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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考勤制度

時間:2024-10-12 17:09:49 制度 我要投稿

職工考勤制度15篇

  在現(xiàn)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工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工考勤制度15篇

職工考勤制度1

  一、考勤范圍

  1、教師正常上班、上課。

  2、政治業(yè)務學習、各類會議、升旗儀式。

  3、學;蛴嘘P處室、教研組同意安排的各項活動。

  4、教職工值日。

  二、有關規(guī)定

  1、根據上級規(guī)定,請事、病假月累計15天,不發(fā)當月考勤獎;無故礦工一天或無故曠課一節(jié)不發(fā)當月考勤獎。教職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獎勵性考勤績效工資每個月公布。

  2、請病假或事假1天以內(含1天)由年段長審核,教務處相關人員負責審批;請病假1天以上5天以內(含5天)的、請事假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的,由教務處審核,報校長審批;教師公假由組織公出的學校相關部門負責審批,并及時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雙方均按缺勤處理。教職工實行每天上下午簽到制度,簽到時間規(guī)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學校指定部門負責統(tǒng)計、公布。教師刷卡簽到時,務必看到本人頭像后再進行刷卡,確保影像準確攝入,若無法辨別影像的一律視為缺簽。

  4、值日人員實行簽到和簽退制度,根據作息時間表的時間,上、下午在學生進校時間之前到崗,簽到時間以學生進校時間為準(學生進校鈴聲響后簽到者按遲到處理),簽退時間以上、下午放學時間15分鐘以后為準,不得隨意離開值日崗位,負責上、下午放學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當天匯總后交辦公室公布。

  6、教師考勤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yōu)、職稱評聘的依據之一。

  7、免簽規(guī)定:

 。1)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每周免簽兩次;

 。2)課時(含班會課及第四節(jié))在15節(jié)(含15節(jié))以上的'教師每周免簽2次。

  (3)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上的教師免簽1次。

  三、考勤量化考核辦法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考勤情況。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2、教師上、下午有在上課沒有刷卡簽到的,經過教務處確認,按照準時上班,不予扣分;沒有課程有到學校上班,但忘記簽到,經過辦理確認手續(xù),每次扣5分;沒有課程,未到學校上班的,以缺席處理,缺簽一次扣50分。

  3、無故缺席學校和部門組織的有關會議、活動每次扣20分,請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長核實為準)。參加升旗儀式每次加2分,參加大課間活動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內(含3天)、事假1天以內(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開始每天30分。超過天數(shù)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教師值日遲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別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當日值班期間值日教師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責任。

  6、公假與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過期限并未進行補假的按照曠工處理。

  四、獎金計算方法

  1、獎金總額=獎勵性績效工資×20%

  2、月分值

  3、個人應得獎金

  本辦法已于2xxxx年7年10日由三屆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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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考勤制度2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guī)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jiān)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xù)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xù)。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xù)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

  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jiān)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xù)。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xiàn)象,經查實后,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職工考勤制度3

  為規(guī)范學校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依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记谥贫热缦。

  一、請假

  1、教職工因。ㄊ拢┬枵埣侔胩煲詢鹊,直接向分管領導(教學人員向年級主任,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的要在分管領導批準后向分管校長請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領導、分管校長批準后再向校長請假;所有中層以上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請假超過一周的要持縣級以上相關材料報校長室,經學校同意后上報教育局審批。

  2、堅持銷假制度。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及時到分管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xù)。

  3、說明:

 。1)請假人應與分管領導配合妥善處理好上課或其他工作任務,若需調課應到校后補上。

 。2)非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托人代為請假,需當面履行請假手續(xù)。

 。3)在無課情況下,哺乳期女職工上、下午各有30分鐘哺乳時間,哺乳離校需到年級主任處填寫記錄。

  (4)上、下午的'第三節(jié)課后,學校沒有安排任務、無課或看班任務的教師可以離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計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1分;事假,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2分;

  2、遲到超過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曠工,每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1分;曠課,每節(jié)扣除教師考勤成績2分。

  3、學校組織的各項大型活動(包括每周的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工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考勤扣分加倍計算。

  三、獎懲

  1、對每月出滿勤的,發(fā)放100元的出勤獎。

  2、對于每月未出滿勤的,學校將按以下辦法處理:

 。1)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學期超過18課時,每課時扣5元;病假2周以內不扣,超過2周,每課時扣2元;曠課每課時扣10元。

 。2)政治學習、升旗儀式、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缺席的,加倍計算。

  四、誤餐補助、課時津貼及福利獎金

  婚假、產假、喪假:發(fā)誤餐補助、福利獎金,課時津貼不發(fā);病假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扣發(fā)課時津貼,病假一周內的誤餐補助不扣,兩周內扣一半,超過兩周全扣;病假一個月內的年終獎全發(fā),一個月至三個月扣三分之一,三個月以上至六個月扣二分之一,六個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扣發(fā)課時津貼;誤餐補助一周內不扣,兩周內扣一半,超過兩周全扣;事假半月內的年終獎全發(fā),半月以上至一個月扣三分之一,一個月以上至三個月扣二分之一,三個月以上全扣。

  五、有關假期規(guī)定

  1、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婚假申請。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假7天。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0日(含法定的節(jié)假日)。

 。、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90天,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加30天。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產假,懷孕3個月內流產,假期為20天;懷孕3個月至7個月,假期為30天;懷孕7個月以上,假期為90天。產假正值法定節(jié)假日,不能延長休假時間,休滿為止。凡不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造成的請假一律作事假處理。

  3、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可以請喪假。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長批準,最多給予三天的喪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4、假期時間的計算辦法:假期時間自離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喪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級規(guī)定的四種大病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重大事件由校委會研究決定。

職工考勤制度4

  為配合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進一步抓好教職工隊伍建設,規(guī)范制度,創(chuàng)造一個既嚴肅認真又和諧有效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獎按40元/天扣除。

  三、產假:在規(guī)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護理假、喪假:在規(guī)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扣完為止;超過規(guī)定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五、曠工:曠工半天及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其它按有關規(guī)定扣罰。

  六、教職工參加各類進修,不影響上課的,不扣考勤獎;不能正常上課或上班的,按病假處理,課時津貼按實扣除。

  七、學校同意的公出,不影響考勤。

  八、嚴格學校請假制度,請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長請假,并在辦公室、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xù);中途外出實行登記制;當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時以內)5次按事假半天處理,依次類推;若中途外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經查實,按曠工半天處理。

  九、教工政治學習、升國旗儀式和其他重大集會或外出活動,未請假缺席的.,考勤獎按20元/次扣除,無故遲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遲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盡事宜由校長室酌情處理。

職工考勤制度5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fā)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fā)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fā),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fā)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y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xù)。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xù)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fā)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fā)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xù)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yǎng)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fā)。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y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guī)定發(fā)生抵觸,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xxxx年xx月xx日

職工考勤制度6

  一、全校教職工均應堅守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離崗,因病或因事需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種類:

  1、事假:教職工確有須本人處理的`事,可請事假,但必須要說明理由,辦理事假手續(xù),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須請假必須提前打招呼,回來后要立即銷假,凡有事沒到有沒提前打招呼按曠職算。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醫(yī)院治療,可請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須有醫(yī)院休假證明。

  3、婚、喪、產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打招呼,按事假處理。

  4、公假:要有區(qū)有關部門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手續(xù)及批準權限:

  1、凡請假者都必須填寫請假條,來不及填寫的假后必須補填。

  2、請假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準,1天以上由校長批準,長期休假報教委備案。

  四、遲到、早退

  超過上班時間20分鐘以內到崗為遲到,超過20分鐘除按遲到算并記假,遲到到校后必須向當日行政值勤人員報到,遲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時間不請假擅自離校為早退,早退按曠職處。

  五、曠職

  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準離校和請假逾期不歸又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按曠職計算,對曠職除批評教育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年終不予評優(yōu)、評職、晉級,并扣發(fā)曠職期間的工資。

  六、簽到

  學校實行上崗簽到制,全體教職工上崗必須簽到,簽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務和工作,如因特殊情況不能簽到可提前說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簽,但每月不得超過3次。

  七、考勤扣款標準及扣款說明

  1、遲到每次扣3元,不簽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標準: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過半天按1天計算,超過1天按1.5天計算。

  3、每月請假3次累計不足一天不誤課記假不扣款,超過3次,按1天以上累計計算。

  4、病、事假超過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還按天(每月22個工作日)扣除“獎”字獎。

  5、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按日扣發(fā)工資(按超過的天數(shù)扣除)、

  6、每學期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學期考評。

職工考勤制度7

  一、教職工考勤請假說明

  1.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請假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考勤具體如下:

 。1)中層以上的干部的考勤:校長由全校師生監(jiān)督;副校長由校長負責考勤;中層正職由校長、分管副校長及校長辦公室考勤;

  (2)后勤工作人員由總務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課情況由年管會組織考勤;

 。4)政治學習由年管會負責考勤;

 。5)業(yè)務學習由教務處組織考勤;

 。6)班主任會議由政教處負責考勤;

 。7)星期一升旗儀式:由年管會、總務處、工會分頭負責(工會負責行政處室),校長辦公室抽查;

  (8)其它會議由牽頭部門負責人負責考勤。

  3、學校實行彈性坐班制。原則上,教師在校時間不少于7小時/天,職工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天,且相關部門應根據其工作性質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4.考勤情況1周統(tǒng)計1次(按月統(tǒng)計報校長辦公室及工會),由考勤人員將考勤結果通報被考勤人所在年管會或部門負責人,年管會或部門負責人核實無誤后,根據學校規(guī)定對被考勤人員作出相應的扣罰。

  5.教職工因事、因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特殊情況的除外),準假后方可離崗,應遵循先請假后離崗原則,否則作為曠工(曠工包括請假未準、未辦理請假手續(xù)即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超假不歸)論處。

  二、本請假制度的范圍

  1.國家法定假(即婚、喪、產假、公傷假、探親假等)

  2.病假與事假;

  3.公假(參加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計劃指定的會議及有關學習培訓);

  4.教師外出排序進修假。

  三、請假手續(xù)及審批權限

  1.教師(職工)請假須事先填寫由校長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的申請表,并出具相應證明材料(如會議、學習通知等),經審批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審批辦法及程序:

 。1)審批辦法:

  教師請假1天,經所在年管會批準;請假2天,向所在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職工請假1天,經所在部門批準;請假2天,向所在部門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部門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中層正職請假1天,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2天,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教職工外出函授、進修、開會、交流,堰姜市內請假1天,經所在年管會或部門批準,告知分管副校長;堰姜市內請假2天,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堰姜市內請假3天及3天以上,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泰州市內請假1天,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泰州市內請假2天及2天以上,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泰州市外請假1天及1天以上,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副校級干部請假,經校長同意后,由校長告知校長辦公室,辦公室做好登記工作;校長請假(短期),需在相關會上通報或告知校長辦公會成員及校長辦公室,時間較長則按照相關的組織程序報上級部門批準。

 。2)審批程序:

  在部門或年管會填寫申請表→部門或年管會簽署意見(工作安排、課務調整、是否同意)→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簽署意見→校長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校長辦公室以準假單形式通知部門或年管會→部門或年管會登記,月底結算工作量或課時津貼時扣除相應費用

  3.教職工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可電告或委托人辦理請假手續(xù),假期結束后再補齊請假手續(xù)。

  4.教師臨時換課或請假半天,需經年管會同意,并至少提前半天通知學生,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個人擅自換課,一律作曠課論處。

  5、有關部門(如教學處)安排教師或人員外出聽課、閱卷、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事先向校長室報告,經批準后,通知相關年級,由年管會安排好課務后,方可外出。

  四、有關法定假的規(guī)定

  1.婚假:教職工本人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結婚給予3天婚假,婚假期間不發(fā)相應課時工資,其它福利照發(fā)。途中車旅費自理,若在工作期間內不請婚假,獎勵應享受假期內的相應工作量津貼。

  2.產假: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正常分娩給假120天;難產或雙生以上增加至135天。產假期間只發(fā)國標、省標和市標工資。

  3.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亡故,可給奔喪假1—3天(外地再給路程假),假期工資照婚假同樣處理,不發(fā)路費。

  4.探親假:探親假一律放在假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公交汽車或火車的路費。

  5.教師在請完規(guī)定的婚假、產假、喪假時間后,需繼續(xù)請假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6.公傷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給假。

  7、公休假按有關規(guī)定給假。在此期間上班的,按學校津貼、加班費發(fā)放辦法執(zhí)行。

  五、病、事假有關規(guī)定

  1.病假指教師本人生病并有市級或市級以上醫(yī)院證明有正式請假手續(xù)的假期。

 、俨〖侔雮月內扣除相應課時津貼;

 、诓〖倮塾嫵^半個月,扣除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再扣除相應部分的獎金等費用。

  ③病假1月以上2個月以內,國標工資、省標工資、市標工資部分全額發(fā)放,全勤獎扣完,學期獎金按比例扣發(fā)。

 、懿〖俪^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只發(fā)國標工資;工作年限滿10年(含10年),國標工資全額發(fā)給,市標、省標按80%發(fā)放。

 、莶〖倨鸪^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只發(fā)國標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含10年),只發(fā)國標工資。

  注:國標工資指:基本工資、津貼、教齡津貼;

  省標工資指:綜合補貼、崗位津貼;

  市標工資指:誤餐補貼、陽光工資

  2.事假是指教職工個人因私事辦理請假手續(xù)后準許的假期。本人先提出申請,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不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偈录侔雮月內,1天扣10元,并扣除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

  ②事假超過半個月,除1天扣10元和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外,再扣除相應部分的獎金福利等費用;

 、凼录倮塾嫵^3個月,工齡滿10年(含10年),只發(fā)國標工資,工齡不滿10年,只發(fā)國標工資的70%,其它一切費用停發(fā);

  ④事假累計超過6個月,則停發(fā)一切工資、津貼、獎金福利;

  事假期間應減去國家規(guī)定的周休息日和節(jié)假日。

  六、關于工作紀律

  1、曠課曠職:教師未正確履行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予批準而擅自換課、停課、離崗均視為曠課。教師曠課1節(jié),每節(jié)扣50元,曠課1天扣100元,私自調課1節(jié)扣10元;職員職工曠職半天扣40元,1天扣80元;教師累計曠課6節(jié)以上、職工累計曠職3天以上并經教育不改的',除扣款外,轉崗或待崗。

  2、凡缺席學校安排的集會活動、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1次,均按每次20元從工作量津貼和加班費中扣除,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0元。發(fā)生上述情況的時間,在請假范圍以內不重復計算。

  3、監(jiān)考遲到、中途離崗、試卷漏收漏訂的,發(fā)現(xiàn)1次扣20元;缺席1次扣50元;

  4、擅自收費或亂訂試卷等教輔資料的,除本人承擔全部費用外,并按上級文件精神處理;

  5、上班時間下棋、打牌、玩電腦游戲的1次扣50元;

  6、教師在工作期間私自在校外兼課,一經查實,停發(fā)全年的福利、獎金;經教育不改的,停發(fā)一切工資性費用,轉為待聘教師;

  7、出現(xiàn)工作責任事故、違反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的、考試弄虛作假等,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10-50%的獎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學期全部獎金。

  七、公假

  行政干部,教職工公事外出開會及上級計劃指定的培訓學習、教研活動等為公假。公假應按本規(guī)定正確履行請假手續(xù),原則上課務盡量調換,課時工資照發(fā)。

  八、培訓進修

  1、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僅指攻讀研究生學歷或研究生課程班)的學習,須憑有關學校的書面通知書、個人書面申請報告,由校長室批準交年管會安排課務。個人書面申請報告須提前1周交年管會并注明請假起訖日期,年管會必須做好且在申請報告上寫明代課教師情況、班級管理等安排。請假期間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為全勤,代課津貼學校與申請者各付一半;請假時間超過規(guī)定起訖時間以曠課論處。

  2、教師業(yè)務進修或出國培訓:憑上級文件或批件。培訓或進修同學歷晉升。請假期間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為全勤,代課金由學校全額發(fā)放,超假處理同第1條。

  3、教師職稱培訓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報銷相關費用。

職工考勤制度8

  一、關于請假的規(guī)定:

  1、凡教職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時間外出等需要請假者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2、請假程序: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報俞園長領導批準,送施海燕處備案,,因特殊情況,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xù),需由他人或電話向園領導說明情況,發(fā)信息無效。

  3、簽到記錄:幼兒園門口設簽到點,每天分上、下午兩次指紋簽到,如簽不上的,必須立即打電話到園長室簽到。學年簽到的次數(shù)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4、經過核實并有住院證明的長期病假,在績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績效工資。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該職工的每天實際績效,調班請假和有班請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則上請假要先調班。

  6、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臨時外出可以到園長室請假并開出外出單,送門崗陳師傅處才能出崗。陳師傅記錄外出時間和回園時間。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時間累加滿3小時算半天假。

  7、遲到一次扣一元,學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終考核優(yōu)秀的評選資格;一學年請假滿6天(含6天)取消年終考核優(yōu)秀的評選資格。

  8、女教師哺乳期間,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給喂奶時間30分鐘。但要事先報園領批準。

  9、婚假、產假依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直系親屬去世給有關教師三天假,工資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學習、辦事、進修(以通知單為準)需請假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扣款。

  二、關于曠職的規(guī)定:

  未經領導批準不在崗位,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請假手續(xù)視為曠職。曠職一天扣工資100元。并在績效考核中扣除相應費用,曠職三天視自動離職,幼兒園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

  三、其他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適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崗教職員工。讓崗人員和辦理內退手續(xù)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視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實,一經查實除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外,要給予相關人員兩倍于實際病事假的處罰。

  3、考核人員可隨時抽查,發(fā)現(xiàn)不在崗位經查實按曠職處理。

職工考勤制度9

 。ㄒ唬、涉及企業(yè)改制、兼并、拍賣、農村土地轉讓、征收、征用、城市改造、房屋拆遷等引起的群體訴訟;

 。ǘ、涉及國家安全的,邪教問題的`,涉外的訴訟;

 。ㄈ、易于激發(fā)社會矛盾,危害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訴訟;

 。ㄋ模、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上訪的訴訟;

 。ㄎ澹、開庭前擬作無罪或改變定性的案件。

職工考勤制度10

  為進一步加強對教職工考勤管理,保證會議質量,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職工考勤由學校指紋考勤和年級簽到考勤兩部分組成,學?记谟尚iL辦公室負責,年級考勤由年級主任負責。包括每天上、下午,學校、年級召開的'例會、升旗、xx或其他特殊活動。

  2.學校指紋考勤每天分簽到和簽退兩種形式,簽到截止時間:為正課第一節(jié)上課前十分鐘,簽退時間為上、下午的第3節(jié)課后。

  3.指紋考勤原則上實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級簽到考勤原則上每周公布一次?记诮Y果將作為教職工晉級、評優(yōu)、調資和發(fā)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4.教職工有事必須提前請假,請假需先到校長辦公室領表填寫,一式3份,年級、教務處、辦公室各一份,3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3天到1周由校長批,1周以上報教育局人事股批(產假統(tǒng)一由教育局審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學校教職工例會時間,每周四晚上為學校行政會時間,開會具體時間為學生第一節(jié)晚自習開始時間。一學期例會無故缺席兩次以上(含兩次),當年綜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fā)放檔次不得評為優(yōu)秀。

  6.教職工會議期間要關閉手機或調至靜音狀態(tài),不講話,不吸煙,不看報,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7.嚴禁在上班時間下棋、打撲克、玩游戲等,也不得利用電腦從事與教學無關的娛樂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警告或大會點名批評等處罰。

  8.校長室將不定期對各年級考勤進行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對執(zhí)行不力的年級將給予通報批評。

  9.此條例從20xx年9月1日執(zhí)行。

職工考勤制度11

  一、請假規(guī)定

  1.凡教職工請病、產、婚、喪、事假,一律由本人書面申請。因病住院,須持醫(yī)院證明。

  2、經學校批準的函授學習和脫產進修視為公假,也按規(guī)定填寫請假條。

  3、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

  二、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請假須填寫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條,請假條由主管部門提供。1天以內由主管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校長室批準,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條由相關領導簽字后交教務處存檔,課務由教務處安排。

  2、所有請假人員,應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后方可離崗。如有特殊情況可用電話通知或委托別人請假,然后仍應補辦請假手續(xù)。

  三、考勤獎勵

  1、設立全勤獎,獎金數(shù)額50元/月?记讵剟蠲吭聝冬F(xiàn)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計超過30天以上,按“病假累計天數(shù)×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360天”扣除。超過6個月作長病休處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計超過30天扣全年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

  4、曠課扣30元/節(jié),另扣當月全勤獎。

  5、教職工大會、業(yè)務學習以及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缺席作半天事假處理。各種會議分別由校長室或主管部門考勤,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由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考勤。

  6、無正當理由,上下班遲到(日?记诖螖(shù))超過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過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無特殊情況,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處理。

  四、說明

  1、病假結束,請假教職工應持有效證明(病歷卡、發(fā)票)到主管部門銷假。無有效證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計算(教育局規(guī)定須上班日除外)。

  3、教師上班紀律為年度考核主要參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學年修訂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職工考勤制度12

  為規(guī)范學校管理,提高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自覺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辦法

  學校實行上班簽到、在班查崗、離崗請假的考勤辦法,由值班領導負責,組織辦公室和各學部(處室)主管領導檢查(抽查)出勤情況。升國旗儀式、教職工會議等集體活動,由校辦負責考勤。學部(處室)會議、教研活動和部門集體活動,由學部(處室)負責考勤。

  二、請假規(guī)定

  1、教職工因事(。┬枵埣僬,本人寫出請假條,半天內由各處室主任審批,三天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研究審批。長期事(。┘、產假、婚喪假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因事(。┡R時請假半天以內,寫明出校時間,將假條放在值班室,返校銷假時注明返校時間。不履行銷假手續(xù),視為請假終止時間至下班時間。請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將假條交到校辦。

  3、因病請假,須出具醫(y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條。提前結束病假,自行到校辦銷假。無病假條者,按事假處理。出具虛假病假條,按曠工處理。

  4、因事(。┱埣,須安排他人臨時代課者,按照每課時5元從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代課費。行政人員請假,按照每天10元從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請假,也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兼任教學任務者,原則上不應耽誤教學工作。確需調課外出,回校后應補上所缺課時。

  6、直系親屬病重住院需照顧者,出具住院證明,履行相關手續(xù),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在規(guī)定的陪護期內不影響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學期內累計陪護歷時日期不應超過一個月,超過部分應履行請假手續(xù)按事假對待。

  7、在不影響教學情況下,因私外出請事假,學期累計超過8個工作日的,病假(連續(xù)不超過三天)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男教工55歲、女教工50歲以上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礎性績效工資數(shù)從應發(fā)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按實際月工作量計算發(fā)放。

  8、女工產假如遇寒暑假期,產假順延。如法定產假已滿,順延產假未到期,因學校工作需要須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給予補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學期(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學期內全勤)

  滿勤:4.5分/學期(學期臨時事假累計不超過8個工作日,學期病假累計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出勤率達不到70%(產假、婚喪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績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稱職(B等)及其以上;學年內病、事假三個月以上,不參與該年度的績效工資分配;因私請假超過六個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資晉級的.有關政策執(zhí)行;學年(學期)內病、事假累計超過規(guī)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個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個工作日扣0.2分;一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8、12、16個工作日,病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男教工55歲、女教工50歲以上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績效考核結果最高可分別定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當月病事假連續(xù)超過3天(不含3天),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當月實際工作量計算發(fā)放,超過15天,當月無獎勵性績效工資。學期內事假連續(xù)超過22個工作日的,不參與該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學期內病、事假三個月以上,不參與本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量發(fā)放;學期內曠工累計超過1-3個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結果最高可分別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超過4個工作日以上的,不參與本學年內的績效工資分配;超過六個月以上的因私請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資正常晉級的有關政策執(zhí)行。

  3、臨時病事假原則上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調課和不影響工作,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扣考核分。

  4、教職工上班應由本人簽到,各類假條由本人出具。出現(xiàn)代簽(寫)者,扣除雙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簽到也沒有假條和未到校情況說明者,均按曠工處理。教職工上下班、上下課、升旗、集會、業(yè)務學習或臨時工作等考勤時,遲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學校組織的理論學習、業(yè)務學習或集體活動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規(guī)定的假期,不計入考勤。

  5、教職工在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戲、看娛樂片等與教學無關的活動,發(fā)現(xiàn)一次績效考核出勤項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發(fā)現(xiàn)待崗處理。值班領導、宿舍值班人員、值班門衛(wèi)、課堂教學教師擅離崗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發(fā)生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并進行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輕重經學校研究給予處分。

  四、本方案經我校一屆四次教代會通過,自20xx年9月起開始執(zhí)行。

  20年xx月11日

職工考勤制度13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工作得以正常開展,遵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訂以下考勤細則:

  一、常規(guī)要求細則

  1、對行政人員和教學人員的要求

  (1)行政人員(含后勤、保衛(wèi)科等工作人員)

  準時上下班,認真簽到。按本處(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務。開會、公事等外出應加以備注說明。

  (2)教學人員

  按學校工作分工、課時、課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學任務。不遲到、早退、缺勤和隨意調課。班主任按時下班級。

  2、對參加會議、教育教學活動的要求

  全體教職工都要按學校、科室、年級段的要求參加有關會議和各項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對值日工作的要求

  認真做好從學生起床至就寢整個時間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記錄工作。

  4、對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遲到、中途離崗、早退。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與他人調班或讓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記

  1、行政人員(含后勤、保衛(wèi)科等工作人員)的'考勤以簽到為準。

  2、值日人員考勤以簽到和值日工作記錄為準。

  3、教學人員、晚自修坐班人員考勤由學生登記,教務處、值日教師輔助登記。

  4、科室、教研組、年級段會議由科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段長登記。

  5、行政會議、全體教職工會議由會議記錄員登記。

  三、請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況要求請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醫(yī)院證明),按《泰順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辦法》辦理。

  四、全勤獎制度

  全勤情況作為評選先進、評定職務、年度考核和計發(fā)獎金等項工作的依據之一。

  1、每位教職員工整月滿勤者,發(fā)足該月的全勤獎金。

  2、行政人員(含后勤人員、保衛(wèi)科等工作人員)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兩個時間段,遲到、早退每一次少發(fā)全勤獎金5元;曠班每一時間段少發(fā)全勤獎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個時間段,每曠一個時間段少發(fā)全勤獎20元;晨讀、起床、早讀、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個單位時間,每少完成一個單位時間工作少發(fā)全勤獎5元(與曠時間段不重復少發(fā)全勤獎)。

  4、學校、科室、年級段、教研組等組織的會議、活動每遲到、早退一次少發(fā)全勤獎5元;每請事假一次少發(fā)全勤獎10元;每無故不參加一次少發(fā)全勤獎30元。

  5、上課每遲到、早退一次少發(fā)全勤獎5元;每請事假一節(jié)少發(fā)全勤獎10元;擅自調課一節(jié),雙方各少發(fā)全勤獎10元;每曠課一節(jié)少發(fā)全勤獎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遲到、中途離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費但少發(fā)全勤獎5元;每無人坐班一節(jié)扣發(fā)一節(jié)坐班費且少發(fā)全勤獎20元。

  7、請病假少發(fā)獎金參照請事假減半處理。請假一天按兩節(jié)課計算。

  8、臨時人員少發(fā)獎金參照正式教職工減半處理。

職工考勤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手續(xù)與批準權限

  1. 教職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有事有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時必須書寫請假條,申述理由及需假節(jié)數(shù),經有關領導簽字后批準生效,非特殊情況不允許代為請假或補辦請假手續(xù)。

  2. 教師(職工)請假: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2―3天由分管校長審批;4―10天本人申請,校長審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寫出請假申請,縣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核批準。

  3. 干部請假:年級主任,處室干部必須到分管領導處辦理請假手續(xù)(兼課干部請假應到教務處備案)。副校長請假由校長批準。

  4. 教職工請假前,必須安排好本人所承擔的課程,自習等工作任務,不得延誤工作。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需續(xù)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曠課論處。

  5.因公出差,開會,學習,進修,需事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二、請假類別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職工有事可以請事假,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者,工資照發(fā),但需按照事假標準扣分。

 。2)每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績效工資的50元,扣完為止。按照事假標準扣分。

 。3)連續(xù)事假超過半個月,累計超過一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良好。連續(xù)事假兩個月,累計超過三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晉級。

  2. 病假

 。1)請假一個月以內,必須憑相關醫(yī)學證明進行審批。一個月以上,必須憑縣級以上醫(yī)院醫(yī)學證明,并附相關病歷原件、復印件進行審批。

 。2)連續(xù)請假三個月以上者,返校時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學校、教育局逐級批準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得為優(yōu)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時正常上班超過三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晉級。

 。5)因親屬(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請假,按事假標準減半扣分。

 。6)一般病癥,不能上課(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產假

  產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以請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喪假

  教職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喪事者,可根據實際情況續(xù)假,工資照發(fā)。

  6. 假期計算

  病假、產假、婚假、喪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處理

  1. 辦公,上課:學校規(guī)定辦公時間,私自離開辦公地點或課堂崗位,均按曠工(曠課)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崗者;

 。2)私自雇人頂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者;

 。3)請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得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請假人所述理由經查與事實不符者;

  (5)任課教師擅自停課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學校安排的工作日無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級會,教研會,升旗,班主任會,教職工會,學校集體活動,因事請假者,按請會假處理。

  3. 曠工(曠課)處理

  (1)曠工(曠課)期間不發(fā)工資、津貼,由學校財務部門如數(shù)扣除,專戶管理,專款使用,用于學校聘請教師的課時費和工作獎勵,對曠工(曠課)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緩聘或落聘。

 。2)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15天或每學期累計超過15天者,由學校核定后報教育局,由教育局進行處理,并予以落聘。

  教職工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工資10元,另行扣分處理;曠工,曠會,曠課,曠活動一次扣績效工資40元,另行扣分處理。

  4.考勤記分:20分

  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簽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節(jié)扣0.3分(每天按6節(jié)計算),會假每次扣0.5分,曠工,曠會,曠課,曠集體活動每次扣2分,總分扣完為止。

  5.辦公時間:

  領導:早0.5小時,上午3.5節(jié),下午3.5節(jié)。

  教師:上午3節(jié),下午3節(jié),集市上午前兩節(jié)。

  職工:上午3.5節(jié),下午3.5節(jié),集市上午前兩節(jié)。

職工考勤制度15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根據《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guī)范》、市教育局有關請假規(guī)定和學?冃ЧべY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擬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職工遵照執(zhí)行。

  一、關于請假的有關規(guī)定。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受學校安排參加的會議、培訓學習、教研活動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學歷提高的學習、考試,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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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2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原則上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市教育局批準。

  3.事假天數(shù)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學期中請事假3天以內,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xù),應從個人績效工資中按每節(jié)10元扣除支付給代課者,按教導處調代課單為憑證。

  5.如果在一個學期中請事假超過3天,每超過1天,則不享受當日獎勵性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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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的,要出具鎮(zhèn)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縣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

  2.病假在7天以內,應從個人績效工資中按每節(jié)課10元扣除支付給代課者,按教導處調代課單為憑證。

  3.病假在7天以上半個月以內的不享受半月績效工資;半個月以上,每超過半個月就不享受半月績效工資(此項按請病假的半月數(shù)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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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假是指婚假、產假、喪假和工傷假等。其請假制度及績效工資的發(fā)放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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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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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谡埣俳處熖峁┯嘘P證明材料,并安排好課程及有關工作;

  ③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

 、芘鷾屎笙扔煞止芙虒W工作的副校長做好記載,再把請假單送教導處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長(分管校長)請假,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請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由學校教導處安排調代課(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安排);病、事假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現(xiàn)空堂按曠課處理,且出現(xiàn)任何連帶責任都由當事人承擔;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代課經費由學校支出,仍然按每節(jié)10元;如假期時間較長,學?膳c代課者協(xié)商相關費用。

  4.教師考勤由校長室負責管理,由教導處專人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按兩個周統(tǒng)計考勤情況一次,并于例會上公布。

  5.1天以內的請假,可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關于遲到、早退、私自調代課、曠工、曠課和上課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

  1.遲到、早退:遲到按簽到機記錄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為算。

  2.私自調代課:未按請假規(guī)定而發(fā)生的.調代課均視為私自調代課。

  3.上課違規(guī):上課時接打手機(或發(fā)信息)、做與上課無關的事、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擅自離開課堂等均視為上課違規(guī)。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上課時出現(xiàn)空堂(含私自調代課)按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礦工論處。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礦工論處。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xù)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按礦工論處。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按礦工論處。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按礦工論處。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guī)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按礦工論處。

  三、考勤記分辦法及其有關規(guī)定。

  1.每遲到、早退一次記1分。

  2.每請病、事假1天記3分。

  3.上課違規(guī)(如接打手機、做與課堂無關的事、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崗位等)一次記1分,兩次違規(guī)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

  4.教職工曠課一節(jié)扣30元(同時記2分),一個月曠職3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全部工資。教職工曠職連續(xù)超過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15天者,學校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辭退。

  5.教師的考勤納入教師的年終考核,作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最后凡有曠課、礦工、病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或累計積分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晉級;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jié)以上或礦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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