電安全管理

 。ㄒ唬⿲嶒炇覂葢褂每諝忾_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ǘ⿲嶒炇夜潭娫床遄唇浽试S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接線板嚴禁串聯(lián)使用,嚴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ㄈ┏枪ぷ餍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計算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電熱器、飲水機一律不得開機過夜。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必須有人在場監(jiān)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xù)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jiān)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ㄋ模o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

 。ㄎ澹⿲嶒炇乙沤^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ㄒ唬┍竟芾硪(guī)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我校實驗室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

 。ǘ┦褂脝挝粦敻鶕(jù)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整理、登記并妥善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組織做好設備的安裝、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檢驗工作;落實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特種設備的管理與使用規(guī)范、安全。

  (三)實驗室在從事涉及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guī)程,采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ㄋ模└鲗嶒炇覒贫ㄌ胤N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特種設備,并做好使用記錄。特種設備使用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

  (五)易燃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鋼瓶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且配備泄漏監(jiān)測裝置的場所。各種氣體鋼瓶應豎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怏w鋼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存有安全余壓;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經常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開關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隨時排除安全隱患。具體細則請遵照《××大學實驗室氣體鋼瓶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院系、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經常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的落實、操作規(guī)程與工作檔案的完善、危險物品管理臺賬、安全設施配備、安全培訓、應急預案、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與整改等。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及時向所在院系、保衛(wèi)處、××管理處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隱瞞不報者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二十七條××管理處負責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被檢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管理處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學校將進行嚴肅處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條發(fā)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及所在院系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或延報,對瞞報、延報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追責,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生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應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查明原因,將事故調查報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學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條實驗室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對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責任進行確認,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學校。學校將依據(jù)相應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確保實驗室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保證,為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jù)各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應懸掛公示。

  第二條各實驗室應設有兼職的安全員,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員應經過培訓,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三條對首次進行實驗操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掌握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識,熟悉各項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開始實驗操作。

  第四條實驗室應積極宣傳、普及一般急救知識和技能,如:燒傷、創(chuàng)傷、中毒、觸電等急救處理制度。實驗室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形成制度,積極表彰先進,嚴肅查處事故。

  第五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應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第六條實驗室在承攬校外教學、科研、實驗任務時,應明確安全責任。

  第七條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擺放整齊,布局合理。各實驗室應及時清理廢舊物品,不堆放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物品,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嚴格做到四防、四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氣;查儀器設備)。

  第八條實驗室防火工作應以防為主,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知識及消防知識,嚴格杜絕火災隱患。

  第九條實驗室要加強安全用電管理,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器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觸電或燃燒;使用高壓動力電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桿操作;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與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

  第十條實驗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細菌疫苗等危險品時,要嚴格按相關管理規(guī)定使用和保管,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詳細記錄。實驗室劇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體細則詳見《××大學關于劇毒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實驗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質時應避免放射性物質進入體內和污染身體;盡量減少人體接受外部輻射的計量;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擴散造成的危害;對放射性廢物要儲存在專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二條實驗室在涉及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細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質的操作和實驗時,要嚴格制定相關操作規(guī)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實驗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家《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實驗室對于環(huán)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認識,對廢氣、廢物、廢液的處理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排放,不得污染環(huán)境。新建和改擴建實驗室時須將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計劃。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根據(jù)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并應根據(jù)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第十六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實驗室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校驗和標定。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要及時組織修復,并做好維修記錄。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拆卸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不具備維修專業(yè)知識的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大型儀器設備的維修主要依靠生產廠家及專門維修公司,一般不準自行拆卸,確有必要時,須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批準。

  第十九條要注意大型儀器設備的停水停電保護,防止因電壓波動或突然停電、停水造成儀器設備損壞。

  第二十條各單位要根據(jù)儀器設備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與器材,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應學會正確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條儀器設備安全工作要責任到人,儀器設備的管理人員是該儀器設備的安全負責人。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向領導與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二條個人領用或借用并由個人保管的儀器設備(如筆記本電腦等),領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三條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或丟失的單位或個人應按照《××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第二十四條醫(yī)學部和各臨床醫(yī)院參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則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實驗室是學院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的基石。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明確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實驗室教學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實驗室工作與學習環(huán)境,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分級負責制。

  一、組織體系

  1、成立學院安全領導小組,學院分××委××是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員由系、所、實驗室等負責人組成。學院安全工作是由××領導下的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由分××委副××組織落實。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系所長(主任)為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設置安全管理員,簽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對本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的責任,負責對在本實驗室工作的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單位實驗室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類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緊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責任書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范、要求等均應懸掛在實驗室的醒目位置。

  4、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應建立出入許可制度,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師生必須經過實驗室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

  5、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必須遵循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員要第一時間上報學院,并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的惡劣影響降至最低。

  7、危險化學品、藥品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藥品的購置、使用、儲存等由各實驗室負責,應加強管理,分類存放,建立出入庫使用登記。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藥品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8、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購置應向學校實驗室處申請,由實驗室處與保衛(wèi)處聯(lián)合審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申領到《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方可購置。在使用劇毒化學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和保管,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fā)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詳細記錄,并接受學校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9、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壓力氣瓶要有安全責任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曬。要嚴格按照氣體性質正確擺放和操作氣瓶,定期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所提供氣瓶的安全,定期檢驗。使用人員要嚴格檢查氣瓶檢驗時間、使用壽命、壓力,并向氣體提供單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確安全責任。

  10、儀器設備安全管理。須對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儀器設備均應有完整詳實的使用記錄。各實驗室要加強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11、實驗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危險廢棄物包括液體廢物、固體廢物、利器等,其處置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類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實驗室處委托有資質的回收公司定期處置。

  12、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實驗室用水用電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執(zhí)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應定期檢查電路,發(fā)現(xiàn)老化等隱患要及時保修更換,新增用電容量應經物業(yè)處審批。

  13、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jù)本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性質(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輻射、高壓、強磁、壓力容器等),在實驗室房門、房間內相應位置張貼醒目標識,指向明確到位。實驗室的各區(qū)域均應張貼逃生指向標識和逃生路線圖,實驗室區(qū)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14、消防設施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配備合適的滅火設備(煙霧報警器、滅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噴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檢查、維護滅火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5、實驗室環(huán)境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室公共走廊整潔暢通,緊急通道暢通。實驗室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實驗過程中嚴禁在實驗臺上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實驗結束后及時清理現(xiàn)場。離開實驗室前,務必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切斷電源、關閉水源、氣源和門窗等。

  16、各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藥品等防護用品。學院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jiān)控。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17、對因無視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檢查與安全教育

  18、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定期對學院所屬區(qū)域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節(jié)假日前重點檢查,力爭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檢查記錄存檔,以備查考。檢查中一旦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即責令整改,不能馬上解決的,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負責人;對整改不力者令其關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每次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促進各種防范措施的落實。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投毒、防自然災害”為主要內容,重點對;肥褂霉芾、用水用電安全進行檢查。

  20、學院及各實驗室針對新生和新進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以及實驗室安全教育等,學習實驗室安全教育手冊,并與每位入學新生簽訂個人安全責任書。組織新生參加學校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實驗室安全在線學習考試系統(tǒng)”的自主學習,并參加統(tǒng)一考試。

  21、學院及各實驗室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開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練,時刻敲響安全警鐘,并督促安全員將安全防范意識傳遞給學院的每一位師生員工,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管理,促進安全教育活動順利開展,提高全校師生醫(yī)務員工的實驗室安全意識,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師生醫(yī)務員工(包括校外進修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xù)的研究生新生等)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管理,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實驗人員須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且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能力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實行強制性實驗室安全教育準入制度。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實驗室藥品由專人負責,藥品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每個藥品柜有標簽,標明藥品名稱及數(shù)量。

  二、藥品領用須經負責人同意,填寫領用單。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實驗教師領取,其他人員領用需經教務處批準方可填單領用。

  三、每年藥品購買由藥品負責人報計劃,教務處審批,總務處購買,再由藥品負責人驗收入庫。

  四、藥品管理每年盤點一次,購進藥品與耗用明確,報教務處備案。

  五、藥品室需設立危毒藥品專柜,須上兩把鎖,由兩位實驗教師分別管理其中一把鑰匙。取用藥品,需兩位老師同時在場。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準入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三級管理。各級單位的行政××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

  第五條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處”)作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并檢查落實做好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指導、督查、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組織實驗室安全工作考核評比。

  第六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人員,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院屬實驗室(課題組)負責人是部門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所(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guī)章制度(包括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根據(jù)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每位實驗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用房相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用房內的物品管理臺賬(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臺賬等);根據(jù)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用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wèi)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九條在研究所(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條學校實驗室安全三級管理部門都應負起安全教育責任,分級建立學校、學院、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建立安全知識網站、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對新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應進行系統(tǒng)全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制度,學習學校有關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應急程序,通過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教育網上考試并獲得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

  第十二條從事特種作業(yè)(電線電纜鋪架、電氣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品管理等)的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取得證書者,按要求年限進行復審。

  第十三條技術安全管理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務,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輻射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暫行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應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

  第十四條實驗室內應安裝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按安裝要求接地線。

  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化學類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實驗室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條每個實驗用房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lián)系。

  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十八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驗室意外事故緊急處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條各學院(部、中心)應設立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本單位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物資的購置,以及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條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的報告體系,一旦發(fā)生技術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事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第一發(fā)現(xiàn)人為首報人,首報人應立即向本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事故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保衛(wèi)處及資產處報告,由主管單位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資產處每學期組織一次全面的技術安全檢查,此外還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進行封門,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的日常檢查由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組織對各分室的檢查。

  第二十四條發(fā)現(xiàn)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向所在學院(系)、保衛(wèi)處、資產處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分別交保衛(wèi)處和資產處備案,并配合學校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之一,與學生評獎評優(yōu)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各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凡違反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要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jié)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jù)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四個不準”的`規(guī)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qū)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wěn)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xiàn)場與周圍環(huán)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實驗室使用的氣體鋼瓶應保持最少數(shù)量,并有專人管理。

  二、放在室外的氣瓶應有氣瓶柜并加鎖,放在室內的氣瓶應有支架立放或臥放。鋼瓶上應有安全帽、橡皮圈以防傾倒爆炸。

  三、氫氣鋼瓶必須放在室外的`專用氫氣鋼瓶房中,內存氫氣的設備和管道必須密封,嚴防氫氣外溢或空氣滲入引起危險。

  四、氣體鋼瓶移動或搬動時應輕拿輕放,嚴防撞擊。

  五、易燃性氣瓶和助燃性氣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內氣體不能用完,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六、氣體鋼瓶應離明火10米以外,不得靠近暖氣或其它熱源,應避免曝曬,夏天應注意降低室溫,并經常檢查,防止漏氣。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造良好的實驗工作環(huán)境,促進學校事業(yè)健康、穩(wěn)定、快速地發(fā)展,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xiàn)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常態(tài)化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范圍內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場所。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創(chuàng)建安全穩(wěn)定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全校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學校職責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落實國家、地方、各級行政部門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與環(huán)保各項方針、政策,各類實驗室安全工作專項行動。負責建立健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包括實驗室安全生產體制機制與運行管理,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與操作規(guī)程,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與準入落實,實驗室危險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防護保障,實驗室安全演練與應急能力建設等。

  第六條部門職責

 。ㄒ唬⿲嶒炇遗c設備管理處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歸口職能部門,承擔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實驗室安全、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對接××相關管理部門如公安、環(huán)保等布置的各項工作和任務;根據(jù)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各類規(guī)章制度及實驗室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級層面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對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協(xié)調、推進各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推進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活動,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開展實驗室安全文化宣傳活動;推進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計劃,督促隱患整改落實;負責全校危險化學品及生物試劑的采購、使用、儲存管理,以及化學和生物廢棄物回收處置;負責監(jiān)督落實實驗室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年檢等手續(xù),組織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及持證上崗等工作;負責學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對實驗室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氣體、污水排放、噪音等進行監(jiān)督管理等。

 。ǘ┍Pl(wèi)處負責實驗室消防相關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開展與實驗室安全相關培訓教育活動,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責任認定等。

  (三)財務處負責根據(jù)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和管理的需要,及時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實驗室安全相關項目的預算、招投標、結算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順利進行。

  (四)教務處負責推進相關教學單位對實驗教學項目潛在安全風險開展評估,將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學校整體課程建設計劃,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列入實驗課程教學大綱,要求課程主講教師在正式實驗前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對學生進行培訓,指導實驗過程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操作指導;在教學檢查、工作考核、教學管理等過程中要體現(xiàn)實驗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將教學過程中涉及師生實驗室安全的事項作為教學評估與監(jiān)督的一項重要指標。

 。ㄎ澹⿲W生處負責在本科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xié)助開展本科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guī)作為評優(yōu)評獎的重要內容之一,組織或協(xié)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芯可、××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在研究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xié)助開展研究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將研究生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建設計劃,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guī)作為評優(yōu)評獎的重要內容,組織或協(xié)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ㄆ撸┛蒲性贺撠熃⒖蒲许椖繚撛诎踩L險評估機制,在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立項前督查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對有潛在安全風險的項目建立相關預防和應急處理機制,并落實安全責任人,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ò耍┗窘ㄔO處負責在新建科研實驗綜合樓的設計中將安全和環(huán)保因素作為必要的設計要素,做好相關環(huán)境評價工作,規(guī)劃好“三廢”、噪聲等環(huán)境污染項目的達標排放,以及相關設備設施和功能布局等。

 。ň牛┛倓仗庁撠熍c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共同開展已有教學科研實驗樓實驗室安全與環(huán)境達標整治工作,負責與實驗室用水、用電相關的基礎安全管理工作等。

 。ㄊ┤耸绿幰罁(jù)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合理配備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將實驗室安全培訓列入教職工培訓計劃,并協(xié)同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培訓工作;把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職工晉升、評獎的重要考核內容,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認定,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者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做出的處理決定。

 。ㄊ唬痢廖M織部負責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干部考核、晉升等工作體系中,并將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體系中。

 。ㄊ痢廖麄鞑控撠焻f(xié)助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做好實驗室安全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報紙、櫥窗、網絡等媒介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ㄊ痢廖惨曓k公室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對基層××組織的巡察工作內容,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負責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實施監(jiān)督管理,對嚴重違規(guī)違紀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二級單位職責二級單位是推進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體,各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要縱向及頂、橫向達邊,全面滲透到本單位的日常教學、科研活動中,并納入到各種評優(yōu)、晉升及績效考核體系。××政××、分管實驗室工作的負責人共同與學校主管部門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并確保人員有變動時及時更新;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經費投入機制,確保經費到位。正式發(fā)文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由××/政××擔任組長,分管實驗室安全、教學、科研、學生工作負責人以及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負責人等參加;領導小組要求有具體人員組成和明確的職責分工,并發(fā)文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建立“二級單位—實驗室—房間—個人”實驗室安全四級責任體系,覆蓋本單位所有校區(qū)、樓宇、實驗室和房間,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并層層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在本單位內部妥善保存?zhèn)洳。責任體系有變動時保證及時更新。建立具有學科特色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體現(xiàn)學科特色的'應急預案并張貼上墻;建立本單位安全檢查與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隱患的設備(如大型儀器、高溫、高速、高壓、強磁、低溫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張貼在醒目處;危險性實驗、工藝有實驗指導書或操作規(guī)程(含安全注意事項),并明示;建立危險性實驗風險評估與準入機制。組織并落實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工作,定期開展專業(yè)安全培訓活動,開展結合學科特點的應急演練活動,并保存記錄;在全體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實驗室工作的相關教職員工中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不斷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危險源清單,內容包括涉及實驗室、房間、危險源類別、數(shù)量、責任人等信息。對于涉及危險源的實驗場所,有明確的警示標識。

  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實驗室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記錄有存檔,隱患整改有記錄;服從、配合××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進行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根據(jù)××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的要求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或組織、督促、協(xié)助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問題隱患的整改,整改報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學校管理部門歸檔;需要學校幫助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同時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實驗室應急救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并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按照××部門和學校的要求,認真做好其它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及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八條責任人職責

 。ㄒ唬┬nI導職責。校××委××、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落實××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提出學校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財力、物力保證。分

  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協(xié)助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領導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上級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負責審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部署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會議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會議。其他校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門和單位落實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ǘ┎块T管理人員職責。學校實驗室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的正職領導是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執(zhí)行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開展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學校的實驗室安全環(huán)境設施建設,制定學校的實驗室安全隊伍建設規(guī)劃,協(xié)助二級單位配備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分管副職職責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副職協(xié)助正職落實相關工作,部門其他管理人員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學校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門的人員按照“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開展實驗室安全工作。

 。ㄈ┒墕挝还芾砣藛T職責。二級單位××政正職領導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管理全面負責。二級單位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對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職領導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負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二級單位安全秘書、實驗室或課題組負責人、房間安全責任人等)的職責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實驗室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落實學校、二級單位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四)實驗操作人員職責。實驗操作人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從業(yè)范圍內,履行工作場所和工作崗位規(guī)定的實驗室安全職責,對自己所在崗位的實驗行為負直接責任。在實驗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實驗前要檢查設備及配套設施的安全情況;完成實驗后,必須清理設備和場地,切斷電源、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保障實驗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實驗室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要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各學院、實驗室要有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并經常督促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二、實驗室要注意防火、防盜、防爆、防塵、防潮、防震、防銹、防磁,要預防細菌、病毒和輻射的危害,要有應急設施和應急措施。

  三、實驗室消防器材要備齊存放,電器電路要符合安全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安全保護設備要可靠。出現(xiàn)意外事故,實驗室要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貴重藥品、貴重金屬要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細菌、病毒、放射源要專庫儲存,要有存放、領用管理規(guī)定和處置措施。要嚴格執(zhí)行上述物資的計劃購置、運輸、存放的規(guī)定,對品種、性質、數(shù)量要嚴格登記入檔,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藥品等要存放整齊,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亂堆亂放。

  六、實驗室用過的實驗動物,廢瓶、廢渣、廢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環(huán)衛(wèi)管理要求,統(tǒng)一處理。

  七、高壓容器存放合理。易燃與助燃氣瓶分開放置,離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溫度、濕度要求的實驗室,按規(guī)定控制溫度、濕度。

  九、實驗室照明、噪聲、通風須符合要求。

  十、水、電、暖管道走線和實驗設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實驗室環(huán)境要整潔美觀,符合規(guī)定要求。

  十一、實驗室各種標識清晰、完善。

  十二、實驗室安全要定期檢查,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應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每次檢查都要詳細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發(fā)生,依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實驗室安全工作包括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實驗室安全分類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輻射安全、實驗廢棄物安全、安全設施與實驗環(huán)境)、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準入、實驗室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理等。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的原則,確保實驗室安全。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實驗室成員四級管理體制,各司其職,逐級分層落實責任制。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各二級單位××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二級單位領導協(xié)助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學校實行實驗室安全的“四級”責任制。學校簽訂“三級”責任書,××設備管理處負責“第一、二級”安全責任書的制訂、修訂等工作,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與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一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與本單位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二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負責制定“第三級”安全責任書的規(guī)則并要求各實驗室負責人與實驗室各成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三級),并監(jiān)督各實驗室的上墻張貼及執(zhí)行工作。

  第七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1、實驗室是教學和科研的重要場所,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實驗。儀器設備未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啟用。

  3、電器設備安裝、電源線及其聯(lián)接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實驗人員能夠正確使用電器設施和消防器材。

  4、教務處每月要對實驗室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盜、防污染),保證消防器材有效,門鎖窗戶保險可靠,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

  5、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按有關規(guī)定制定專門的安全條例,上述物品應有專用儲藏室、專人負責保管發(fā)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6、在進行有一定危險性的實驗時,應有安全措施,如發(fā)現(xiàn)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進行實驗。

  7、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在進行實驗時,凡因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違反儀器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和經濟賠償。

  8、實驗室應設專人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實驗室人員下班(或離開實驗室)應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關閉電源、水源及門窗。

  9、如果在上實驗課的過程中出現(xiàn)意外情況,工作人員要立即打開房門,有序組織學生撤離,成人隨后離開,以生命至上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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