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 品質部門工作的組成
品質部門的工作分兩大部分
1.質量管理工作
2.質量檢驗
由于公司電子電力產口涉及用戶的人身安全問題,檢驗工作不實行計數抽樣法,而采取全額檢驗,對于外購件按公司實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產廠、定供應商、定合同)要求進行。
二.品質部工作的特點
1.質量教育培訓
宣傳“質量就是生命”的指導思想,實行質量一票決制,質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視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質量培訓工作則是配合公司總的培訓計劃,加強專業(yè)基礎知識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2.質量控制檢測
對關鍵工序設立質量控制點,目前在機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庫兩控制點,在生產部設立元器件,焊接、調試、成品庫四個控制點,所有這些控制點對材料、元器件進廠到外協、加工、焊接、調試、半成品庫都實行全額檢測,對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嚴禁流入下道工序,并嚴格執(zhí)行更改代用手續(xù)。
3.質量統(tǒng)計
根據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各控制點按月作好質量統(tǒng)計工作并上報品質部,它是質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質量部分的重點依據。部門匯總后,按月上報公司并視情況作出質量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合格率指 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表彰優(yōu)秀。
4.質量信息反饋
公司建立統(tǒng)一的質量信息反饋卡片,將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及時與技術部門及生產部門取得聯系,及時分析改進、處理,做到用戶滿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進。
反饋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準確,處理要及時,這樣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戶中的信譽。
對于用戶使用安裝調試中存在的問題,除了在產品中增加必要的說明文件外,對于較復雜的問題,公司還將組織學習班、培訓班和加強現場服務。
5.質量分析會議
加工生產過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要定期對重點部門、班組召開質量分析會議,會議綜合各方面發(fā)現的問題,并分析發(fā)生質量問題的原因,采取改過的措施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目的,此類分析會由品質部主任召開,會議以專題為主以解決問題,得到改進為目的。分析會議可以為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涉及的部門可以是單一的生產部門、技術部門,也可以綜合到供應部、經營部等。
6.計量工作
計量工作是開發(fā)、生產、檢測的保證之一。由于公司條件的限制,計量手段比較欠缺,目前長度計量工作以外單位(計量站)協作為主,再半年至一年進行一次,儀表計量只能進行簡單的過渡計量,這方面的工作還有待加強和投入。
7.質量事故的處理
公司制定了一個事故處理辦法,質量事故按造成的損失大小分等級進行處理。
公司本著以預防控制質量事故為主,處理僅僅是次要手段。
三、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2.內容與要求
2.1. 公司質量工作計劃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通常開展。
2.2. 組織編寫有關質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3. 收集和處理質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質量動態(tài)。
2.4. 質量檢驗統(tǒng)計工作。
2.5. 組織編制檢驗指導書。
2.6. 質量獎懲工作
2.7. 組織產品例行試驗
2.8. 參與新品開發(fā)和關鍵項目的審查和鑒定工作
2.9. 匯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公司各項產品的質量指標
2.10.質檢人員的培訓、學習和提高工作。
3.責任和權限
3.1. 責任
3.1.1.對公司出廠的產品質量負責
凡公司出廠經過檢驗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于加工過程的錯驗、漏檢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主要責任。
3.1.2.公司內部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廢品,由于錯驗、漏驗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責。
3.1.3.對加工過程中違反工藝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結構件,有關檢驗人員有責任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3.2. 權利
3.2.1.對未經檢驗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權制止使用、加工、裝配、入庫、出廠。
3.2.2.對違反工藝的加工方法,未經試驗和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用品有權停止其加工、生產。
4.檢查與考核
4. 1 檢查
4.1.1各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執(zhí)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結和特殊情況的報告是防止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對于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匯同有關部門檢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續(xù)工作,如更改資料文件、不合格的隔離處理工作。
4.1.2品質部在做好統(tǒng)計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門工作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質量分析會議作出有關的執(zhí)行情況。
4. 2 考核
4.2.1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產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與預防也是依據之一。檢驗人員的考核,可依據技術含量高低、錯驗、漏驗的頻次,品質部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4.2.2由主管經理按《科技管理人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進行考核。
四.試制件生產管理規(guī)定
1.為了提高開發(fā)產品試制件的質量,控制試制件流向,加強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2.試制件包括機械零件及印制線路板,圖樣應完整、清晰、正確,生產前在圖樣上應加蓋供“試生產用”章。
3.生產試制件,申請人不僅要提交蓋有供試生產用章的圖紙,同
時填寫試制件生產作業(yè)流水單(以下簡稱流水單)。流水單在生產部領取。流水單上的公司件號統(tǒng)一按圖樣代號填寫。
4.生產部按流水單的要求安排生產,其加工質量應與正式產品(零件)相同,應經檢驗、調試、驗收等工序才能入庫。
5.庫房應為試制件單獨分區(qū)保管,單獨立卡建賬。
6.試制件入庫后,保管員應核對流水單返回生產部配料處。
7.機械加工部按生產部下達的任務單加工試制件,嚴格執(zhí)行工序檢驗與成檢。零件入庫前,應由公司檢驗員復驗,經倉庫保管員點收后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注銷。
8.外協試制件時,承辦人應負責外協質量和進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檢驗員復驗。倉庫保管員點收后零件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理圖紙注銷手續(xù)。如果公司檢驗員復驗不合格,外協人負責進行處理。
9.開發(fā)部或者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去倉庫領用試制件,并按規(guī)定辦理借用手續(xù),需經主管經理批準。
10.開發(fā)部或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攜帶試制件去外廠安裝或調試、試用等,應征得主管經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時請示,應請外廠有關負責人提供收據或借條,經簽字、蓋章后回公司倉庫銷賬。
11.對于長期滯留有外廠的試制件,倉庫應催促還貨或付款。
12.生產部應隨時掌握試制件的進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應及時查清并向主管經理匯報
旭升電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5日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2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據農業(yè)部制定的“產地環(huán)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產品衛(wèi)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須統(tǒng)一采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采購的農藥必須“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情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guī)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yōu)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注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及時收集處理,盡量減少環(huán)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tǒng)一采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須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情況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fā)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后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按照農產品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tǒng)和持續(xù)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jiān)測、普查和專項監(jiān)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是指為了監(jiān)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 農業(yè)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和本行政區(qū)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 農業(yè)部統(tǒng)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qū)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jiān)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風險監(jiān)測
第八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jiān)測。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建設規(guī)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jiān)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jiān)測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jiān)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jiān)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jiān)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jiān)測品種、監(jiān)測區(qū)域、監(jiān)測參數和監(jiān)測頻率。
第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tǒng)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jiān)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jiān)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jiān)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yè)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jiān)測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fā)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的,監(jiān)測結果可以作為執(zhí)法依據。
第三章 監(jiān)督抽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 監(jiān)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zhí)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jiān)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 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 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jiān)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 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 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tài)、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guī)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 檢測機構不得將監(jiān)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 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 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jiān)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 復檢由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jiān)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 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 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jiān)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jiān)測數據保密規(guī)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 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4
為加強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減少廢品的發(fā)生,完善檢驗工作,持續(xù)有效全面貫徹執(zhí)行iso9000國際質量體系認證標準,特制定產品過程控制方法:
一、首檢
1、檢驗員必須全面了解技術標準、圖紙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一切技術規(guī)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換加工零件型號、設備工裝修換、圖紙和藝更改)必須送檢,對首件沒有交檢而造成廢品的操作者必須負一切責任。
3、檢驗員必須根據圖紙工藝對送檢的首件進行首檢,并對首件結果負責,如檢驗員沒有做好首檢而造成的批量廢品,由檢驗員主要責任,必須承擔一定比例的廢品賠償。
4、車間主管必須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檢工作,經過首檢工作,經過首檢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須對產品質量負責,并認真作好自檢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沒有做好自檢而產生的廢品,必須追究其責任,并負責賠償。
二、聯檢
1、上道工序的檢驗員必須重視下道工序對產品的反映意見,下道工序的檢驗員有責任把質量信息回饋給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權拒絕接收上道不合格產品,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應及時與檢驗員聯系,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層層有把關的良好體系。
三、巡檢
1、檢驗員必須根據技術要求對產品作巡回抽樣檢查,如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責成其找出原因。待解決問題后才能繼續(xù)生產。
2、檢驗員必須對巡回抽檢認真負責,對重要零部件及關鍵工序必須核定抽檢次數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檢數量不少于1件并填寫《原始記錄表》。
3、在巡檢過程中,檢驗員有責任對工裝夾具進行不定期檢查,或隨機抽查,強行生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四、終檢
1、生產工人對完工的產品必須交給檢驗員檢驗,未受檢的產品不得流轉或入庫,如發(fā)現有不經檢驗而私自流轉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2、檢驗員對完工的產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協件,外購件)應根據圖紙,工藝和有關技術標準實行全檢或抽樣檢查,如發(fā)現有錯檢或漏檢,要追究檢驗員責任。
3、檢驗員必須自覺配合車間生產,對完工的.產品根據趁件的生產需要分輕、重、緩、急進行檢驗。檢驗數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關鍵工序發(fā)現不合格要全檢。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難而影響生產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4、對于檢驗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產品,檢驗員有權要求生產工人及時返工,并通知班組織或車間,返工后重新檢驗,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記錄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檢驗合格也按次品處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絕返修的,按廢品處理。并由車間報請公司給予行政處罰。對于超差但不影響使用的工件,由檢驗員會同車間報告技術部門,由技術部門(或有關技術員)決定處理意見,回用品按次品處理,(次品不計發(fā)工資,造成廢品的按公司規(guī)定賠償損失)。
5、檢驗員必須對受檢的次品、返修品和廢品必須隔離放置,車間或有關部門必須配合作好此項工作,如發(fā)現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6、檢驗員必須對檢驗完畢的工件開具工單,并如實填寫合格產品、次品、廢品數量。
五、總裝檢驗
1、裝配工在裝機前應首先對零件做出必要的檢查,發(fā)現問題應進行復查,對關鍵件,關鍵尺寸,大件等檢驗員應重點復檢,以保證整機質量。
2、在裝機過程中,檢驗員應參照組裝檢驗記錄表中相關檢測資料,做好實測記錄,確認合格后,辦理合格證。
六、產品標志說明
1、為了實現可追溯性,生產中采用產品工序流程卡(可以在原工藝流程卡的基礎上修訂),表明原材料/產品/工序/生產日期/數量等進行標志和記錄,由生產車間主管記錄,當首道工序合格時進行轉序,同時在產品工序流程卡上記錄,當不合格時,對不合格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同時在產品工序流程卡上記錄,并終止該流程卡,事后追究。
2、檢驗狀態(tài)標識,采用標牌xx產品轉序卡)分三種如下:
合格 綠色
不合格(包括翻修品、次品、廢品)紅色
待檢黃色
七、外協/外協物資的驗收
1、查驗收據:檢驗所需要的技術依據合同或協議書,由生產部門/技術部進行配合。其中包括企業(yè)標準,檢驗規(guī)范,技術條件,技術圖樣等。
2、質檢部是進貨檢驗的歸口部門,負責對進貨檢驗,應友好與供應商/生產部門/技術部進行配合。
3、物資到貨后,接到通知登記做好記錄,按產品類別進行檢驗。
4、對屬于檢查驗證產品,檢查內容如下:
a、檢查供方產品的質量合格/產品質量保證書/名稱/圖號/出廠日期/檢驗員印章等。
b、根據供方提供的質保書,發(fā)貨單據,定貨合同與材料進行核對,以查明供方提供的文件中所反映的材料名稱/規(guī)格/材料成分/交貨狀態(tài)和特征等是否與標準相符。
c、對產品實物外觀的檢查,包括對磕碰/銹蟲/劃傷等的檢查。
5、對屬于檢查驗收類產品按以下的方法檢查:
a、第一類產品:數量 1-100件抽檢50%101-500件抽檢40%500-1000件抽檢30% 1001件以上按25%正常一次抽樣方案執(zhí)行;
b、第二類產品:數量1-500件抽樣不少于10%500-1000件抽樣不少于8%1001-20xx件抽樣不少于5% 20xx件以上按3%,放寬一次檢查方案執(zhí)行。
c、對于產品質量穩(wěn)定的供貨方按第二類檢查方案執(zhí)行;
d、對于產品質量不穩(wěn)定和新開發(fā)的供貨方按第一類檢查方案執(zhí)行;
6、經檢驗或嚴整合格后,由檢驗員在《入庫驗收單》上簽名辦理入庫并作好記錄。
7、經檢驗或嚴正后,由檢驗員在《入庫驗收單》上簽名辦理入庫并作好記錄。
8、供方發(fā)生以下變化時,本公司采購鏈部門必須向質檢鏈部門發(fā)出通知,質檢部對其提供的產品質量進行驗證和考核;
a、產品由一個供方轉為另一個供方;
b、零件由供方進行修改設計,導致尺寸、材料變化;
c、供方的工藝、設備、模具具有較大的變化;
d、產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時;
e、產品停止供貨6個月;
9、不合格的產品的處置:
a、當檢驗員在抽樣檢查中發(fā)現不合格,由主管技術員復檢,如復檢不合格,可以判定為不合格;
b、采購部對不合格產品應如數退回;
c、對出不合格產品的供方,送貨時要加倍檢查,甚至100%檢;
10、凡經檢驗的外協、外購產品均作好檢驗工作狀態(tài)標識并記錄。
八、計量器具管理和保養(yǎng)制度、
1、計量器具是產品質量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由質檢部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量具和測量儀器。
2、建立計量器具臺帳,按工藝要求配備。
3、對計量器進行周期檢定,對不符合檢定要求的,停止使用。
4、量具的發(fā)放由車間,經副總,總工批準,質檢部簽字后取用,并做好記錄收回舊量具。
5、量具修理后,專用檢具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進行檢定,達到規(guī)定要求才可使用。
6、量具存放應有固定位置,在使用過程中應防止在操作者容易看到而有不會掉落的位置上。
7、不允許把量具與其他工具放在一起,以免受到損傷。
8、非計量檢修人員,嚴禁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裝量具,發(fā)現問題即使送質檢部進行鑒定并安排檢測。
9、量具是用于測量的工具,不允許當做其它工具使用。
10、量具使用完畢,要及時擦干凈,放入量具包裝盒內,對于封存量具,各方面有涂上一層防銹油。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5
1、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廢品,由于錯驗、漏驗造成的均由車間質量管理部負責。
2、對生產過程中違反工藝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有關檢驗人員有責任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3、對未經檢驗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權制止使用、加工、裝配、入庫、出廠。
4、各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執(zhí)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結和特殊情況的報告是防止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對于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匯同有關部門檢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續(xù)工作,如更改資料文件、不合格的隔離處理工作。
5、質管部在做好統(tǒng)計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門工作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質量分析會議作出有關的執(zhí)行情況。
6、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產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與預防也是依據之一。檢驗人員的考核,可依據技術含量高低、錯驗、漏驗的頻次,質管部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6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推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發(fā)現產品質量問題,并予以迅速處理,來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質量管理制度包括:
1.質量檢驗標準;
2.不合格品的監(jiān)審;
3.儀器量規(guī)的管理;
4.制程質量管理;
5. 成品質量管理;
6.產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7.產品質量確認;
8.質量管理教育培訓;
9. 產品質量異常分析及改善。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三條 制定質量檢驗標準的目的
使檢驗人員有所依據,了解如何進行檢驗工作,以確保產品質量。
第四條 檢驗標準的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適用范圍
(二)檢驗項目
(三)質量基準
(四)檢驗方法
(五)抽樣計劃
(六)取樣方法
(七)群體批經過檢驗后的處置
(八)其它應注意的事項
第五條 檢驗標準的制定與修正
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guī)范若因①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正。
2.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zhí)行。
第六條 檢驗標準內容的說明
(一)適用范圍:列明適用于何種進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檢驗。
(二)檢驗項目:將實放檢驗時,應檢驗的項目,均列出。
(三)質量基準:明確規(guī)定各檢驗項目的質量基準,作為檢驗時判定的依據,如無法以文字述明,則用限度樣本來表示。
(四)檢驗方法:說明在檢驗各檢驗項目時,是分別使用何種檢驗儀器量規(guī)或是以官感檢查(例如目視)的方式來檢驗,如某些檢驗項目須委托其他機構代為檢驗,亦應注明。
(五)取樣方法:抽取樣本,必須由群體批中無偏倚地隨機抽取,可利用亂數來取樣,但群體批各制品無法編號時,則取樣時,必須從群體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樣本。
(六)群體批經過檢驗后的處置:
1.屬進料(含加工品)者,則依進料檢驗規(guī)定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通知倉儲人員辦理入庫手續(xù),不合格批,則將檢驗情況通知采購單位,由其依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屬成品者,則依成質量量管理作業(yè)辦法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入庫或出貸,不合格批則退回生產單位檢修)。
不合格品的監(jiān)審辦法
第七條 適時處理不合格品,監(jiān)審其是否能轉用或必須報廢,使物料能物盡其用,并節(jié)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費用及儲存空間。
第八條 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召集工程、生產、物料等有關單位組成監(jiān)審小組負責監(jiān)審。
本質量管理制度準則經總管理處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九條 實施要點
(一)發(fā)現不合格品,由發(fā)生單位填具不合格品監(jiān)審單(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規(guī)格、料號、數量、不良情況等)送交監(jiān)審。
(二)監(jiān)審時需慎重考慮,并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維修或必須報廢。
2.檢修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3.是否為生產的急需品。
4.是否能轉用于另一等級產品。
5.是否有些部分可繼續(xù)使用,有些部分可維修,有些部分必須報廢。
(三)監(jiān)審小組將監(jiān)審情況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監(jiān)審單內,并經廠長核準后,即由有關單位執(zhí)行。
(四)監(jiān)審小組應于三日內完成監(jiān)審工作。
儀器管理
第十條 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1.周期設訂
儀器使用部門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zhí)行的依據。
2.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
儀器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做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十一條 校正計劃的實施
1.為使員工確實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yǎng)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排定科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末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guī)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2.檢驗儀器量規(guī)應放置于適宜的環(huán)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
用方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guī)存放于適當盒內。
3.儀器校正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計劃"執(zhí)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yè),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儀器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yǎng)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并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guī)如發(fā)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F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yǎng)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
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yǎng)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7.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8.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yè)檢核扣罰。
9.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guī))由使用部門白行校正與保養(yǎng),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
制程質量檢驗
第十三條 制程質量異常的定義
(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點。
(二)管理圖有超連串,連續(xù)上升或下降趨勢及周期時。
(三)進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納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條 制程質量檢驗
1.質檢部門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2.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qū)分,由質量管理部IPQC負責檢驗:
3.質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負責加工條件的測試。
(1)鉆頭研磨后"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鉆頭研磨檢驗報告"上。
(2)切片檢驗分PIH、一次鋼、二次銅及噴錫鍍銅分別依檢驗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QAE Microsection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檢驗報告。
4.各部門在制造過程中發(fā)現異常時,組長應即追查原因,并加以處理后,將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開立"異常處理單"呈(副)經理指示后送質量管理部,責任判定后送有關部門會簽后再送總經理室復核。
5.質檢人員于抽驗中發(fā)現異常時,應反應單位主管處理并開立"異常處理單"呈經(副)理核簽后送有關部門處理改善。
6.各生產部門依自檢查及順次點檢發(fā)生質量異常時,如屬其他部門所發(fā)生者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7.制程問半成品移轉,如發(fā)現異常時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第十五條 實施要點
1.發(fā)現單位于制程中發(fā)現質量異常,立即采取臨時措施并填寫異常處理單通知質量管理單位。
2.填寫異常處理單需注意:
(1).非量產者不得填寫。
(2).同一異常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
(3).詳細填寫,尤其是異常內容,以及臨時措施。
(4).如本單位就是責任單位,則先確認。
3.質量管理單位設立管理簿登記,并判定責任單位,通知其妥善處理,質量管理單位無法判定時,則會同有關單位判定。
4.責任單位確認后立即調查原因(如無法查明原因則會同有關單位研商)并擬定改善對策,經廠長核準后實施。
5.質量管理單位對改善對策的實施進行稽核,了解現況,如仍發(fā)現異常,則再請責任單位調查,重新擬訂改善對策,如已改善則向廠長報告并歸檔。
第十六條 制程自主檢查
1.制程中每一位作業(yè)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制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科長或組長,并開立"異常處理單"見(表)一式四聯,填列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門判定異常原因及責任發(fā)生部門后,依實際需要交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擬定責任歸屬及獎懲,如果有跨部門或責任不明確時送總經理批示。
2.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所屬確實實施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所屬各制程質量,一旦發(fā)現有不良或質量異常時應立即處理外,并追究相關人員疏忽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重復發(fā)生。
3.制程自主檢查規(guī)定依"制程自主檢查實施辦法"實施。
成品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 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成品質量。
第十八條 出貨檢驗
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第十九條 原物料質量異常反應
1.原物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
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呈核與處理。
2.對于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核決主管核決使用時,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制造部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注意使用,并由現場主管填報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經經理核簽呈總經理批示后送采購單位與提供廠商交涉。
第二十條 在制品與成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在制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zhí)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異常處理單",并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2.制造部門在制程中發(fā)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不良品當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廢品報告單"提報,并經質量管理部復核才可報廢)。
產品質量確認
第二十一條 質量確認時機
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安排"生產進度表"或"制作規(guī)范"生產中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將"制作規(guī)范"或經理批示送確認的"異常處理單"由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取樣確認并將供確認項目及內容填立于
"質量確認表",連同確認樣品送營業(yè)部門轉交客戶確認。
1.客戶附樣的印刷線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2.批量生產前的質量確認。
3.客戶附樣與制品材質不同者。
4.客戶要求質量確認。
5.生產或質量異常致產品發(fā)生規(guī)格、物性或其他差異者。
6.經經理或總經理指示送確認者。
第二十二條 確認樣品的生產、取樣與制作
1.確認樣品的生產
(1)若客戶要求確認底片者由研發(fā)部制作供確認。
(2)若客戶要求確認印刷線路、傳洋效果者,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以小時制作供確認。
2.確認樣品的取樣
質量管理部人員應取樣二份,一份存質量管理部,另一份連同"質量確認表"交由業(yè)務部客戶確認 。
第二十三條 質量確認書的開立作業(yè)
1.質量確認書的開立
質量管理部人員在取樣后應即填"質量確認表"一式二份,編號連同樣品呈經理核簽并于"質量確認表"上加蓋"質量確認專用章"轉交研發(fā)部及生產管理人員,且在"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日期"后轉交業(yè)務部門。
2.客戶進廠確認的作業(yè)方式
客戶進廠確認需開立"質量確認表"質量管理人員并要求客戶于確認書上簽認,并呈經理核簽后通知生產管理人員排制,客戶確認不合格拒收時,由質量管理部人員填報"異常處理單"呈經理批示,并依批示辦理。
第二十四條 質量確認處理期限及追蹤
1.處理期限
營業(yè)部門接獲質量管理部或研發(fā)部送來確認的樣品應于二日內轉送客戶,質量確認日數規(guī)定國內客戶5日,國外客戶lo日,但客戶如需裝配試驗始可確認者,其確認日數為50日,設定日、數以出廠日為基準。
2.質量確認追蹤
質量管理部人員對于末如期完成確認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時,應以便函反應營業(yè)部門,以掌握確認動態(tài)及訂單生產。
3.質量確認的結案
質量管理部人員于接獲營業(yè)部門送回經客戶確認的"質量確認表"后,應即會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完成并以安排生產,如客戶認為不合格時應檢查是否補(試)制。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辦法
第二十五條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的目的是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質量知識及質量管理技能,使員工充分了解質量管理作業(yè)內容及方法,以保證產品的質量,并使質量管理人員對質量管理理論與實施技巧有良好基礎,以發(fā)揮質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協助協作廠商建立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由質量管理部負責策劃與執(zhí)行,并由管理部協辦。
第二十七條 實施要點
(一)依教育訓練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類:
1.質量管理基本教育:參加對象為本公司所有員工。
2.質量管理專門教育:參加對象為質量管理人員、檢查站人員、生產部及工程部的各級工程師與單位主管。
3.協作廠商質量管理:參加對象為協作廠商。
(二)依訓練的方式,分為以下二種:
1.廠內訓練:為本公司內部自行訓練,由本公司講授或外聘講師至廠內講授。
2.廠外訓練:選派員工參加外界舉辦的質量管理講座。
(三)由質量管理部先擬訂"質量管理教育訓練長期計劃"列出各階層人員應接受的訓練,經核準后,依據長期計劃,擬訂"質量管理教育訓練年度計劃"列出各部門應受訓人數,經核準后實施,并將計劃送管理部轉知各單位。
(四)質量管理部應建立每位員工的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記錄卡,記錄該員已受訓的課程名稱、時數、日期等。
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八條 質量異常統(tǒng)計分析
1、質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記錄統(tǒng)計異常料號、項目及數量匯總編制"總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送經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質量異常情況,以擬改善措施。
2、質量管理部每周依據每日抽檢編制的"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將異常項目匯總編制"抽檢異常周報"送總經理室、制造部品保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機班針對主要異常項目、發(fā)生原因及措施檢查。
第二十九條 制程質量異常改善"異常處理單"經經理列入改善者,由經理室品保組登記交由改善執(zhí)行部門依"異常處理單"所擬的改善對策確實執(zhí)行,并定期提出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改善結果。
第三十條 質量管理圈活動
為提高全體員工的工作能力,增強員工與群體的合作,創(chuàng)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場所,促進管理活動的水平,實現"目標經營管理",公司內各部門來共同組成質量管理圈,以推動改善工作。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實施與修訂
本質量管理制度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增補修改亦同。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7
為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保護產地環(huán)境,控制環(huán)境污染,使生產基地環(huán)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認真執(zhí)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guī)范,加強農業(yè)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術規(guī)范生產,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guī)范。
三、規(guī)范化采收和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農產品的.檢測檢驗力度,確保銷售的產品符合無公害產品的標準。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加貼和管理。
六、健全記錄和檔案,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追蹤服務體系。
七、實行產地環(huán)境和產品質量自檢,逐步推行產地產品檢測合格準入和準出制度。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8
為了讓社會放心,樹立德錦品牌形象,讓養(yǎng)殖戶使用安全、放心、環(huán)保、高效的飼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遵守《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食品質量安全法》,做到依法規(guī)范經營,不經營禁用、停用、淘汰、過期、霉變以及無生產經營許可證、無飼料審查合格證、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產品;不摻假制假,不經營添加xxxx、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蘇丹紅、激素類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飼料產品和可疑產品。
二、進貨時要認真對飼料產品標簽的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進行檢查,對產品質量合格證進行核對,確保經營飼料產品的質量安全。
三、確保飼料的購進、銷售臺賬記錄規(guī)范、真實、準確。
四、積極配合市畜牧局及上級主管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和質量抽檢。
五、定期積極主動把經營的飼料產品送到具備抽檢資格的單位進行化驗,做到不合格的飼料及時銷毀,不出門店,不向市場流通。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質量損失,實現有效勞動和長效管理,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產品質量管理包括質量考核條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質量評選獎勵的制度、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和動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關于新產品試制和鑒定的規(guī)定、樣機試制管理等。
第二章:質量考核處理條例
第三條凡產品出廠前,因設計、計劃、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報廢的損失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責任部門承擔15%,1000元以上承擔10~15%,其中各責任部門所罰款項的80%落實責任者;凡是內外部質量損失,部門領導在收到質量通報后必須落實責任者并于二日內將落實結果書面送交質管處,否則,部門主要領導人負管理責任。
第四條加強讓步率的控制:
1、一分廠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2%以內,每超1%,扣200元。
2、二、三、五、六分廠讓步率應控制在0.7%以內,每超0.1%,扣200元。五、二分廠每月的整機讓步率應控制在15%,對超出部分,質管處匯同分廠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對嚴重超標進行罰款500~1000元。
3、四分廠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14%以內,每月下降1%,直到2%止,每超1%,扣100元。(讓步率=讓步噸位數×單價/全月實際完成產值),調質硬度不合格和淬火硬度不合格按1.3元/kg計扣,滲碳硬度不合格按2.4元/kg計扣。
第五條加強產品檢驗,凡具備交檢條件檢驗員應及時檢查,嚴禁壓檢、錯檢,漏檢。如是過程檢的責任扣所屬部門,終檢責任扣檢計處。過程檢、終檢員應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在業(yè)務上屬檢計處領導,在問題處理上由檢計處裁決?绮块T的責任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必須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否則由所在部門承擔責任。
1、對錯、漏檢而造成的損失每次扣責任者100~500元。
2、凡辦理讓步單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員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經檢查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100元。
4、凡發(fā)現質量問題,不開出缺陷品通知單,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5、各分廠過程檢驗中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必須將零件、材料、重量、工時、責任部門、責任者等情況填齊,并于每周一交檢計處,分廠過程檢驗記錄卡,必須每月初上交檢計處,檢計處輸入電腦后交質管處。
6、過程檢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分廠領導必須如數上交檢計處,如不交,一經發(fā)現,扣責任部門領導500~1000元。
7、嚴禁擅自更改技術條件、缺陷品通知單、工藝路線單、檢驗記錄、入庫單等質量技術文件,一經發(fā)現,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六條加強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部門分管質量的領導、過程檢、終檢員應嚴格把關。滲碳前的螺傘必須倒角,軸承烘套嚴禁用火焰,否則,計扣責任部門每次100元。
第七條凡錯漏下零件目錄、材料、生產準備計劃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八條凡產品出廠后用戶反映無裝箱單或漏發(fā)件扣責任部門100-500元。為確保巴氏合金軸瓦等外購件完好交付用戶,外協處、供應處、檢計處、經營處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物質到廠后重新包裝、固定,并填寫我廠標牌,如有失誤則扣相關處室的責任者200-1000元。
第九條各分廠施工員、采購員、外協員無權在路線單上簽字,違反規(guī)定按100元/次計扣。
第十條供應、外協、采購必須在工廠確定的分承包方運作,遇有困難,需另尋分承包方(含物價)必須請示生產廠長批準,否則計扣責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應、外協、采購造成回廠返修、報廢工廠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含材料、運輸、工廠損失費用)責任人負責索賠。采購、外協員對采購協作質量負責,凡是供應、外協、采購物資進廠不經檢計處檢查,私自投入分廠,一經發(fā)現扣責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應、外協、采購物資回廠后因質量問題影響工廠生產進度和造成重大損失(含整機產品質量)扣責任人100-500元。
3、凡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供應、外協、采購回廠物資多次發(fā)生質量問題的,質管處會同責任部門進行分析、調查,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因責任心不強發(fā)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給予下崗處理。
4、協件(A類產品、箱體、軸瓦、包工包料成品、聯軸器等)均需有書面技術協議,回廠應有外協檢驗記錄、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凡產品(零件)在庫房或生產現場因運輸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遺失、嚴重銹蝕、碰傷責任部門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條千元以上的設備、刃具等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職能部門,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報職能部門、生產廠長。凡違反此項規(guī)定的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三條凡經判定報廢的零件立即放置隔離區(qū),每周定期由責任部門送交廢品庫;如另作它用(工裝、悶頭等)必須辦理手續(xù),否則扣責任部門200元。
第十四條零件投入裝配前須入庫,凡未入庫或未辦假入庫手續(xù)而投入裝配則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五條研究所須對外來圖紙進行方案復審,凡發(fā)生關鍵件報廢或整體方案錯誤,按1條款執(zhí)行。
第十六條凡第一次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未及時糾正,重復生產時出現同樣問題,則扣責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條凡是新品開發(fā)、試制產品對研究所及設計人員暫不考核。
第十八條售后服務人員(含部門委派人員)必須書面詳細反映服務情況(產品制令、出廠日期、具體服務內容等)分析問題發(fā)生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報檢計處、質管處,否則不予報銷,對服務中發(fā)生費用必須請示生產廠長確認,對方出具回執(zhí)方可。質管處根據售后服務處提供的情況介紹通知相關責任部門,責任部門必須認真對待,分析問題,提供書面信息(含讓步單憑證),有利于質管處查清責任部門,逐級審批處理。
第十九條外部損失賠付:
1、凡99年7月1日之前賠付納入責任部門的成本考核。
2、凡99年7月1日之后賠付:
≤1000元扣責任人200元
1000-5000元扣責任人400元
5000-1000元扣責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責任人1000元
第二十條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領導除書面檢查外,一次性罰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條凡在一個季度內發(fā)生兩起重大質量事故損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離崗培訓;凡玩忽職守,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質量損失或造成極壞影響者,一經發(fā)現給予下崗處理。
第二十二條凡受過各種質量處罰的部門領導和責任人,在處罰后的工作中利用職權刁難或有報復行為的,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第二十三條損失費用計算公式:
1、報廢損失=材料費+全部工時×30元/小時
2、讓步損失=讓步工時×30元/小時
3、分承包方造成損失=正品價值或材料費+工時×30元/小時
4、出廠產品損失=差旅費+天數×40元+“三包費”
第二十四條其他未作規(guī)定的參照有關條款和工廠有關規(guī)定等執(zhí)行。凡以前發(fā)文與本文件內容相抵觸的,宣布作廢,以本文件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屬質管處。
第二十六條本規(guī)定自1999年9月執(zhí)行。
第三章: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為加強對質量事故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不放過”(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者未分析不放過,質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訂不放過)的原則,增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認真執(zhí)行我廠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工藝紀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以保證產品質量,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fā)生,提高我廠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二十八條質量事故的定義:
凡設計、工藝、生產制造(運輸、儲存)檢驗等過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報廢、成批返修、降低等級或降價處理、退貨、索賠,對用戶造成不好影響或影響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完成的稱為質量事故。
1、圖紙、工藝錯誤。
2、生產指揮錯誤。
3、違反工藝紀律。
4、操作不認真負責。
5、檢驗員漏檢錯檢。
6、設備故障、儀表儀器失準。
7、材料混雜或發(fā)錯。
8、運輸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裝制造質量及工裝管理不善。
11、根據經濟損失和影響大小,將質量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12、重大質量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3、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
14、出口援外產品、造成退貨或受到索賠并已造成不良影響。
15、對用戶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16、因質量事故造成工廠不能完成月、季或年度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的。
第二十九條較大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廢品或返修工時在20小時/批以上的。
因質量事故造成分廠完不成月份、季度計劃或質量指標的。
第三十條一般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費用1000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50小時經上的。
3、雖不符合上面兩條,但有下列情況者:
1)、機加工:成批生產的關鍵件的關鍵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產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況雖可回用,但影響性能或個觀使用的。
2)、鑄件:主要件重量在200千克以下、或成批生產20件不合格的。
3)、鍛件:與機加工件相同。
4)、熱處理件:經熱處理的零件(包括工裝零件)出現成批開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產生嚴重變形,而使零件無法返修,或雖返修但影響零件的質量。
第三十一條質量責任:
1、由于圖紙(包括工裝、二類工具設備等)工藝文件標準錯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圖紙尺寸差錯:設計和尺寸標注的錯誤,質量責任設計人員承擔70%,審核人員承擔30%。抄寫錯誤,由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2、工藝出現差錯:經首檢發(fā)現,其質量責任由工藝員承擔90%。操作者(四級以上)承擔10%。如工藝出現差錯雖經首檢未發(fā)現和防止,其質量責任由工藝承擔70%。檢查員承擔20%,操作者承擔10%。如操作員發(fā)現錯誤,提出異議未被接受,操作員不承擔責任。工藝員承擔的70%中,工藝編制設計者承擔60%,審核者承擔30%,會簽者承擔10%;描圖抄寫錯誤,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3、操作者造成的質量事故:
1)、操作者不執(zhí)行“三按”、“三自”和首檢、交檢制度或工作不負責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2)、在師付指導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導的師付負全部責任。
3)、尚未取得操作證的徒工,在無師付指導的情況下,受命于領導各管理人員下達的與本人技術不相稱的操作指令進行作業(yè),造成的質量事故,指令者承擔70%,徒工承擔30%。
4)、因不執(zhí)行文明生產所規(guī)定的制度,導致零件成批磕碰,銹蝕的,由當事人負責。
5)、由于儀表(包括熱工)量具未按規(guī)定進行周期檢定;事故者負30%,責任,工具室負30%責任,儀表組(計量組)負40%責任。如無工具室的單位,操作者和儀表組各負一半責任。
6)、操作者在生產中發(fā)現工藝問題,避免了損失,應有獎勵,可做為合理化建議申請計獎。
4、檢驗人員圖紙造成的質量事故:
1)、檢驗員首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由檢驗員負60%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2)、零件完工檢后發(fā)現質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發(fā)現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檢驗員和操作員負一半責任。
3)、檢驗中未巡檢或巡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檢驗員負責制30工期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4)、整機出廠后發(fā)現質量問題致用戶退貨、索賠、返修等造成的質量事故,檢驗員和操作者各負一半責任。
5)、量具和儀表不合格檢驗員應予封存,如交分廠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有關檢驗員負全部責任。
6)、由于檢驗員檢測不及時,影響熱處理質量而造成事故(分廠應提前與檢計處聯系),檢驗員負90%責任,熱處理負10%責任。
5、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質量事故:
1)、因領導(包括廠領導)錯誤指揮或管理人員錯誤下達產品指令(包括不具備生產條件而強令下達生產指令),指使操作員違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員承擔70%,操作員承擔30%責任。如操作員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責。
2)、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不重視質量,工序完工不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70%,分廠領導承擔30%。
3)、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工作失誤造成發(fā)材料(材料必須有手續(xù),無手續(xù)按錯發(fā)處理)、毛坯、零件或外購等質量事故,由庫房或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6、凡采購員因工作失誤,采購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標準件和外協員外協的毛坯、零件或工序無合格證,且不合格未經檢驗就投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由采購員、外協人員承擔60%責任,投料者承擔40%。如已交檢,檢驗員工作失誤,判斷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購員或外協人員承擔60%,檢驗員承擔40%。
7、產品完工未檢驗開出合格證,分廠就交經營處入庫供貨,造成用戶退貨,索賠和返修等質量事故。由分廠和經營處各承擔一半責任,并追查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工裝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工裝制造不合格、檢驗時誤判為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工具處承擔50%責任,參加驗證的檢驗員承擔10%,工裝使用部門和工藝處的有關人員各承擔20%責任。如驗證不合格,制造工裝經濟損失由工具處負擔70%,檢驗員承擔30%。
2、使用工裝的操作員如使用、保管不當使工裝損壞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責。
3、工裝運輸過程中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4、已驗證的工裝,在庫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裝損壞或精度損失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保管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設備故障造成的質量事故:
1、因設備大修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小維修人員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員負責。
2、因操作員對設備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故障而出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全部責任。
3、明知設備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員擅自自動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全部負責;如管理員錯誤指揮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揮者負70%責任,操作規(guī)程員負30%責任,如操作員事先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全部責任。
4、設備到大修期,由于種種原因未大修而繼續(xù)使用,由主管廠領導、設備處主管處長和分廠領導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包裝運輸的質量事故:
1、因包裝不好,運輸和保管中包裝箱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包裝工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如未交檢,則包裝工負全部責任。
2、運輸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質量事故報批辦法:
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先檢驗員開出不合格品單,或報廢單,并及時通知分廠領導(或質量管理處)。
第三十五條分廠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制度的規(guī)定判斷,是否構成質量事故;如已構成質量事故,分廠質管領導小組應會同責任班組的組長和質管員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幫進行分析;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如事故責任不是分廠,則檢計處質量信息員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并責任處室;責任處室質管領導小組按前述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由責任部門的質管領導小組在一星期內填寫“質量事故分析報告表”,一式三份;根據本制度處理規(guī)定填寫好處理意見,轉交檢計處簽署意見(對事故情況予以證實);再轉交質管辦,質管辦接到報告表后于5日內代表廠部簽署最終處理決定后,再將報告表返回檢計處和責任部門各一份,另一份質管辦留存?zhèn)洳椤?/p>
第三十七條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由質管辦送交總工程師或廠長處理決定;對于重大質量事故,總工程師和廠部視情況召集廠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作出決定。
第三十八條質量事故的處理規(guī)定:
1、凡產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19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半年;2019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外,賠償經濟損失0.2%;以上情況除經濟處理外,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后果并給予其他行政紀律處理。
2、凡產生較大質量事故的責任感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二個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三個月;
3、凡生產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為一般質量事故的)扣發(fā)一個月獎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個月。
第三十九條注意事項:
1、凡有關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或檢驗部門及人員,違反國務院“工業(yè)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中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級部門已按“條例”進行處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處理。
2、操作者、檢驗員、管理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如實反映質量事故真相,凡弄虛作假、夸大、縮小和隱瞞事故,推卸責任者,加倍處罰。除經濟上予以制裁外,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
3、質量事故的責任必須落實到人,不得含糊地定“小組”“檢查站”等,填寫清楚缺陷單和事故分析單,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計損失價值系指造成報廢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數之積再加材料費用之和。作回用處理的事故損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時計算損失。
5、按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的款數,除賠償費由財務處歸入成本外,扣罰的獎金和下浮的工資應交質管辦,作為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獎勵表彰先進的費用。
第四十條每月10日前,質管辦應將質量事故處理情況按考核要求填寫表格,通知責任部門,勞資處或財務處,以便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并適時通報全廠。
第五十八條質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信息在現代化管理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質量信息指在形成產品質量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有用情報和資料,它包括產品質量信息和工作質量信息二個方面,也可按信息的來源分為廠內質量信息廠外質量信息,為使我廠的質量信息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條質量信息-企管智庫工作在總師的領導下,由總師辦主管有關工作,負責全廠的質量信息管理,交對各處室分廠信息工作進行認真的考核。
第六十條總師辦設專人負責質量信息工作,各處室分廠指定一名質管員為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組成全廠的質量信息網絡;見網絡圖。
第六十一條質量信息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所在部門的質量信息,保證本部門質量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及時,迅速并進行編號登記和簽收其他部門傳遞至本部門的信息單。解決后進行反饋、督促按時處理解決。信息員傳遞和反饋的信息力求準確,不能弄虛作假;每年對信息員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六十二條各部門的領導應重視質量信息工作,及時做好質量信息的傳遞處理和反饋,支持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的工作,在本部門信息員離廠期間應指定專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條質量信息傳遞與反饋的有關規(guī)定:
信息發(fā)出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信息反饋單。自留第四聯,其余三聯交信息接收單位簽收;接收單位必須及時處理解決;處理解決后,應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如暫時解決不了的,可按規(guī)定解決措施和計劃解決期限),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聯),其余二聯應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把收到的第二聯和存根(第四聯)貼在一起保存,將第三聯于每月末交總師辦,經備考核。
第六十四條凡有以下情況應填寫質量信息傳遞單位進行傳遞和反饋:
1、各分廠處室每月質量分析會和用戶(下道工序)訪問后,應將需要其它部門解決的較大的問題進行傳遞反饋。
2、各分廠處室在是日常生產工作中,需要其它單位協同解決的,可填寫信息傳遞單,直接傳遞至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后仍需將第三聯交總師辦備查,便于考核。
3、各分廠處室遇到需總師辦進行協同的問題,可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交總師辦協調處理;經過協調處理由某部門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進行解決,交將結果反饋給總師辦。
第六十五條通常情況下,信息必須在三天內按正常渠道傳遞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到信息后,必須三天內處理完畢;及時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如遇情況緊急,急需解決時,可在信息單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單位見“急”字后應立即處理。
第六十六條出現重大質量信息,須在當月填寫信息單報告廠長,廠長處理后交總師辦備案或批示后交總師辦辦理;總師辦處理后,再反饋至有關領導者和單位。
第六十七條每月的工藝紀律檢查以后,每季度的廠質量分析會后,每年1~2次和廠長質量診斷后,每年質量監(jiān)督站的質量抽查結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質量審核情況等,總師辦都應將存在問題填發(fā)信息單到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各部門接到信息后,應按正常渠道進行處理,傳遞和反饋。
第六十八條總師辦將信息傳遞反饋的速度和信息處理的百分率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匯總到各部門全面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中計算獎金,并作為廠內年終評選質量管理獎和先進分廠、處室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行。原(87)質字第068號作廢。
第四章:工序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為了保證我廠產品的成品質量,必須利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數理統(tǒng)計方法,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進行有效地管理,判斷和消除系統(tǒng)因素造成的質量波動,使之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工序質量控制點根據以下原則設立:
1、對產品的性能、精度、壽命、可靠性、安全性有嚴重影響的關鍵質量特性。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部位,或操作工藝經較精密復雜,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質量不穩(wěn)定,出現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戶反饋的主要不良項目。
5、關鍵外協件、外購件的主要和關鍵質量項目。
第七十二條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步驟和管理方法:
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提出,產品的主管工藝員根據設立控制點的原則填寫質量控制點審批報告,一式四份;經廠質管辦。研究所,生產分廠根據圖紙,工藝文件或內控標準的規(guī)定討論確定后,經總師審批后納入工藝,列入控制點的明細表,審批報告應分發(fā)到工藝、質辦、分廠和勞資處各一份。
第七十三條根據我廠產品的特點,工序控制點原則上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按產品的要求確定控制點,由該產品主管工藝員編制明細表和作業(yè)指導書,明確所建立的管理點的工序質量要求,特性值的測量方法和測量工具,控制點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種為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管理點,由工藝主管工藝員制定全廠控制點的明細表,工藝守則及各管理點的控制方法和記錄表格。兩種控制點技術文件經工藝主管審核,總師批準,生產部門會簽,報質管處備案。
第七十四條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藝人員有權要求在某些檢查點,采購點,外協點設置控制點,并負責提出控制點的檢測手段,記錄表格。工藝員還應向這些控制點發(fā)送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掌握控制點的水平。
第七十五條質管處應制訂控制點的各種考核辦法并進行考核,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控制點進行驗收及進行獎勵。
第七十六條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人員必須接受TQC教育,學會運用數理統(tǒng)計方法,應按控制點的文件要求進行活動,使影響工序質量的諸因素處于受控狀態(tài)。
第七十七條工序點應有明顯標記,控制點的原始數據及管理圖表應當準確齊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內送分廠質管員保存。質管員對本分廠控制點按規(guī)定進行督促、檢查,必要時進行抽查,并對活動資料及時分析。每月匯總于30日報質處備案。
第七十八條檢驗員按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對所在控制點進行督促、檢查。對于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的管理點的工件應進行全檢,并要檢查和計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記錄表,對采用控制圖管理的控制點,檢驗員應將抽查數據點入控制圖上,用不同顏色作控制曲線,并應簽名和填入抽查時間。
第七十九條工藝處每月應有計劃地檢查控制點的實際狀況,并進行分析,于每季末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廠質管處。
第八十條每年結合產品工藝整頓,由工藝部門的有關工藝員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的變更或工序質量提高的具體的情況(如工序能穩(wěn)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控制點進行整頓,如需撤消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經生產部門、檢計處、質管處共同研究決定,送總師批準報質管處備案。
第八十一條質量控制點的考核:
1、廠質管處每月不定期地到各分廠檢查1~2次控制點的情況每月5日前將檢查情況和工藝部門、分廠上報情況匯總填入考核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廠長(總師),一份交勞資處,一份自留備查。
2、廠質管處對工藝部門、分廠、檢計處的控制點活動的檢查,納入經濟責任制中,作為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0
1、上崗人員應具有全血及成分制備、理化分析和檢驗的專業(yè)知識,掌握各項質量檢測的`操作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
2、定期對血液及血液制品、檢測試劑和原輔材料進行抽樣檢查并按時發(fā)出有關報告。
3、負責不定期抽查血液檢驗的室內質控記錄。
4、如實填寫實驗記錄,正確處理數據,加強核對,嚴防差錯。
5、定期深入生產部門,熟悉生產工藝和流程,根據質量檢測情況,提出改進意見。發(fā)現重大質量隱患應及時向科主任反映。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1
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應當懸掛并嚴格執(zhí)行抽樣檢測制度、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檢測室管理制度。
1、抽樣檢測制度
(1)按照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方案,科學制定實施農產品檢測抽樣計劃。
(2)每次抽取樣品須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共同實施,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范進行抽樣,及時封存樣品,按照規(guī)定事項填寫抽樣、加蓋鄉(xiāng)鎮(zhèn)監(jiān)管站公章并由抽檢工作人員、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共同簽字確認。抽樣單一式三份、分別留存。
(3)抽樣完成后,抽檢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回檢測室,登記后交由檢測人員實施檢測,并在24小時內出具檢測結果。
(4)檢測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檢測規(guī)程進行檢測,填寫《快速檢測原始記錄表》,在表格右側粘貼欄內粘貼好對應的電腦數據打印紙,打印紙上應顯示檢測時間、標樣數據、樣品數據、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時登記監(jiān)測記錄。
(5)每月初將上月抽樣檢測結果匯總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農產品上市、消費高峰期,應當每周匯總報送檢測結果。鼓勵建立信息平臺同步上傳監(jiān)測數據。
(6)抽檢發(fā)現不合格農產品,應當在監(jiān)測結果確認后24小時之內告知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2、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
將樣品取樣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勻(葉菜取葉片,帶皮菜取表皮,其他樣品直接切碎)
稱取樣品(葉菜稱2克,非葉菜類取4克)
加入20ml緩沖液,震蕩1-2分鐘
靜置至樣品上層液體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緩沖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緩沖溶液,樣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顯色劑,比色皿加蓋搖勻
在37℃-38℃下恒溫培養(yǎng)30分鐘
按照檢測順序,依次在裝有空白和樣品的比色皿中分別加入
50ul底物,搖勻后置于儀器中測定
3、檢測室管理制度
檢測室應當保持整潔、安靜,安裝防火、防盜設施,各種儀器、器皿、試劑標志清晰,不得存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檢測室,禁止在檢測室吸煙、進餐,不得在檢測室從事與檢測無關的活動。
(3)檢測人員工作時應當統(tǒng)一穿著工作服,檢測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各類試劑應當分類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試劑應當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5)儀器設備、物品使用完畢后,應當清洗潔凈并歸還原處,保持良好狀態(tài)。
(6)下班時須切斷檢測室電源、水源,關閉好門窗。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質量損失,實現有效勞動和長效管理,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產品質量管理包括質量考核條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質量評選獎勵的制度、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關于新產品試制和鑒定的規(guī)定、樣機試制管理等。
第二章:質量考核處理條例
第三條
凡產品出廠前,因設計、計劃、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報廢的損失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責任部門承擔15%,1000元以上承擔10~15%,其中各責任部門所罰款項的80%落實責任者;凡是內外部質量損失,部門領導在收到質量通報后必須落實責任者并于二日內將落實結果書面送交質管處,否則,部門主要領導人負管理責任。
第四條
加強讓步率的控制:
1、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2%以內,每超1%,扣200元。
第五條
加強產品檢驗,凡具備交檢條件檢驗員應及時檢查,嚴禁壓檢、錯檢,漏檢。如是過程檢的責任扣所屬部門,終檢責任扣檢計處。過程檢、終檢員應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在業(yè)務上屬檢計處領導,在問題處理上由檢計處裁決?绮块T的責任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必須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否則由所在部門承擔責任。
1、對錯、漏檢而造成的損失每次扣責任者100~500元。
2、凡辦理讓步單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員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經檢查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100元。
4、凡發(fā)現質量問題,不開出缺陷品通知單,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5、公司過程檢驗中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必須將零件、材料、重量、工時、責任部門、責任者等情況填齊,并于每周一交檢計處,公司過程檢驗記錄卡,必須每月初上交檢計處,檢計處輸入電腦后交質管處。
6、過程檢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部門領導必須如數上交檢計處,如不交,一經發(fā)現,扣責任部門領導500~1000元。
7、嚴禁擅自更改技術條件、缺陷品通知單、工藝路線單、檢驗記錄、入庫單等質量技術文件,一經發(fā)現,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六條
加強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部門分管質量的領導、過程檢、終檢員應嚴格把關。滲碳前的螺傘必須倒角,軸承烘套嚴禁用火焰,否則,計扣責任部門每次100元。
第七條
凡錯漏下零件目錄、材料、生產準備計劃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八條
凡產品出公司后用戶反映無出庫單或漏發(fā)配件扣責任部門100-500元。
第九條
部門施工人員、外勤人員無權在路線單上簽字,違反規(guī)定按100元/次計扣。
第十條
供應、采購人員必須在公司確定承包運輸方,遇有困難,需另尋其它承包運輸方(含物價)必須請示公司生產部門領導批準,否則計扣責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應、采購造成回廠返修、報廢,公司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含材料、運輸、工廠損失費用)責任人負責索賠。采購員對采購質量負責,凡是供應、采購物資進公司不經檢計處檢查,私自投入使用,一經發(fā)現扣責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應、采購物資回公司后因質量問題影響公司生產進度和造成重大損失(含整機產品質量)扣責任人100-500元。
3、凡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供應、采購回公司物資多次發(fā)生質量問題的,質管處會同責任部門進行分析、調查,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因責任心不強發(fā)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給予下崗處理。
第十一條
凡產品(零件)在庫房或生產現場因運輸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遺失、嚴重銹蝕、碰傷責任部門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條
千元以上的設備等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職能部門,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報職能部門、生產部門領導。凡違反此項規(guī)定的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三條
凡經判定報廢的零件立即放置隔離區(qū),每周定期由責任部門送交廢品庫;如另作它用必須辦理手續(xù),否則扣責任部門200元。
第十四條
零件投入裝配前須入庫,凡未入庫或未辦假入庫手續(xù)而投入裝配則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五條
質管處須對外來圖紙進行方案復審,凡發(fā)生關鍵件報廢或整體方案錯誤,按1條款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凡第一次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未及時糾正,重復生產時出現同樣問題,則扣責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條
凡是新品開發(fā)、試制產品對質管處及設計人員暫不考核。
第十八條
售后服務人員(含部門委派人員)必須書面詳細反映服務情況(產品制令、出廠日期、具體服務內容等)分析問題發(fā)生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報檢計處、質管處,否則不予報銷,對服務中發(fā)生費用必須請示生產部門領導確認,對方出具回執(zhí)方可。
第十九條
外部損失賠付:
1、凡20xx年7月1日之前賠付納入責任部門的成本考核。
2、凡20xx年7月1日之后賠付:≤1000元扣責任人200元1000-5000元扣責任人400元5000-1000元扣責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責任人1000元
第二十條
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領導除書面檢查外,一次性罰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條
凡在一個季度內發(fā)生兩起重大質量事故損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離崗培訓;凡玩忽職守,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質量損失或造成極壞影響者,一經發(fā)現給予下崗處理。
第二十二條
凡受過各種質量處罰的部門領導和責任人,在處罰后的工作中利用職權刁難或有報復行為的,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第二十三條
損失費用計算公式:
1、報廢損失=材料費+全部工時×30元/小時
2、讓步損失=讓步工時×30元/小時
3、承包運輸方造成損失=正品價值或材料費+工時×30元/小時
4、出廠產品損失=差旅費+天數×40元+“三包費”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未作規(guī)定的參照有關條款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等執(zhí)行。凡以前發(fā)文與本文件內容相抵觸的,宣布作廢,以本文件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屬質管處。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2月執(zhí)行。
第三章: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對質量事故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不放過”(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者未分析不放過,質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訂不放過)的原則,增強全公司職工的質量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認真執(zhí)行我公司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工藝紀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以保證產品質量,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二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定義:
凡設計、工藝、生產制造(運輸、儲存)檢驗等過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報廢、成批返修、降低等級或降價處理、退貨、索賠,對用戶造成不好影響或影響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完成的稱為質量事故。
1、圖紙、工藝錯誤。
2、生產指揮錯誤。
3、違反工藝紀律。
4、操作不認真負責。
5、檢驗員漏檢錯檢。
6、設備故障、儀表儀器失準。
7、材料混雜或發(fā)錯。
8、運輸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裝制造質量及工裝管理不善。
11、根據經濟損失和影響大小,將質量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第二十九條
重大質量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
2、造成退貨或受到索賠并已造成不良影響。
3、對用戶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4、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月、季或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的。
第二十九條
較大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1、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20小時/批以上的。
3、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完不成月份、季度計劃或質量指標的。
第三十條
一般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費用1000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50小時經上的。
3、雖不符合上面兩條,但有下列情況者:
1)、機加工:成批生產的關鍵件的關鍵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產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況雖可回用,但影響性能或個觀使用的。
2)、熱處理件:經熱處理的零件(包括工裝零件)出現成批開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產生嚴重變形,而使零件無法返修,或雖返修但影響零件的質量。
第三十一條
質量責任:
1、由于圖紙(包括工裝、二類工具設備等)工藝文件標準錯誤造成的質量事故:圖紙尺寸差錯:設計和尺寸標注的錯誤,質量責任設計人員承擔70%,審核人員承擔30%。抄寫錯誤,由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2、工藝出現差錯:經首檢發(fā)現,其質量責任由工藝員承擔90%。操作者(四級以上)承擔10%。如工藝出現差錯雖經首檢未發(fā)現和防止,其質量責任由工藝承擔70%。檢查員承擔20%,操作者承擔10%。如操作員發(fā)現錯誤,提出異議未被接受,操作員不承擔責任。工藝員承擔的70%中,工藝編制設計者承擔60%,審核者承擔30%,會簽者承擔10%;描圖抄寫錯誤,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3、操作者造成的質量事故:
1)、操作者不執(zhí)行“三按”、“三自”和首檢、交檢制度或工作不負責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2)、在師父指導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導的師父負全部責任。
3)、尚未取得操作證的徒工,在無師父指導的情況下,受命于領導各管理人員下達的與本人技術不相稱的操作指令進行作業(yè),造成的質量事故,指令者承擔70%,徒工承擔30%。
4)、因不執(zhí)行文明生產所規(guī)定的制度,導致零件成批磕碰,銹蝕的,由當事人負責。
5)、操作者在生產中發(fā)現工藝問題,避免了損失,應有獎勵,可做為合理化建議申請計獎。
4、檢驗人員圖紙造成的質量事故:
1)、檢驗員首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由檢驗員負60%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2)、零件完工檢后發(fā)現質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發(fā)現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檢驗員和操作員負一半責任。
3)、檢驗中未巡檢或巡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檢驗員負責制30%工期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4)、整機出廠后發(fā)現質量問題致用戶退貨、索賠、返修等造成的質量事故,檢驗員和操作者各負一半責任。
5)、由于檢驗員檢測不及時,影響熱處理質量而造成事故,檢驗員負90%責任,熱處理負10%責任。
5、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質量事故:
1)、因領導(包括廠領導)錯誤指揮或管理人員錯誤下達產品指令(包括不具備生產條件而強令下達生產指令),指使操作員違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員承擔70%,操作員承擔30%責任。如操作員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責。
2)、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不重視質量,工序完工不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70%,生產部門領導承擔30%。
3)、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工作失誤造成發(fā)材料(材料必須有手續(xù),無手續(xù)按錯發(fā)處理)、毛坯、零件或外購等質量事故,由庫房或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6、凡采購員因工作失誤,采購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標準件、毛坯、零件無合格證,且不合格未經檢驗就投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責任,投料者承擔40%。如已交檢,檢驗員工作失誤,判斷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檢驗員承擔40%。
7、產品完工未檢驗開出合格證,就交經營處入庫供貨,造成用戶退貨,索賠和返修等質量事故。由檢計處和經營處各承擔一半責任,并追查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工裝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工裝制造不合格、檢驗時誤判為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工具處承擔50%責任,參加驗證的檢驗員承擔10%,工裝使用部門和工藝處的有關人員各承擔20%責任。如驗證不合格,制造工裝經濟損失由工具處負擔70%,檢驗員承擔30%。
2、使用工裝的操作員如使用、保管不當使工裝損壞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責。
5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工裝運輸過程中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4、已驗證的工裝,在庫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裝損壞或精度損失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保管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故障造成的質量事故:
1、因設備大修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小維修人員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員負責。
2、因操作員對設備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故障而出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全部責任。
3、明知設備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員擅自自動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全部負責;如管理員錯誤指揮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揮者負70%責任,操作規(guī)程員負30%責任,如操作員事先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全部責任。
4、設備到大修期,由于種種原因未大修而繼續(xù)使用,由生產部門廠領導、設備處主管部門領導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包裝運輸的質量事故:
1、因包裝不好,運輸和保管中包裝箱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包裝工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如未交檢,則包裝工負全部責任。
2、運輸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
質量事故報批辦法:
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先檢驗員開出不合格品單,或報廢單,并及時通知生產部門領導。
第三十五條
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制度的規(guī)定判斷,是否構成質量事故;如已構成質量事故,質管領導小組應會同責任班組的組長和質管員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幫進行分析;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如事故責任不是生產部門,則檢計處質量信息員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并責任處室;責任處室質管領導小組按前述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由責任部門的質管領導小組在一星期內填寫“質量事故分析報告表”,一式三份;根據本制度處理規(guī)定填寫好處理意見,轉交檢計處簽署意見(對事故情況予以證實);再轉交質管辦,質管辦接到報告表后于5日內代表公司簽署最終處理決定后,再將報告表返回檢計處和責任部門各一份,另一份質管辦留存?zhèn)洳椤?/p>
第三十七條
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由質管辦送交總工程師或總經理處理決定;對于重大質量事故,總工程師和廠部視情況召集廠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作出決定。
第三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處理規(guī)定:
1、凡產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半年;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外,賠償經濟損失0.2%;以上情況除經濟處理外,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后果并給予其他行政紀律處理。
6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2、凡產生較大質量事故的責任感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二個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三個月;
3、凡生產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為一般質量事故的)扣發(fā)一個月獎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個月。
第三十九條
注意事項:
1、凡有關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或檢驗部門及人員,違反國務院“工業(yè)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中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級部門已按“條例”進行處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處理。
2、操作者、檢驗員、管理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如實反映質量事故真相,凡弄虛作假、夸大、縮小和隱瞞事故,推卸責任者,加倍處罰。除經濟上予以制裁外,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
3、質量事故的責任必須落實到人,不得含糊地定“XX小組”“XX檢查站”等,填寫清楚缺陷單和事故分析單,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計損失價值系指造成報廢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數之積再加材料費用之和。作回用處理的事故損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時計算損失。
5、按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的款數,除賠償費由財務處歸入成本外,扣罰的獎金和下浮的工資應交質管辦,作為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獎勵表彰先進的費用。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質管辦應將質量事故處理情況按考核要求填寫表格,通知責任部門,勞資處或財務處,以便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并適時通報全廠。
第四章:關于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
評選獎勵的制度
第四十一條為推動全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開展,促進企業(yè)升級工作,不斷提高我廠的產品質量,經濟效益和產品的競爭能力,我廠將開展評選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現將這些活動作如下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評選條件:
1、凡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生產工作任務,無違反公司規(guī)章行為,全年無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均可參加評選:
2、機加工人全年廢品和讓步品率合計均不大于1%。;焊接工人全年無廢品。
3、工序管理點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符合第1條規(guī)定。
4、檢驗員全年對質量的錯漏檢次數不超過2次。
5、對提高改進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的職工(創(chuàng)造價值或避免損失價值在3萬元以上)。第四十三條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評選條件:
1、各部門或班組的質量管理員除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積極完成質管員的各項職責,使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活動卓有成效者。
2、在開展質量管理活動中,如QC小組,工序質量管理點等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7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評選辦法:
1、信得過個人標兵由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全年的廢品指標統(tǒng)計和工作實績評選上報質管處審核,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批準。
2、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由各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提名,上報質管處審核批準。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每年年終評選獎勵一次,以精神獎勵為主,并輔以物質獎勵。
第五章: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
第四十六條全面質量管理,就是公司全體職工及有關部門同心協力,把專業(yè)技術,經營管理,數理統(tǒng)計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從而用最經濟的手段,生產用戶滿意的產品。全面質量管理的特點,是從過去的事后檢驗、把關為主轉變?yōu)轭A防、改進為主,從管結果變?yōu)楣芤蛩;因此必須發(fā)動公避開的全體人員,全部門參加到質量管理的各種活動中去,依靠科學管理的理論,程序和方法,使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為此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為了發(fā)揮操作員、管理人員和檢驗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把產品質量的“預防和把關”結合起來;對產品質量實行控制,開展“三自”、“三驗”、“三按”、“三不放過”活動:
1、“三自”即:自檢、自分、自蓋工號。
自檢:即每個操作者對自己加工的零件進行自檢,確定是否符合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
自分:操作者自己檢驗的零件,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開存放。自蓋工號:在自己加工的零件上蓋上工號,以明確責任。
2、“自檢”即:首檢、巡檢、完工檢(入庫檢)。
首檢:操作者對每班或每批加工的首件,必須交檢驗檢查,以防止成批報廢。
巡檢:檢驗員每班不少于兩次到自己分管的范圍內臨床巡檢,做到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問題。
完工檢:每個零件完工后,檢驗員都應該進行完工檢(全面檢查),防止不合格品混入。
3、“三按”即按圖紙、按工藝、按技術標準進行生產操作。
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三按”生產。操作前必須認真消化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三按”生產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和違反“三按”生產造成的質量事故,按廠關于工藝紀律的有關文件處理。
4、“三不放過”即出了事故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開會分析,做到:不分析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沒有查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擬訂防止事故再發(fā)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四十八條建立質量分析會議制度:
1、公司質量管理會每個月召開一次分析會議,對每個月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一步的整改計劃。
2、公司質量分析會,每批產品生產制造前召開一次,每批產品生產制造中期召開一次,總工程師主持,有關處室分廠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參加。質管處負責會議的準備,組織下發(fā)會議紀要和執(zhí)行中的檢查和協調工作。
3、科室的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10天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應運用排列圖,因果圖和
8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對策表等數理統(tǒng)計法對本部門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4、若緊急重大質量問題,立即召開公司質量管理會,分析問題原因,解決方法。
4、科室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公司質管處考核。第四十九條對關鍵部位和關鍵件實行質量管理點控制:
1、為確保產品的成品質量,使以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包裝的生產全過程,主要工序的選題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須對其實行有效管理。
2、管理點的設置由工藝部門負責提出,經廠質管處及有關部門討論后確定,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3、具體作法按“工序質量管理點”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五十條用戶訪問活動:
用戶訪問活動體現了質量管理中“用戶第一”的思想,這一活動要求充分發(fā)動群眾,開展優(yōu)質服務,滿足用戶的要求,是加速質量信息反饋的重要途徑之一。
公司內訪問:
1、集中訪問:每年組織1~2次由公司領導帶隊,有設計、工藝、檢驗、銷售和質管等部門參加的對主要用戶進行訪問。調查了解用戶要求和產品使用情況,并開展服務工作和市場調查。
2、個別訪問:由經營處在進行產品銷售和市場調查的同時,對用戶訪問或在為用戶服務時向用戶進行訪問。
用戶訪問后要有訪問記錄,并由訪問的部門整理成質量信息反饋資料送有關領導和質管處,供領導決策和有關部門制訂質量改進計劃。
第六章:QC小組活動管理:
第五十一條QC小組是發(fā)動公司全員參加質量管理活動的好形式,公司職工圍繞公司的方針目標,運用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以改進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為目的而組織起來開展活動的小組;它可以在行政班組中建立,也可以是跨班組或部門的以質量攻關為主的QC小組。
第五十二條QC小組在各級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圍繞本部門質量方針目標,創(chuàng)優(yōu)活動;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工具解決問題。QC小組必須向質管辦進行注冊登記,有活動課題和活動計劃;并進行活動情況記錄。課題完成后要向質管處上報成果,寫出書面資料,參加成果發(fā)表。
第五十三條由質管處和有關部門每年舉行1~2次公司級的QC小組成果發(fā)表會。成果發(fā)表會的評委會要有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QC小組成果評價視其對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小,采取活動評價和成果評價相結合,現場檢查與會場發(fā)表相結合,以現場為的的評價方法。
第五十四條QC小組活動情況及成果列為各部門推行TQC活動的內容之一進行考核。各行政小組的QC活動成果作為對各班組進行公司模范班組驗收的條件之一進行考核。
第五十五條開展質量“信得過”活動:
質量“信得過”,即在質量上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產品質量做到自己信得過,檢
9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查員信得過,用戶信得過,國家信得過。質量“信得過”活動分為:
第五十六條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活動:
信得過班組必須是合格班組,驗收達到信得過班組的標準。由班組建設歸口部門統(tǒng)一進行驗收和獎勵。
第五十七條開展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活動:
“信得過”個人標兵必須是完成全年下達的生產任務,全年無質量事故者。機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0.5%以下;鑄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2%以下;工序質量管理點的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在廠規(guī)定的考核指標以內。每年由各生產分廠提名報質管辦,由質管處審查后報廠工會在年終總結評比時作為單項標兵進行一次獎勵。
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質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信息在現代化管理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質量信息指在形成產品質量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有用情報和資料,它包括產品質量信息和工作質量信息二個方面,也可按信息的來源分為公司內質量信息公司外質量信息,為使我廠的質量信息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條
質量信息工作在總師的領導下,由總師辦主管有關工作,負責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管理,交對各處室信息工作進行認真的考核。
第六十條
總師辦設專人負責質量信息工作,各處室指定一名質管員為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組成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網絡;見網絡圖。
第六十一條
質量信息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所在部門的質量信息,保證本部門質量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及時,迅速并進行編號登記和簽收其他部門傳遞至本部門的信息單。解決后進行反饋、督促按時處理解決。信息員傳遞和反饋的信息力求準確,不能弄虛作假;每年對信息員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六十二條
各部門的領導應重視質量信息工作,及時做好質量信息的傳遞處理和反饋,支持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的工作,在本部門信息員離廠期間應指定專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條
質量信息傳遞與反饋的有關規(guī)定:
信息發(fā)出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信息反饋單。自留第四聯,其余三聯交信息接收單位簽收;接收單位必須及時處理解決;處理解決后,應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如暫時解決不了的,可按規(guī)定解決措施和計劃解決期限),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聯),其余二聯應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把收到的第二聯和存根(第四聯)貼在一起保存,將第三聯于每月末交總師辦,經備考核。
第六十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應填寫質量信息傳遞單位進行傳遞和反饋:
1、各處室每月質量分析會和用戶(下道工序)訪問后,應將需要其它部門解決的較大的問題進行傳遞反饋。
2、各處室在是日常生產工作中,需要其它處室協同解決的,可填寫信息傳遞單,直接傳遞至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后仍需將第三聯交總師辦備查,便于考核。
10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各處室遇到需總工辦進行協同的問題,可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交總工辦協調處理;經過協調處理由某部門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進行解決,交將結果反饋給總工辦。第六十五條
通常情況下,信息必須在三天內按正常渠道傳遞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到信息后,必須三天內處理完畢;及時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如遇情況緊急,急需解決時,可在信息單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單位見“急”字后應立即處理。
第六十六條
出現重大質量信息,須在當月填寫信息單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處理后交工辦備案或批示后交總工辦辦理;總工辦處理后,再反饋至有關部門領導者。
第六十七條
每月的工藝紀律檢查以后,每季度的公司質量分析會后,每年1~2次和總經理質量診斷后,每年質量監(jiān)督站的質量抽查結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質量審核情況等,總工辦都應將存在問題填發(fā)信息單到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各部門接到信息后,應按正常渠道進行處理,傳遞和反饋。
第六十八條
總工辦將信息傳遞反饋的速度和信息處理的百分率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匯總到各部門全面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中計算獎金,并作為公司內年終評選質量管理獎和處室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行。
工序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
為了保證我公司產品的成品質量,必須利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數理統(tǒng)計方法,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進行有效地管理,判斷和消除系統(tǒng)因素造成的質量波動,使之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
工序質量控制點根據以下原則設立:
1、對產品的性能、精度、壽命、可靠性、安全性有嚴重影響的關鍵質量特性。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部位,或操作工藝經較精密復雜,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質量不穩(wěn)定,出現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戶反饋的主要不良項目。
5、關鍵外協件、外購件的主要和關鍵質量項目。
第七十二條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步驟和管理方法:
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提出,產品的主管工藝員根據設立控制點的原則填寫質量控制點審批報告,一式四份;經公司質管處、檢計處、生產部門根據圖紙,工藝文件或內控標準的規(guī)定討論確定后,經總工辦審批后納入工藝,列入控制點的明細表,審批報告應分發(fā)到工藝、質管處、生產部門各一份。
第七十三條
根據我公司產品的特點,工序控制點原則上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按產品的要求確定控制點,由該產品主管工藝員編制明細表和作業(yè)指導書,明確所建立的管理點的工序質量要求,特性值的測量方法和測量工具,控制點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種為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管理點,由工藝主管工藝員制定全廠控制點的明細表,工藝守則及各管理。
點的控制方法和記錄表格。兩種控制點技術文件經工藝主管審核,總工辦批準,生產部門會簽,報質管處備案。
第七十四條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藝人員有權要求在某些檢查點,采購點設置控制點,并負責提出控制點的檢測手段,記錄表格。工藝員還應向這些控制點發(fā)送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掌握控制點的水平。
第七十五條
質管處應制訂控制點的各種考核辦法并進行考核,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控制點進行驗收及進行獎勵。
第七十六條
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人員必須接受TQC教育,學會運用數理統(tǒng)計方法,應按控制點的文件要求進行活動,使影響工序質量的諸因素處于受控狀態(tài)。
第七十七條
工序點應有明顯標記,控制點的原始數據及管理圖表應當準確齊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內送生產部門保存。
第七十八條
檢驗員按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對所在控制點進行督促、檢查。對于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的管理點的工件應進行全檢,并要檢查和計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記錄表,對采用控制圖管理的控制點,檢驗員應將抽查數據點入控制圖上,用不同顏色作控制曲線,并應簽名和填入抽查時間。
第七十九條
工藝處每月應有計劃地檢查控制點的實際狀況,并進行分析,于每季末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公司質管處。
第八十條
每年結合產品工藝整頓,由工藝部門的有關工藝員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的變更或工序質量提高的具體的情況(如工序能穩(wěn)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控制點進行整頓,如需撤消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經生產部門、檢計處、質管處共同研究決定,送總工辦批準返質管處備案。
第八十一條
質量控制點的考核:
1、公司質管處每月不定期地到生產部門檢查1~2次控制點的情況每月5日前將檢查情況和工藝部門、生產部門上報情況匯總填入考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總工辦,一份自留備查。
2、公避開質管處對工藝部門、生產部門、檢計處的控制點活動的檢查,納入經濟責任制中,作為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3
公司為了保證產品的品質制定,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能提前發(fā)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本公司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發(fā)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范圍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二)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三)儀器管理;
(四)品質檢驗的'執(zhí)行;
(五)品質異常反應及處理;
(六)客訴處理;
(七)樣品確認;
(八)品質檢查與改善。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本公司品質管理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四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范圍規(guī)范包括:
(一)原物料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二)在制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三)成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五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會同品質管理部、制造部、營業(yè)部、研發(fā)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guī)范",并參考①國家標準②同業(yè)水準③國外水準④客戶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應商水準,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總經理批準后品質管理部一份,并交有關單位憑此執(zhí)行。
(二)品質檢驗規(guī)范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召集品質管理部、制造部、營業(yè)部、研發(fā)部及有關人員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將①檢查項目②料號(規(guī)格)③品質標準④檢驗頻率(取樣規(guī)定)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⑥允收規(guī)定等填注于"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fā)有關部門憑此執(zhí)行。
第六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修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檢驗規(guī)范若因①機械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二)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參照以往品質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guī)格)各項標準及規(guī)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三)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品質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zhí)行。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4
1、建立健全公司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杜絕質量事故,防止一般質量事故和較嚴重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標準。分項驗收合格率達98%,爭創(chuàng)行業(yè)產品質量標準化。
2、積極參與爭創(chuàng)各類優(yōu)質產品,全面提升企業(yè)質量品質,做好產品售后服務和消除產品缺陷,減少產品質量投訴。
3、要求員工人人是質檢員,在生產過程中每20分鐘自檢一次,出現問題及時調整,在不肯定正確的情況下請求工友和質檢員檢測確認后再生產,避免出現大批量的次品。
4、在質檢員檢測、核準數量后打包,填寫操作員名單、生產日期、產品名稱及規(guī)格型號。以便入庫及銷售后出現質量問題直接追查到人。
5、加工新產品要求當班質檢員首檢合格后,才能批量生產。操作過程中每一小時巡檢一次,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崗位要求返工,并幫助其達到標準合格后才能離開此崗位。做好首檢及巡檢記錄及當班生產統(tǒng)計記錄。當班下班后兩小時內上交到質檢科科長處。
6、成品庫轉運仔細,以防不必要的損失。詳細登記每次發(fā)貨物的規(guī)格型號、生產人及生產日期,客戶反應有質量問題經調查追究到人。
7、開展“質量月評比”、“操作能手”等活動,達到人人都是質檢員”的理念,做到質量問題的'處理落實到個人達到98%以上,抓安全生產和抓質量同步進行。
8、積極改進生產工藝質量缺陷,提高質量合格率。對每個訂單要和銷售部或客戶進行溝通,熟悉客戶對產品的質量要求,領會業(yè)主意圖后安排生產,對員工及質檢員做好技術交底。協作完成售后服務工作,確有質量問題包換。
9、發(fā)貨時和倉庫保管員同時按照訂單清點數量和規(guī)格型號,查看表面和抽檢產品質量無誤后發(fā)貨?蛻敉对V時,力爭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調查取證,確認是我公司的問題將調查結果上報公司領導,同時給對方補發(fā)產品。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5
目的:
對產品特性進行監(jiān)視和測量,確保不合格采購件、外協件、過程產品不投入使用,不轉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廠,驗證產品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采購件、外協加工部件、過程產品的檢驗,最終產品的檢驗。
職責:
廠長負責產品檢驗的控制,負責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的控制;質量管理部門是負責外協件檢驗、過程產品檢驗、成品的檢驗和記錄的主要職能部門;相關部門負責保存相關采購記錄及采購產品檢驗記錄。
1.檢驗依據
檢驗標準:國家標準、企業(yè)標準、技術文件、檢驗規(guī)程、合同、協議。
質管部門根據《檢驗標準》明確檢測點、抽樣方案、檢測項目、檢測方法、使用的檢測設備等。
2.進貨驗證
2.1倉庫管理員職責
對生產購進物資包括倉庫保管員核對,確認原材料品名,數量等無誤、包裝無損后,置于待檢區(qū),并通知檢驗員檢驗。
2.2檢驗員根據《檢驗標準》進行全數或抽樣驗證,并填寫《原料驗收報告》:
a)檢驗合格。倉庫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做好標識。
b)檢驗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2.3采購產品的驗證方式
驗證方式可包括檢驗、測量、觀察、工藝驗證,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等方式。
3.生產過程檢驗
本公司對生產過程中所有工序形成的產品都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3.1生產過程檢驗的依據為:
a)產品設計圖樣;
b)產品技術標準或技術條件;
c)工藝規(guī)程等工藝技術文件;
3.2生產過程檢驗分為自檢、互檢和專檢。
工件加工或組裝完工后,生產操作人員應按工藝規(guī)程要求進行自檢。若自檢發(fā)現不合格品,操作人員應立即報告專職檢驗人員確認,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員對進入本工序的上道工序的產品應進行認真核對和檢查(互檢),驗證合格后方可接收。若互檢發(fā)現不合格品,互檢人員應立即報告專職檢驗人員確認,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生產過程的專職檢驗實行巡回檢驗和完工檢驗制度。
凡未經檢驗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規(guī)定檢驗項目的產品不得轉入下道工序。若有特殊情況需要例外放行時,應由主管生產人員負責辦理例外放行書面申請,報廠長批準。
對批準例外放行的產品,生產操作人員負責進行標識,檢驗人員負責做好記錄,以便一旦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時,能立即追回和更換,并且要邊放行邊檢驗。
4.成品檢驗、試驗
4.1成品檢驗、試驗的依據:
a)產品技術標準或技術條件;
b)產品設計圖樣;
c)產品試驗大綱;
d)產品驗收規(guī)范;
編制的.產品驗收大綱、產品驗收規(guī)范應符合相關產品執(zhí)行的國家或行業(yè)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4.2成品驗收程序
成品檢驗和試驗前,檢驗人員應確認所有規(guī)定的檢驗(包括進貨檢驗、生產過程檢驗)均已完成且結果滿足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進行最終檢驗和試驗。
檢驗和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產品試驗大綱、產品驗收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檢驗和試驗項目及檢驗程序進行成品的檢驗和試驗,并按規(guī)定填寫檢驗和試驗記錄。
成品檢驗和試驗中若發(fā)現不合格品,檢驗和試驗人員應進行標識和記錄,生產部門負責隔離(可行時),并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評審和處置。
成品檢驗和試驗結束后,由授權的檢驗人員確認規(guī)定的各項檢驗和試驗均已完成,且有關數據和質量記錄齊備,結果符合要求,方可簽發(fā)產品合格證,準許產品出廠。
若有特殊情況,成品檢驗和試驗未完成而需出廠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應得到顧客的同意,方可先放行產品出廠,然后再繼續(xù)完成相關的檢驗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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