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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管理,提高員工外出辦事效率,結合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及原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2、外出辦事實行事先登記、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外出辦事速辦速回的原則。
二、外出辦事審批程序
1、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辦理公事,一天以內由相關業(yè)務經(jīng)理批準,一天以上經(jīng)業(yè)務經(jīng)理同意,由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
2、各部門副職外出辦理公事,一天以內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
一天以上經(jīng)部門負責人同意,由相關業(yè)務經(jīng)理批準。
三、具體要求
1、員工外出辦理公事必須本人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并明確填寫外出事由、外出地點、外出時間、待歸崗時間。
2、因需要一早外出辦理公事的員工,應在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根據(jù)實際情況完成相關的`填報、審批工作。
3、員工出差只需在《外出辦事登記表》做好相關記錄,不再重復簽字審批,并將《出差審批表》后附。
四、其他事項
1、各項目負責人到公司辦理公事,本單位應在《外出辦事登記表》做好記錄,注明辦事對接部門,不再走相關的審批程序。
2、各項目責人如有緊急情況外出辦理公事,可電話報請相關業(yè)務經(jīng)理,經(jīng)批準后外出辦理,并在《外出辦事登記表》中做好相應記錄。
3、員工外出辦理公事,嚴禁利用外出時間去往其他地點或辦理私事,待所辦事務辦理完畢后,應盡快回單位報到。因其他理由在外停留或延遲回單位報到一經(jīng)查實按曠工處理。
4、外出辦理公事人員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嚴禁以公司名義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道德的事情。
5、外出辦理公事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及所攜財產安全。
6、《外出辦事登記表》統(tǒng)一由各部門、項目單位考勤員負責管理,認真做好記錄,以便查閱。
7、本制度以上、以內之界定:本制度所稱以內,包括本數(shù);所稱以上,不包括本數(shù)。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對員工外出的管理,及時與外出人員進行工作聯(lián)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員工外出是指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
二、員工外出辦事須提前在公司辦公系統(tǒng)上填寫《外出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外出,由主管副總批準。
三、申請人填寫外出時間、預計返回時間和事由等,送件后,將自動通知前臺,并記錄在辦公系統(tǒng)中,以便備查。
四、如在《外出申請單》中“是否考勤”欄明確選擇“是”,此單方會流轉至考勤員處做登記。
五、員工外出回公司后,第一時間登錄辦公系統(tǒng),自己做返回登記。
六、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執(zhí)行,副總經(jīng)理以上崗位不參照此規(guī)定。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qū)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fā)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fā)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jīng)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jīng)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jīng)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jīng)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jù)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tǒng)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xù)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jīng)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jié)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qū)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fā)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fā)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yōu)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jù)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huán)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zhí)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fā)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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