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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制度

時間:2023-03-17 18:47:39 制度 我要投稿

產品質量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質量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產品質量制度15篇

產品質量制度1

  1. 總則

  1.1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明確質量責任,維護企業(yè)和員工利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guī)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1.3 本公司鼓勵員工鉆研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崗位技能,對在質量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1.4 本公司不允許不注重質量的現象和行為存在,對因此而造成質量事故者將給予處罰。

  1.5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工作(生產)場所的所有人員。

  2、 質量事故的定性范圍及類別

  2.1 質量事故的定性范圍

  下列行為/現象均屬于質量事故:

  2.1.1違反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違反標準/合同規(guī)定,編制工藝造成嚴重后果的;

  2.1.3 因錯檢、漏檢,致使不合格原材料進廠或不合格產品出廠,造成經濟損失的;

  2.1.4 生產工序間沒有按規(guī)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

  2.1.5 因物資/產品保管不善,造成報廢/降級/返工/退貨的;

  2.1.6 因錯發(fā)產品/材料,對銷售/生產產生影響的;

  2.1.7 因運輸維護不當,造成產品/材料受損,而延誤交付/生產的;

  2.1.8 因核算失誤,下錯生產通知單,而造成物資/產品積壓的;

  2.1.9 不具備上崗條件,擅自開動生產設備的;

  2.1.10生產現場物品未按規(guī)定擺放,造成標識混亂/不全,致使錯用的;

  2.1.11生產記錄填寫不規(guī)范,影響產品質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規(guī)定的;

  2.1.12 各類統(tǒng)計報表,臺帳和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的;

  2.1.13 糾正措施沒有按期整改的;

  2.1.14 一次交驗合格率沒有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

  2.2 質量事故的類別

  質量事故按造成損失的大小和對本公司聲譽影響的不同程度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

  2.2.1 重大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索賠,并有可能終止合作關系的;

  c、嚴重影響本公司形象的。

  2.2.2 嚴重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退貨或拒收的;

  c、對本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2.2.3 一般質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為/現象屬于2.1條規(guī)定,造成損失/影響不屬于2.2.1條和2.2.2規(guī)定范圍之內的,均判定為一般質量事故。

  3、 質量事故的處罰

  對于質量事故的責任者,將根據造成事故的歸類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其處罰的辦法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降級、嚴重警告、留職察看、辭退、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b、罰款;

  c、停職參加學習進行教育;

  3.1 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者,責任人行政上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罰款500-10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100-300元或給予行政處分,

  3.2 對出現嚴重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罰款100-3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50-100元或給予行政處分。

  3.3 對出現一般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50-100元。

  3.4對于連續(xù)十二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質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給予通報批評,則第二次最低行政處分為警告或降級,第三次最低處分為嚴重警告,第四 次給予留職查看或辭退,其它情況依次類推,直至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 質量獎勵的'定性范圍

  下列行為/現象均屬于質量獎勵范疇:

  4.1 發(fā)現并制止他人違反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避免質量事故的發(fā)生者;

  4.2 發(fā)現工藝編寫錯誤,避免產生嚴重后果者;

  4.3 發(fā)現專檢失誤,避免或減少質量損失者;

  4.4 積極推進質量改進,使本部門/工序產品質量、工作效率、設備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環(huán)境改善者;

  4.5 積極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議,經過采納,在產品質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對外來往中,維護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損失減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質量方面獎勵/表揚的;

  4.8 在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fā)方面做出貢獻的;

  4.9 積級搞好本崗位/部門工作,全年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優(yōu)良,未出現質量事故者。

  5、 獎勵的類別

  質量獎勵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記功、授予質量標兵、記大功。發(fā)給獎品或獎金。

  5.1對改進產品質量創(chuàng)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給予記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發(fā)給一次性獎金或相應獎品。

  5.2 對改進產品質量創(chuàng)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進行通報表揚,年終優(yōu)先推薦參加先進個人的評選,并按直接效益的1-5%發(fā)給一次性獎金或相應獎品。

  5.3對創(chuàng)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低于5000元的,可進行口頭/書面表揚,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或獎金。

  5.4 對在質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但不能直接計算其經濟效益的,可視其影 響程度大小給予表揚或記功,并發(fā)給獎金100-3000元。

  5.5有特別突出貢獻者,由公司總經理發(fā)給特別獎,并召開表彰會進行表彰。

  6、質量獎懲的實施

  6.1品質部根據有關部門反饋的信息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一般事故或獎勵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6.2 對質量事故責任者進行的罰款,以總經理批準的意見為依據,由相應部門向財務部門出具罰款通知,從責任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6.4 對受到行政處分/書面表揚的員工,由人事部記入個人檔案,并在公司公開場合公布。

  7 說明:

  7.1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辦公室;

  7.2 本規(guī)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況的處理由總經理決定。

  7.3本規(guī)定自生效之日起執(zhí)行。

  8 附則:

  公司主要產品一次交驗合格率的規(guī)定:

  8.1 高、低壓成套電氣設備柜體≥ 92%

產品質量制度2

  第一條為進一步穩(wěn)定提高分公司產品質量,規(guī)范分公司質量管理,落實質量管理責任,防范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四川久大制鹽有限責任公司質量管理辦法》和《自貢分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等質量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問責制。

  第二條本問責制問責的適用范圍,是指分公司對各處室部門、生產中心、鹽礦發(fā)生的質量責任其相關責任人、管理者實施的問責管理。

  第三條凡發(fā)生一起特大質量事故造成公司利益損失嚴重

  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分公司主要責任人由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責任追究制,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處理,不適用本問責制。

  第四條本問責制遵循客觀、公正、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五條本問責制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持續(xù)改進”的基本方針,努力構建部門依法監(jiān)管、中心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監(jiān)督的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質量管理自我約束、依法加強、不斷完善的工作機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相關領導、管理人員、班值長、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以10-100元罰款。

 。ㄒ唬┎块T無人員參加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檢查的,處罰部門(中心)負責人20元/次,未參加人10元/次;

 。ǘ┌l(fā)現質量隱患或質量事故不上報、不采取措施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元,管理人員5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ㄈ┎话捶止疽(guī)定要求開展質量培訓學習或質量培訓學習無記錄的,處罰直接責任人10元,質量管理10元,單位負責人20元/次;

 。ㄋ模┻`反質量管理規(guī)定違章操作、違章指揮,不聽勸阻未發(fā)生事故的,處罰責任人50元;

 。ㄎ澹┲鞴懿块T現場檢查發(fā)出整改通知,未按時、按規(guī)定要求完成的,處罰管理人員20元,單位負責人50元;

  第七條違反分公司質量管理規(guī)定,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發(fā)生質量事故,有下列情形的,對相關領導、管理人員、班值長、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ㄒ唬┌l(fā)生產品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對直接責任人按2%的經濟損失進行處罰,對負有責任的班值長、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按100-800元進行處罰;

 。ǘ┰阡N區(qū)因產品質量導致銷區(qū)市場銷售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退出市場(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按1000元進行處罰,對負有責任的班值長、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按50-500元進行處罰;

 。ㄈ┮蜻`反國家《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受到政府監(jiān)管部門處罰的,對直接責任人按單位處罰的10%進行處罰,或調離原崗位。對負有責任的班值長、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按50-500元進行處罰;

 。ㄋ模┌l(fā)生產品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下的,對直接責任人按1%的經濟損失進行處罰,對負有責任的班值長、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按50-400元進行處罰。

  第八條產品添加劑不符合產品質量管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領導、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ㄒ唬┦秤名}產品添加劑、鹵水處理劑采購部門必須按照采購程序到具備生產資質廠家進行藥品采購,違規(guī)操作,對主管部門負責人處罰500-1000元,對采購人員處罰200-800元;

  (二)藥品入庫,庫管人員應做好入庫產品外觀質量檢查并通知專業(yè)部門進行抽樣檢驗,違規(guī)操作,對責任人處罰20元/次;

 。ㄈ┧幤窓z驗部門接檢驗通知不進行藥品檢驗的,對責任人處罰20元/次;

 。ㄋ模┧幤钒l(fā)放應按領料單品種、數量進行發(fā)放,違規(guī)操作,對責任人處罰20元/次;

  (五)藥品使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定進行藥品配制,并做好藥品使用記錄,違規(guī)操作,對責任人處罰20元/次。

  第九條鹵水處理質量指標應符合分公司質量標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及相關班值長、管理人員進行問責:

 。ㄒ唬┰u,由主管部門每旬進行抽查,質量指標未達到公司質量要求,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ǘ┚u,由主管部門每班進行抽查,質量指標未達到分公司質量要求,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第十條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主要參數應符合生產操作規(guī)定參數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及相關班值長、管理人員進行問責:

  罐內料液質量,由主管部門每班進行抽查,質量指標未達到分公司規(guī)定要求,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第十一條成品鹽產品質量應達到國家或行業(yè)產品標準要求,并合格出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及相關班值長、管理人員進行問責:

 。ㄒ唬┏善符}質量由專職檢驗部門按規(guī)定每班進行抽樣檢驗,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二)成品鹽質量經專職檢驗部門抽樣檢驗,質量指

  標未達到產品質量要求的,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三)成品碘鹽經專職檢驗部門抽樣檢驗,碘含量指標未達到產品質量要求的,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10—15元/項/次,單位負責人20元/項/次;

 。ㄋ模┟颗善符}質量由專職檢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按時報送規(guī)定崗位和部門,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4元/項/次;

 。ㄎ澹┧谐鰝}產品必須是經專職檢驗部門按規(guī)定進行抽樣檢驗合格的產品,未經檢驗分析或不合格產品禁止發(fā)運出倉,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5—20元/批。

  第十二條產品筑裝質量應符合分公司產品規(guī)定質量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及相關班值長、管理人員進行問責:

 。ㄒ唬┊a品包裝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對包裝熱合、縫口、稱斤質量進行抽查,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2—6元/次;

 。ǘ┲鞴懿块T每旬按規(guī)定對產品筑裝質量進行抽查,未達到產品規(guī)定標準,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理人員1—3元/項/次;

 。ㄈ┲b質檢員按規(guī)定要求每班進行質量檢查,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5—20元/次;

 。ㄋ模┊a品堆碼應按操作規(guī)定在指定倉位分類堆放、標識準確、遮蓋完好,未執(zhí)行,處罰責任單位直接責任人、班值長、管

  理人員1—4元/堆。

  第十四條本問責制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分公司原有相關制度與之不符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本問責制解釋權由安全質量管理處負責。

產品質量制度3

  1、范圍

  適應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質量是企業(yè)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yōu)劣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為了完善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確保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使產品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質量獎罰過程監(jiān)督。

  3.2總經理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獎懲原則

  4.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根據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4.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鼓勵員工為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正確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4.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作業(yè)流程與獎懲制度內容

  5.1、生產、檢驗產品質量百分比標準

  5.1.1普通件

  注:檢驗員抽檢過程中,如發(fā)現不合格品或廢品由生產員對其進行全檢合格后通知檢驗員,檢驗員再按照以上比例進行重檢。

  5.1.2主要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注的主要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及組裝,產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規(guī)范要求的誤差,嚴禁不合格品的產生,合格率應達到98%以上。檢驗員對各環(huán)節(jié)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以保證產品質量使損失減少至最低。

  5.1.3關鍵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注的關鍵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組裝,產品不能出現任何缺陷必須保證產品質量100%合格。檢驗員對各環(huán)節(jié)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生產過程中對無法補救不能滿足產品質量的產品做報廢處理。

  5.2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生產質量狀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5.2.1.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對上道工序進行檢驗,如發(fā)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產生,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5.2.2.對當月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季度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半年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300元。

  5.2.3檢驗員根據日常檢驗及工作狀況,季度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200元,半年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協(xié)件)

  5.3.1.技術部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材料采購標準及技術要求,并發(fā)放至采購部和質量部;采購員須按照技術部制訂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質量部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標準,實施檢驗;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5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100元;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罰款50元;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罰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購(外協(xié))到廠后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填寫《入庫單》并通知檢驗員,檢驗員根據《入庫單》對來料按照技術標準、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庫單》上簽字并出具《檢驗報告》;倉庫保管員根據檢驗員入庫單的簽字和《檢驗報告》辦理入庫手續(xù)。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庫,檢驗員須上報,經質量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未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罰款100元。如未上報檢驗員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倉庫保管員罰款1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fā)現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考核罰款200元。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檢驗員每次考核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3.倉庫發(fā)往車間的材料須填寫《出庫單》,《出庫單》零件標識清晰、完整(應包含:出庫日期、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批號、原材料生產/加工日期等),車間領料人員如發(fā)現《出庫單》標識不清者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車間的.標準件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考核車間領料人(操作員)罰款100元。

  5.4技術管理

  5.4.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戶重大抱怨,對相關產品工程師責任人考核罰款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罰款300元。

  5.4.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yè)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應出具作業(yè)指導書及工藝相關技術文件。生產員工按照作業(yè)指導書及工藝文件進行操作,如現場操作無作業(yè)指導書及工藝文件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100元。

  5.5檢驗管理

  5.5.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罰款50元。

  5.5.2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xù)產生。如長時間(30分鐘以上)不能正常生產通知組長并上報生產部負責人和質量部負責人,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對檢驗員發(fā)出停止生產要求而生產員工拒不執(zhí)行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100元。

  5.5.3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急生之所急,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且造成生產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責任人罰款20元。

  5.5.4檢驗員根據組裝員工組裝的產品的不同,進行過程檢驗。

  5.6現場控制

  5.6.1.生產工藝和作業(yè)指導書由技術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fā)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書由設備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fā)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罰款50元。

  5.6.2.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fā)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

  備維修申請單″上報生產部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罰款20元,設備帶病作業(yè)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10元。點檢表每日與生產報表一同交于生產部。

  注:"點檢表″每天將點檢情況按符號劃入格內

  完好√ 異! 待修 × 修好 ○

  5.6.3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或組裝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產品零部件等,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導致工具損傷,根據工具價格每次考核罰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質量損失者根據零部件價格考核罰款30~100元。

  5.6.3.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出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并填寫“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罰款100元。

  5.6.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作業(yè)指導書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組裝,根據生產計劃填寫“交檢單”并記錄過程、領料數據、合格零件數據、造成廢品等,檢驗員對此數據與“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進行核對,未按要求記錄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罰款20元。

  5.6.5各組裝員工(首件)根據自行組裝產品需要,通知檢驗員進行過程檢驗并將檢驗內容填寫“交檢單”,檢驗員檢驗合格后蓋合格章。

  注:嚴禁標準件丟失,標準件丟失后領用將記錄考核中。

  5.6.6對自行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交檢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檢驗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罰款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須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部主管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fā)現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檢驗員罰款200元,考核操作員罰款100元。

  5.6.7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yè)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qū)域且區(qū)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fā)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組長罰款50元。

  6、質量處罰流程

  6.1、質量部開具罰款單

  6.1.1、責任人確認

  6.1.2主管領導確認

  6.1.3報人力資源統(tǒng)計

  6.1.4總經理批準

  6.1.5報財務扣款

  7、質量獎勵流程

  7.1、質量部開具獎勵單

  7.1.1部門負責人確認

  7.1.2品管部確認

  7.1.3報人力資源統(tǒng)計

  7.1.4總經理批準

  7.1.5報財務獎

產品質量制度4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 品質部門工作的組成

  品質部門的工作分兩大部分

  1.質量管理工作

  2.質量檢驗

  由于公司電子電力產口涉及用戶的人身安全問題,檢驗工作不實行計數抽樣法,而采取全額檢驗,對于外購件按公司實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產廠、定供應商、定合同)要求進行。

  二.品質部工作的特點

  1.質量教育培訓

  宣傳“質量就是生命”的指導思想,實行質量一票決制,質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視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質量培訓工作則是配合公司總的培訓計劃,加強專業(yè)基礎知識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2.質量控制檢測

  對關鍵工序設立質量控制點,目前在機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庫兩控制點,在生產部設立元器件,焊接、調試、成品庫四個控制點,所有這些控制點對材料、元器件進廠到外協(xié)、加工、焊接、調試、半成品庫都實行全額檢測,對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嚴禁流入下道工序,并嚴格執(zhí)行更改代用手續(xù)。

  3.質量統(tǒng)計

  根據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各控制點按月作好質量統(tǒng)計工作并上報品質部,它是質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質量部分的重點依據。部門匯總后,按月上報公司并視情況作出質量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合格率指 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表彰優(yōu)秀。

  4.質量信息反饋

  公司建立統(tǒng)一的質量信息反饋卡片,將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及時與技術部門及生產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分析改進、處理,做到用戶滿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進。

  反饋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準確,處理要及時,這樣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戶中的信譽。

  對于用戶使用安裝調試中存在的.問題,除了在產品中增加必要的說明文件外,對于較復雜的問題,公司還將組織學習班、培訓班和加強現場服務。

  5.質量分析會議

  加工生產過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要定期對重點部門、班組召開質量分析會議,會議綜合各方面發(fā)現的問題,并分析發(fā)生質量問題的原因,采取改過的措施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目的,此類分析會由品質部主任召開,會議以專題為主以解決問題,得到改進為目的。分析會議可以為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涉及的部門可以是單一的生產部門、技術部門,也可以綜合到供應部、經營部等。

  6.計量工作

  計量工作是開發(fā)、生產、檢測的保證之一。由于公司條件的限制,計量手段比較欠缺,目前長度計量工作以外單位(計量站)協(xié)作為主,再半年至一年進行一次,儀表計量只能進行簡單的過渡計量,這方面的工作還有待加強和投入。

  7.質量事故的處理

  公司制定了一個事故處理辦法,質量事故按造成的損失大小分等級進行處理。

  公司本著以預防控制質量事故為主,處理僅僅是次要手段。

  三、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2.內容與要求

  2.1. 公司質量工作計劃的組織、協(xié)調、指導、督促和檢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通常開展。

  2.2. 組織編寫有關質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3. 收集和處理質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質量動態(tài)。

  2.4. 質量檢驗統(tǒng)計工作。

  2.5. 組織編制檢驗指導書。

  2.6. 質量獎懲工作

  2.7. 組織產品例行試驗

  2.8. 參與新品開發(fā)和關鍵項目的審查和鑒定工作

  2.9. 匯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公司各項產品的質量指標

  2.10.質檢人員的培訓、學習和提高工作。

  3.責任和權限

  3.1. 責任

  3.1.1.對公司出廠的產品質量負責

  凡公司出廠經過檢驗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于加工過程的錯驗、漏檢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主要責任。

  3.1.2.公司內部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廢品,由于錯驗、漏驗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責。

  3.1.3.對加工過程中違反工藝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結構件,有關檢驗人員有責任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3.2. 權利

  3.2.1.對未經檢驗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權制止使用、加工、裝配、入庫、出廠。

  3.2.2.對違反工藝的加工方法,未經試驗和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用品有權停止其加工、生產。

  4.檢查與考核

  4. 1 檢查

  4.1.1各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執(zhí)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結和特殊情況的報告是防止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對于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匯同有關部門檢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續(xù)工作,如更改資料文件、不合格的隔離處理工作。

  4.1.2品質部在做好統(tǒng)計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門工作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質量分析會議作出有關的執(zhí)行情況。

  4. 2 考核

  4.2.1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產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與預防也是依據之一。檢驗人員的考核,可依據技術含量高低、錯驗、漏驗的頻次,品質部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4.2.2由主管經理按《科技管理人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進行考核。

  四.試制件生產管理規(guī)定

  1.為了提高開發(fā)產品試制件的質量,控制試制件流向,加強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2.試制件包括機械零件及印制線路板,圖樣應完整、清晰、正確,生產前在圖樣上應加蓋供“試生產用”章。

  3.生產試制件,申請人不僅要提交蓋有供試生產用章的圖紙,同

  時填寫試制件生產作業(yè)流水單(以下簡稱流水單)。流水單在生產部領取。流水單上的公司件號統(tǒng)一按圖樣代號填寫。

  4.生產部按流水單的要求安排生產,其加工質量應與正式產品(零件)相同,應經檢驗、調試、驗收等工序才能入庫。

  5.庫房應為試制件單獨分區(qū)保管,單獨立卡建賬。

  6.試制件入庫后,保管員應核對流水單返回生產部配料處。

  7.機械加工部按生產部下達的任務單加工試制件,嚴格執(zhí)行工序檢驗與成檢。零件入庫前,應由公司檢驗員復驗,經倉庫保管員點收后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注銷。

  8.外協(xié)試制件時,承辦人應負責外協(xié)質量和進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檢驗員復驗。倉庫保管員點收后零件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理圖紙注銷手續(xù)。如果公司檢驗員復驗不合格,外協(xié)人負責進行處理。

  9.開發(fā)部或者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去倉庫領用試制件,并按規(guī)定辦理借用手續(xù),需經主管經理批準。

  10.開發(fā)部或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攜帶試制件去外廠安裝或調試、試用等,應征得主管經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時請示,應請外廠有關負責人提供收據或借條,經簽字、蓋章后回公司倉庫銷賬。

  11.對于長期滯留有外廠的試制件,倉庫應催促還貨或付款。

  12.生產部應隨時掌握試制件的進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應及時查清并向主管經理匯報

  旭升電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5日

產品質量制度5

  為了暢通信息渠道,促進信息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動格局,以更好地推動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視信息報送工作,并將此列入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議程之中。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綜合信息,反映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活動中的新經驗、新情況、新問題、新舉措。

  二、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員單位(特別是牽頭部門)、各鄉(xiāng)鎮(zhèn),要積極向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辦公室提供信息,信息報送的內容是:主要活動、做法、成效等。信息撰寫要按通訊報道的格式,事實清楚、長短不限、及時準確、署名完備。

  三、信息報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將把信息報送情況列入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考核內容。

  四、信息通報內容

  1、管理的`焦點、難點問題;

  2、發(fā)現較為突出的安全隱患;

  3、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專項檢查開展的情況;

  4、巡查的主要情況,典型案例及查處情況;

  5、其他需要通過信息通報的情況。

  五、信息通報的組織

  各相關單位的辦公室負責具體信息收集,有情況的應及時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反饋。

產品質量制度6

  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應當懸掛并嚴格執(zhí)行抽樣檢測制度、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檢測室管理制度。

  1、抽樣檢測制度

  (1)按照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方案,科學制定實施農產品檢測抽樣計劃。

  (2)每次抽取樣品須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共同實施,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范進行抽樣,及時封存樣品,按照規(guī)定事項填寫抽樣、加蓋鄉(xiāng)鎮(zhèn)監(jiān)管站公章并由抽檢工作人員、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共同簽字確認。抽樣單一式三份、分別留存。

  (3)抽樣完成后,抽檢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回檢測室,登記后交由檢測人員實施檢測,并在24小時內出具檢測結果。

  (4)檢測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檢測規(guī)程進行檢測,填寫《快速檢測原始記錄表》,在表格右側粘貼欄內粘貼好對應的`電腦數據打印紙,打印紙上應顯示檢測時間、標樣數據、樣品數據、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時登記監(jiān)測記錄。

  (5)每月初將上月抽樣檢測結果匯總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農產品上市、消費高峰期,應當每周匯總報送檢測結果。鼓勵建立信息平臺同步上傳監(jiān)測數據。

  (6)抽檢發(fā)現不合格農產品,應當在監(jiān)測結果確認后24小時之內告知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2、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

  將樣品取樣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勻(葉菜取葉片,帶皮菜取表皮,其他樣品直接切碎)

  稱取樣品(葉菜稱2克,非葉菜類取4克)

  加入20ml緩沖液,震蕩1-2分鐘

  靜置至樣品上層液體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緩沖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緩沖溶液,樣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顯色劑,比色皿加蓋搖勻

  在37℃-38℃下恒溫培養(yǎng)30分鐘

  按照檢測順序,依次在裝有空白和樣品的比色皿中分別加入

  50ul底物,搖勻后置于儀器中測定

  3、檢測室管理制度

  檢測室應當保持整潔、安靜,安裝防火、防盜設施,各種儀器、器皿、試劑標志清晰,不得存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檢測室,禁止在檢測室吸煙、進餐,不得在檢測室從事與檢測無關的活動。

  (3)檢測人員工作時應當統(tǒng)一穿著工作服,檢測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各類試劑應當分類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試劑應當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5)儀器設備、物品使用完畢后,應當清洗潔凈并歸還原處,保持良好狀態(tài)。

  (6)下班時須切斷檢測室電源、水源,關閉好門窗。

產品質量制度7

  為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保護產地環(huán)境,控制環(huán)境污染,使生產基地環(huán)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認真執(zhí)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guī)范,加強農業(yè)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術規(guī)范生產,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guī)范。

  三、規(guī)范化采收和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農產品的檢測檢驗力度,確保銷售的.產品符合無公害產品的標準。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加貼和管理。

  六、健全記錄和檔案,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追蹤服務體系。

  七、實行產地環(huán)境和產品質量自檢,逐步推行產地產品檢測合格準入和準出制度。

產品質量制度8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并能及時發(fā)現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的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經營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管理。

  三、主要依據

  四、產品質量檢測檢驗管理機構

  1.成員組成

  2.主要職責

  (1)組長工作職責:

 。2)質檢組成員工作職責:負責在經營全過程中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

 。3)購銷人員工作職責:負責采購合格的定點生產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4)保管員工作職責:產品入庫前保管員必須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并留存驗收記錄。

  五、管理要求

  1.產品質量要求: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應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規(guī)范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2.進貨、檢查、驗收管理要求: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準采購和銷售非法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2)采購商品時,應與生產企業(yè)簽訂規(guī)范的購銷合同,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作為購銷合同的附件;并要求產品生產企業(yè)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3)產品進入倉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xù),杜絕只見發(fā)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4)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產品的數量、規(guī)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fā)現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

 。5)煙花爆竹產品必須購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生產的產品,因此,入庫時必須核實產品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保管員在煙花爆竹產品入庫前均按合同和國家質量標準,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檢驗,驗收內容包括內外標志、規(guī)格、包裝、外觀、部件、引火線、燃放性能及其他。并做好煙花爆竹產品抽查檢驗記錄。如發(fā)現產品與合同規(guī)定或標準不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該退換的應及時通知供貨方退換或銷毀,過期的、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庫。

  (7)必須核實抽檢產品的內外包裝、標志、標識是否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 cjb10631-20xx)的要求。

 。8)必須核實入庫產品的危險等級是否高于庫房的`危險等級。

 。9)檢查是否是國家禁止生產的含氯酸鉀產品、“三無”產品、劣質產品等,保證商品質量。

  (10)煙花爆竹入庫應詳細登記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11)省煙花爆竹質檢站或其他質量檢驗機構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時,企業(yè)相關人員應協(xié)助配合,不得阻擾。

  3.產品儲存管理要求:

 。1)按照煙花爆竹儲存管理的要求儲存煙花爆竹,保證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

 。2)煙花爆竹產品從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條件下運輸、貯存,保持期三年。產品出庫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過期產品不準出庫,禁止銷售過期產品。

  4.不合格產品處置和跟蹤:

 。1)嚴格按照gb10632《煙花爆竹計數抽樣檢查規(guī)則》驗收,凡不符合規(guī)則的,均為不

  合格產品。

 。2)公司售出的所有產品,要在銷售網點設置信息反饋,跟蹤調查專業(yè)人員,如發(fā)現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立即上報公司負責人處理。

 。3)公司接到有關產品質量問題報告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并組織核實。

  (4)對不合格產品,需運回廠家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運送;不合格產品運回廠家后,廠家要出據運達證明;如需就地銷毀的,應在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在統(tǒng)一銷毀,必須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數量、實施銷毀人員幾人,檢查核實人員等。

  (5)嚴禁銷售或降價處理不合格產品。

  6.對煙花爆竹質量事故的處理:

  因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造成經營戶、消費者損失和人身、財產損害,由公司協(xié)助生產廠家進行處理,保護經營戶、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獎懲制度

  1.獎勵: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在執(zhí)行本制度過程中認真履職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后,酌情獎勵。

  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后,對相關責任人酌情處罰現金10―100 元。

  (1)業(yè)務員采購產品把關不嚴格,購入了非法產品的;

 。2)保管員檢查產品不仔細,讓問題產品入庫的;

  (3)產品胡亂堆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要求的;

 。4)產品沒有做到先進先出原則導致出現過期產品的;

 。5)讓過期產品出庫的;

  七、相關記錄

  煙花爆竹產品入庫抽查檢驗記錄表

八、本制度于20xx年5月12日修訂。

產品質量制度9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據農業(yè)部制定的“產地環(huán)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產品衛(wèi)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須統(tǒng)一采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采購的`農藥必須“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情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guī)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yōu)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注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及時收集處理,盡量減少環(huán)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tǒng)一采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須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情況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fā)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后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按照農產品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產品質量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施工質量達到合同要求,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提供顧客滿意的產品,為認真貫徹質量方針,實現公司質量目標,落實工程主體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力度,規(guī)范工程質量管理,對工程質量問題(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及責任追究。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

  第三條引用標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四、《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guī)定》。

  五、GB/T19001-20xx/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六、GB/T50430-20xx《工程建設施工企業(yè)質量管理規(guī)范》。

  七、ZYGS/SC01-20xx《質量手冊》。

  第四條術語和縮寫

  一、引用ZJYGS/SC01-20xx《質量手冊》中的術語。

  二、中建一局集團。

  三、公司所屬各分子公司、各項目經理部、各架子隊統(tǒng)稱為各單位。

  四、“四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

  第六條安全質量管理部是質量問題處理及質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jiān)督與檢查,并負責組織嚴重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評審和處理。并對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提報處理意見,上報質量委員會討論結案。

  第七條工程管理部、物資管理中心、企業(yè)發(fā)展部、人力資源部參與嚴重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評審與處理。

  第八條各單位安全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評審和處理,并對處理結果實施檢查驗證。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jiān)督、檢查,對各單位發(fā)生的質量事故,會同安全質量管理部共同調查,提報處理意見。

  第十條財務部負責對各單位經濟處罰的收繳。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獎勵及行政處分人員按規(guī)定承辦手續(xù)。

  第三章過程實施與控制

  第十二條質量問題分類

  一、一般質量問題:

  不影響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剛度及完整性,但卻影響美觀或耐久性。

  二、較嚴重質量問題:

  不影響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卻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結構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時還會使人有不舒適和不安全感。

  三、嚴重質量問題:

 。ㄒ唬┙浾、加固或返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雖不作為質量事故處理,但視為嚴重質量問題,應將工程缺點記入施工日志及有關竣工文件內。

 。ǘ┯绊懡ㄖ锝Y構的承載力或使用安全。

  第十三條質量事故分類

  一、質量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

  二、質量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

  三、質量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質量事故。

  四、質量特別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質量事故。

  第十四條質量問題的控制范圍。

  一、外購產品(含顧客財產)。

  二、施工過程中的半成品及檢驗批、分項工程。

  三、電器產品。

  第十五條質量問題的評審與處理

  一、施工(生產)中發(fā)生的一般質量問題由責任單位質量檢查人員填寫《質量問題通知單》,責任單位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整改,質量檢查人員并監(jiān)督責任方整改驗收。

  二、施工(生產)中出現的較嚴重質量問題,由質量檢查員填寫《質量問題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并由各單位領導組織安全質量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評審、制定整改措施、驗證,做好記錄。

  三、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嚴重質量問題,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組織安全質量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評審、處理、驗證,做好記錄。

  四、各單位材料員、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人員共同對有質量問題的采購物資進行評審、判定、做出處理。

  五、合同要求時,對讓步處理的質量問題,應向顧客提出申請或派員參加共同評審,記錄質量問題情況,顧客同意后,方可轉序施工或交付。

  六、發(fā)現質量問題涉及到設計單位,應通知設計單位,邀請派員參加共同評審并確定處理方式。

  七、如發(fā)生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評審處置。

  八、對監(jiān)理工程師填發(fā)監(jiān)理記錄、整改通知書,各單位有關領導及部門監(jiān)督責任方處理并檢查驗收,進行問題封閉。

  第十六條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一、施工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包括返工處理、返修處理、讓步處理、降級處理和不作處理等。

  二、當對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進行處理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要求:

 。ㄒ唬┙浄倒ぶ刈龌蚋鼡Q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ǘ┙浻匈Y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三)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ㄋ模┙浄敌藁蛘呒庸烫幚淼姆猪、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xié)商文件進行驗收。

  三、當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fā)現產品質量問題時,公司應對質量問題進行評審,做出處置決定,采取與質量問題的影響或潛在影響程度相適應措施。

  四、保持質量問題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

產品質量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tǒng)和持續(xù)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jiān)測、普查和專項監(jiān)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是指為了監(jiān)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 農業(yè)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和本行政區(qū)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 農業(yè)部統(tǒng)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qū)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jiān)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風險監(jiān)測

  第八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jiān)測。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建設規(guī)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jiān)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jiān)測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jiān)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jiān)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jiān)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jiān)測品種、監(jiān)測區(qū)域、監(jiān)測參數和監(jiān)測頻率。

  第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tǒng)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jiān)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jiān)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jiān)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yè)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jiān)測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fā)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的,監(jiān)測結果可以作為執(zhí)法依據。

  第三章 監(jiān)督抽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 監(jiān)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zhí)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xié)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jiān)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 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 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jiān)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 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 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tài)、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guī)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 檢測機構不得將監(jiān)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 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 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jiān)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 復檢由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jiān)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 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 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jiān)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jiān)測數據保密規(guī)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 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產品質量制度12

  1. 目的

  為更好的提高產品生產質量,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聽取顧客及相關方的意見和要求,更好地運用統(tǒng)計技術,加強對產品質量運行趨勢實施控制,尋求更好的解決辦法及時解決產品質量問題,不斷持續(xù)改進,提高產品質量,確保產品生產保持最佳控制狀態(tài),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生產加工的全部覆蓋產品(含顧客來圖產品)。

  3. 職責

  3.1 質量保證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組織實施本制度。

  3.2 其他相關部門執(zhí)行本制度,實施過程質量控制的管理,并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產品質量回訪。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產品質量回訪

  4.1.1 產品質量回訪每月進行一次,在顧客及相關方所在地進行,雷打不動;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增加,可臨時組織進行。

  4.1.2 產品質量回訪由質量保證部組織進行,由生產部、技術市場部、相關生產車間的相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參加。

  4.1.3產品質量回訪主要解決我廠生產的ct、光機等數字醫(yī)療產品,干燥機、熱風爐等系列產品,其他顧客來圖產品等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圖紙設計問題、工藝設計問題、工裝設計問題、產品制造問題等所發(fā)生的質量問題。

  4.1.4 產品質量回訪的主要對象為顧客及相關方的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負責產品質量、生產等相關人員及相關產品的操作人員等

  4.1.5 產品質量回訪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顧客及相關方人員對我廠生產產品的`存在質量問題的意見和對我廠生產產品的改進要求;對我廠相關服務的意見及對我廠相關服務的改進要求。

  4.1.6產品質量回訪由質量保證部負責記錄和匯總,對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要求應詳細記錄問題內容,匯總后形成記錄并保存。

  4.2 產品質量報告

  4.2.1 質量保證部每月10日前對上一個月的生產產品質量情況、顧客投訴情況、產品質量回訪情況及質量控制趨勢進行統(tǒng)計分析,形成月質量報告,經主管廠長審批后下發(fā)到各生產部門。

  4.2.2 月質量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4.2.2.1 當月工廠質量目標(產品質量方面)實現情況統(tǒng)計分析數據。

  4.2.2.2 產成品及零部件完成情況統(tǒng)計數據。

  4.2.2.3 當月產品質量事故情況統(tǒng)計及原因分析。

  4.2.2.4 當月顧客質量投訴情況統(tǒng)計及原因分析。

  4.2.2.5 當月產品質量回訪情況統(tǒng)計及原因分析。

  4.2.2.6 糾正措施建議及事故處理結果。

  4.2.3 質量報告制度要求

  4.2.3.1 檢驗員在日常檢驗工作中認真按照合同或產品分類填寫檢驗記錄,并逐步向按照零件分別填寫檢驗記錄過渡,適當時,實行檢驗記錄按零件填寫。

  4.2.3.2 下序檢驗員應對上序檢驗員的檢驗結果進行重新檢驗或確認,并建立檢驗或確認記錄,沒有重新檢驗或確認記錄或簽字應視為漏撿。

  4.2.3.3 對檢驗過程中發(fā)生的不合格品,檢驗員應認真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單即使上報。質量保證部適時組織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處理。

  4.2.3.4 檢驗員與每月5日前對本人上一個月的檢驗記錄進行整理及統(tǒng)計分析,并認真填寫質量月統(tǒng)計記錄單與檢驗記錄同時上報。

  4.2.3.5 質量保證部依據檢驗員上報的月統(tǒng)計記錄單、檢驗記錄及產品質量回訪記錄進行統(tǒng)計分析,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提出解決問題的要求,解決問題的時間,及問題解決后的驗證部門及驗證人要求等形成月質量報告。

  4.2.4 質量保證部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按照4.2.2的內容形成季質量報告,并于每年的1月份形成上一年的年質量報告,審批并下發(fā)。季質量報告和最近的一個月質量報告可形成同一報告下發(fā)。

  4.3 質量保證部負責按照解決問題的時間要求,對負責解決問題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跟蹤驗證,并將問題解決結果上報廠長,通報顧客及相關方。

  4.4質量報告的統(tǒng)計分析數據可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及檢驗人員的考核依據。產品質量回訪及報告的相關記錄由質量保證部按照《記錄控制程序》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保存。

產品質量制度13

  一、監(jiān)管人員崗位職責

  1、領導和指導制度。監(jiān)管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檢測員工作責任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工作,確保不發(fā)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形成全員參與聯(lián)合監(jiān)管機制。要加強多部門協(xié)調,相互配合,形成監(jiān)管合力,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監(jiān)管水平。具體職責為:

 。1)負責糧油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負責推廣農業(yè)標準化生產,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

 。2)負責指導科學使用農藥,農作物病蟲害發(fā)生的預測預報,及時提出防治方案。

 。3)督促指導相關農場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建立生產記錄。開展相關的質量抽檢和監(jiān)管檢查。

 。4)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農業(yè)、肥料使用管理、依法查處違禁農藥。

 。5)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指導農民合理用肥。

  2、完善例會制度。要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開質量監(jiān)管會議,商討農產品質量監(jiān)管存在問題及工作中好的經驗,通報農產品質量檢測結果,研究分析國家新聞媒體或上級業(yè)務部門通報的重大涉及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不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

  3、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要牢固樹立食品問題無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意識,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實、推諉扯皮,發(fā)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或因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失職的,實行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依法從嚴處理。

  二、宣傳培訓制度

  全年至少開展宣傳活動12次,要積極通過報刊、電視、農業(yè)信息網、農民信箱等媒體和專題講座、咨詢服務、科技下鄉(xiāng)、農技人員聯(lián)基地聯(lián)大戶等活動進行宣傳,不斷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安全生產技能,切實提高宣傳的廣度和深度。

  1、宣傳培訓主要內容

 。1)黨和政府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

 。2)與人民群眾和行政相對人關系密切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

  (3)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打假治劣取得的成效,整頓和規(guī)范農產品現場秩序的重要部署、工作進展和典型案例。

 。4)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知識。

 。5)需要及時公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6)農產品監(jiān)管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經驗、新成效。

 。7)其他需要重點宣傳和培訓的內容。

  2、宣傳培訓對象

 。1)城鎮(zhèn)居民與農牧民。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常識,養(yǎng)成科學飲食的習慣,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做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維護者。讓農民了解和掌握農業(yè)生產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識,自覺抵制有害物質的投入,按標準使用農藥、抗生素、激素、添加劑等物質,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人員。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農產品科學監(jiān)管專業(yè)知識的培訓,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學監(jiān)管能力,實現嚴格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員。開展業(yè)務培訓,提高其履職能力和工作積極性。

 。4)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guī)、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等知識為主要內容加強宣傳培訓,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意識、誠信意識、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品牌意識,提高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主要措施

 。1)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主題教育活動。

  (2)采取日常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宣傳教育與監(jiān)管工作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生動活潑、富有實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質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時機,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咨詢和專業(yè)講座,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熱點問題,提高群眾識偽劣、防欺詐能力,自覺抵制不安全農產品。

  (3)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開設媒體,集中宣傳農產品監(jiān)管工作、普及

  農產品監(jiān)管法律法規(guī)和飲食安全常識。

  (4)對農產品從業(yè)人員堅持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使依法經營、規(guī)范生產成為從業(yè)人員的自覺行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人員定期進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監(jiān)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務水平。農技推廣人員要深入田間地頭,大力宣傳農業(yè)種植、養(yǎng)殖的安全知識,使農民自覺抵制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和獸藥。

  三、信息報送制度

  依照法律權限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jiān)管信息,包括檢測信息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匯報形式可電話、書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或者向社會發(fā)布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在組織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環(huán)節(jié)的生產管理和指導、農業(yè)投入品的監(jiān)管以及處置相關事故等工作中,建立要情周報、工作月報、季報等制度,每月上報工作動態(tài)信息不少于2條,報送材料要詳實,要有綜述、有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有監(jiān)測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

  四、投訴舉報制度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監(jiān)督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社會監(jiān)督。每村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協(xié)管員或信息員,協(xié)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產品生產過程進行監(jiān)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揭發(fā)和控告。監(jiān)管所收到檢舉、揭發(fā)和控告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處理不了的請上級有關部門支持配合,給舉報一個結果,以免導致不良后果。

  五、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要加強預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研究,開展風險分析、評估,及時發(fā)現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或潛在危害,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fā)生快、危害大的特點,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敏感性和應急處置、媒體應對、輿論引導的能力,一旦發(fā)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時間到現場掌握情況、分析原因。第一時間做出處置反應,包括取樣封存、問詢檔案記錄,第一時間向上級反映情況,情況要詳實,包括處置情況等。努力將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最大限度地降低負面影響。

產品質量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質量損失,實現有效勞動和長效管理,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產品質量管理包括質量考核條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質量評選獎勵的制度、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關于新產品試制和鑒定的規(guī)定、樣機試制管理等。

  第二章:質量考核處理條例

  第三條

  凡產品出廠前,因設計、計劃、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報廢的損失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責任部門承擔15%,1000元以上承擔10~15%,其中各責任部門所罰款項的80%落實責任者;凡是內外部質量損失,部門領導在收到質量通報后必須落實責任者并于二日內將落實結果書面送交質管處,否則,部門主要領導人負管理責任。

  第四條

  加強讓步率的控制:

  1、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2%以內,每超1%,扣200元。

  第五條

  加強產品檢驗,凡具備交檢條件檢驗員應及時檢查,嚴禁壓檢、錯檢,漏檢。如是過程檢的責任扣所屬部門,終檢責任扣檢計處。過程檢、終檢員應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在業(yè)務上屬檢計處領導,在問題處理上由檢計處裁決?绮块T的責任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必須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否則由所在部門承擔責任。

  1、對錯、漏檢而造成的損失每次扣責任者100~500元。

  2、凡辦理讓步單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員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經檢查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100元。

  4、凡發(fā)現質量問題,不開出缺陷品通知單,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5、公司過程檢驗中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必須將零件、材料、重量、工時、責任部門、責任者等情況填齊,并于每周一交檢計處,公司過程檢驗記錄卡,必須每月初上交檢計處,檢計處輸入電腦后交質管處。

  6、過程檢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部門領導必須如數上交檢計處,如不交,一經發(fā)現,扣責任部門領導500~1000元。

  7、嚴禁擅自更改技術條件、缺陷品通知單、工藝路線單、檢驗記錄、入庫單等質量技術文件,一經發(fā)現,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六條

  加強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部門分管質量的領導、過程檢、終檢員應嚴格把關。滲碳前的螺傘必須倒角,軸承烘套嚴禁用火焰,否則,計扣責任部門每次100元。

  第七條

  凡錯漏下零件目錄、材料、生產準備計劃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八條

  凡產品出公司后用戶反映無出庫單或漏發(fā)配件扣責任部門100-500元。

  第九條

  部門施工人員、外勤人員無權在路線單上簽字,違反規(guī)定按100元/次計扣。

  第十條

  供應、采購人員必須在公司確定承包運輸方,遇有困難,需另尋其它承包運輸方(含物價)必須請示公司生產部門領導批準,否則計扣責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應、采購造成回廠返修、報廢,公司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含材料、運輸、工廠損失費用)責任人負責索賠。采購員對采購質量負責,凡是供應、采購物資進公司不經檢計處檢查,私自投入使用,一經發(fā)現扣責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應、采購物資回公司后因質量問題影響公司生產進度和造成重大損失(含整機產品質量)扣責任人100-500元。

  3、凡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供應、采購回公司物資多次發(fā)生質量問題的,質管處會同責任部門進行分析、調查,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因責任心不強發(fā)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給予下崗處理。

  第十一條

  凡產品(零件)在庫房或生產現場因運輸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遺失、嚴重銹蝕、碰傷責任部門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條

  千元以上的設備等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職能部門,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報職能部門、生產部門領導。凡違反此項規(guī)定的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三條

  凡經判定報廢的零件立即放置隔離區(qū),每周定期由責任部門送交廢品庫;如另作它用必須辦理手續(xù),否則扣責任部門200元。

  第十四條

  零件投入裝配前須入庫,凡未入庫或未辦假入庫手續(xù)而投入裝配則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五條

  質管處須對外來圖紙進行方案復審,凡發(fā)生關鍵件報廢或整體方案錯誤,按1條款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凡第一次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未及時糾正,重復生產時出現同樣問題,則扣責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條

  凡是新品開發(fā)、試制產品對質管處及設計人員暫不考核。

  第十八條

  售后服務人員(含部門委派人員)必須書面詳細反映服務情況(產品制令、出廠日期、具體服務內容等)分析問題發(fā)生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報檢計處、質管處,否則不予報銷,對服務中發(fā)生費用必須請示生產部門領導確認,對方出具回執(zhí)方可。

  第十九條

  外部損失賠付:

  1、凡20xx年7月1日之前賠付納入責任部門的成本考核。

  2、凡20xx年7月1日之后賠付:≤1000元扣責任人200元1000-5000元扣責任人400元5000-1000元扣責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責任人1000元

  第二十條

  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領導除書面檢查外,一次性罰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條

  凡在一個季度內發(fā)生兩起重大質量事故損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離崗培訓;凡玩忽職守,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質量損失或造成極壞影響者,一經發(fā)現給予下崗處理。

  第二十二條

  凡受過各種質量處罰的部門領導和責任人,在處罰后的工作中利用職權刁難或有報復行為的,一經發(fā)現,立即下崗。

  第二十三條

  損失費用計算公式:

  1、報廢損失=材料費+全部工時×30元/小時

  2、讓步損失=讓步工時×30元/小時

  3、承包運輸方造成損失=正品價值或材料費+工時×30元/小時

  4、出廠產品損失=差旅費+天數×40元+“三包費”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未作規(guī)定的參照有關條款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等執(zhí)行。凡以前發(fā)文與本文件內容相抵觸的,宣布作廢,以本文件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屬質管處。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2月執(zhí)行。

  第三章: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對質量事故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不放過”(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者未分析不放過,質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訂不放過)的原則,增強全公司職工的質量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認真執(zhí)行我公司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工藝紀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以保證產品質量,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二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定義:

  凡設計、工藝、生產制造(運輸、儲存)檢驗等過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報廢、成批返修、降低等級或降價處理、退貨、索賠,對用戶造成不好影響或影響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完成的稱為質量事故。

  1、圖紙、工藝錯誤。

  2、生產指揮錯誤。

  3、違反工藝紀律。

  4、操作不認真負責。

  5、檢驗員漏檢錯檢。

  6、設備故障、儀表儀器失準。

  7、材料混雜或發(fā)錯。

  8、運輸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裝制造質量及工裝管理不善。

  11、根據經濟損失和影響大小,將質量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第二十九條

  重大質量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

  2、造成退貨或受到索賠并已造成不良影響。

  3、對用戶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4、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月、季或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的。

  第二十九條

  較大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1、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20小時/批以上的。

  3、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完不成月份、季度計劃或質量指標的。

  第三十條

  一般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費用1000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50小時經上的。

  3、雖不符合上面兩條,但有下列情況者:

  1)、機加工:成批生產的關鍵件的關鍵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產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況雖可回用,但影響性能或個觀使用的。

  2)、熱處理件:經熱處理的零件(包括工裝零件)出現成批開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產生嚴重變形,而使零件無法返修,或雖返修但影響零件的質量。

  第三十一條

  質量責任:

  1、由于圖紙(包括工裝、二類工具設備等)工藝文件標準錯誤造成的質量事故:圖紙尺寸差錯:設計和尺寸標注的錯誤,質量責任設計人員承擔70%,審核人員承擔30%。抄寫錯誤,由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2、工藝出現差錯:經首檢發(fā)現,其質量責任由工藝員承擔90%。操作者(四級以上)承擔10%。如工藝出現差錯雖經首檢未發(fā)現和防止,其質量責任由工藝承擔70%。檢查員承擔20%,操作者承擔10%。如操作員發(fā)現錯誤,提出異議未被接受,操作員不承擔責任。工藝員承擔的70%中,工藝編制設計者承擔60%,審核者承擔30%,會簽者承擔10%;描圖抄寫錯誤,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3、操作者造成的質量事故:

  1)、操作者不執(zhí)行“三按”、“三自”和首檢、交檢制度或工作不負責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2)、在師父指導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導的師父負全部責任。

  3)、尚未取得操作證的徒工,在無師父指導的情況下,受命于領導各管理人員下達的與本人技術不相稱的操作指令進行作業(yè),造成的質量事故,指令者承擔70%,徒工承擔30%。

  4)、因不執(zhí)行文明生產所規(guī)定的制度,導致零件成批磕碰,銹蝕的,由當事人負責。

  5)、操作者在生產中發(fā)現工藝問題,避免了損失,應有獎勵,可做為合理化建議申請計獎。

  4、檢驗人員圖紙造成的質量事故:

  1)、檢驗員首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由檢驗員負60%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2)、零件完工檢后發(fā)現質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發(fā)現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檢驗員和操作員負一半責任。

  3)、檢驗中未巡檢或巡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檢驗員負責制30%工期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4)、整機出廠后發(fā)現質量問題致用戶退貨、索賠、返修等造成的質量事故,檢驗員和操作者各負一半責任。

  5)、由于檢驗員檢測不及時,影響熱處理質量而造成事故,檢驗員負90%責任,熱處理負10%責任。

  5、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質量事故:

  1)、因領導(包括廠領導)錯誤指揮或管理人員錯誤下達產品指令(包括不具備生產條件而強令下達生產指令),指使操作員違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員承擔70%,操作員承擔30%責任。如操作員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責。

  2)、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不重視質量,工序完工不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70%,生產部門領導承擔30%。

  3)、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工作失誤造成發(fā)材料(材料必須有手續(xù),無手續(xù)按錯發(fā)處理)、毛坯、零件或外購等質量事故,由庫房或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6、凡采購員因工作失誤,采購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標準件、毛坯、零件無合格證,且不合格未經檢驗就投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責任,投料者承擔40%。如已交檢,檢驗員工作失誤,判斷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檢驗員承擔40%。

  7、產品完工未檢驗開出合格證,就交經營處入庫供貨,造成用戶退貨,索賠和返修等質量事故。由檢計處和經營處各承擔一半責任,并追查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工裝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工裝制造不合格、檢驗時誤判為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工具處承擔50%責任,參加驗證的檢驗員承擔10%,工裝使用部門和工藝處的有關人員各承擔20%責任。如驗證不合格,制造工裝經濟損失由工具處負擔70%,檢驗員承擔30%。

  2、使用工裝的操作員如使用、保管不當使工裝損壞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責。

  5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工裝運輸過程中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4、已驗證的工裝,在庫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裝損壞或精度損失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保管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故障造成的質量事故:

  1、因設備大修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小維修人員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員負責。

  2、因操作員對設備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故障而出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全部責任。

  3、明知設備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員擅自自動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全部負責;如管理員錯誤指揮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揮者負70%責任,操作規(guī)程員負30%責任,如操作員事先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全部責任。

  4、設備到大修期,由于種種原因未大修而繼續(xù)使用,由生產部門廠領導、設備處主管部門領導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包裝運輸的質量事故:

  1、因包裝不好,運輸和保管中包裝箱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包裝工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如未交檢,則包裝工負全部責任。

  2、運輸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

  質量事故報批辦法:

  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先檢驗員開出不合格品單,或報廢單,并及時通知生產部門領導。

  第三十五條

  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制度的規(guī)定判斷,是否構成質量事故;如已構成質量事故,質管領導小組應會同責任班組的組長和質管員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幫進行分析;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如事故責任不是生產部門,則檢計處質量信息員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并責任處室;責任處室質管領導小組按前述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由責任部門的質管領導小組在一星期內填寫“質量事故分析報告表”,一式三份;根據本制度處理規(guī)定填寫好處理意見,轉交檢計處簽署意見(對事故情況予以證實);再轉交質管辦,質管辦接到報告表后于5日內代表公司簽署最終處理決定后,再將報告表返回檢計處和責任部門各一份,另一份質管辦留存?zhèn)洳椤?/p>

  第三十七條

  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由質管辦送交總工程師或總經理處理決定;對于重大質量事故,總工程師和廠部視情況召集廠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作出決定。

  第三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處理規(guī)定:

  1、凡產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半年;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外,賠償經濟損失0.2%;以上情況除經濟處理外,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后果并給予其他行政紀律處理。

  6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2、凡產生較大質量事故的責任感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二個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三個月;

  3、凡生產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為一般質量事故的)扣發(fā)一個月獎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個月。

  第三十九條

  注意事項:

  1、凡有關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或檢驗部門及人員,違反國務院“工業(yè)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中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級部門已按“條例”進行處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處理。

  2、操作者、檢驗員、管理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如實反映質量事故真相,凡弄虛作假、夸大、縮小和隱瞞事故,推卸責任者,加倍處罰。除經濟上予以制裁外,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

  3、質量事故的責任必須落實到人,不得含糊地定“XX小組”“XX檢查站”等,填寫清楚缺陷單和事故分析單,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計損失價值系指造成報廢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數之積再加材料費用之和。作回用處理的事故損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時計算損失。

  5、按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的款數,除賠償費由財務處歸入成本外,扣罰的獎金和下浮的工資應交質管辦,作為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獎勵表彰先進的費用。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質管辦應將質量事故處理情況按考核要求填寫表格,通知責任部門,勞資處或財務處,以便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并適時通報全廠。

  第四章:關于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

  評選獎勵的制度

  第四十一條為推動全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開展,促進企業(yè)升級工作,不斷提高我廠的產品質量,經濟效益和產品的競爭能力,我廠將開展評選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現將這些活動作如下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評選條件:

  1、凡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生產工作任務,無違反公司規(guī)章行為,全年無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均可參加評選:

  2、機加工人全年廢品和讓步品率合計均不大于1%。;焊接工人全年無廢品。

  3、工序管理點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符合第1條規(guī)定。

  4、檢驗員全年對質量的錯漏檢次數不超過2次。

  5、對提高改進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的職工(創(chuàng)造價值或避免損失價值在3萬元以上)。第四十三條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評選條件:

  1、各部門或班組的質量管理員除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積極完成質管員的各項職責,使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活動卓有成效者。

  2、在開展質量管理活動中,如QC小組,工序質量管理點等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7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評選辦法:

  1、信得過個人標兵由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全年的廢品指標統(tǒng)計和工作實績評選上報質管處審核,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批準。

  2、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由各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提名,上報質管處審核批準。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每年年終評選獎勵一次,以精神獎勵為主,并輔以物質獎勵。

  第五章: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

  第四十六條全面質量管理,就是公司全體職工及有關部門同心協(xié)力,把專業(yè)技術,經營管理,數理統(tǒng)計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從而用最經濟的手段,生產用戶滿意的產品。全面質量管理的特點,是從過去的事后檢驗、把關為主轉變?yōu)轭A防、改進為主,從管結果變?yōu)楣芤蛩;因此必須發(fā)動公避開的全體人員,全部門參加到質量管理的各種活動中去,依靠科學管理的理論,程序和方法,使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為此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為了發(fā)揮操作員、管理人員和檢驗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把產品質量的“預防和把關”結合起來;對產品質量實行控制,開展“三自”、“三驗”、“三按”、“三不放過”活動:

  1、“三自”即:自檢、自分、自蓋工號。

  自檢:即每個操作者對自己加工的零件進行自檢,確定是否符合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

  自分:操作者自己檢驗的零件,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開存放。自蓋工號:在自己加工的零件上蓋上工號,以明確責任。

  2、“自檢”即:首檢、巡檢、完工檢(入庫檢)。

  首檢:操作者對每班或每批加工的首件,必須交檢驗檢查,以防止成批報廢。

  巡檢:檢驗員每班不少于兩次到自己分管的范圍內臨床巡檢,做到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問題。

  完工檢:每個零件完工后,檢驗員都應該進行完工檢(全面檢查),防止不合格品混入。

  3、“三按”即按圖紙、按工藝、按技術標準進行生產操作。

  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三按”生產。操作前必須認真消化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三按”生產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和違反“三按”生產造成的質量事故,按廠關于工藝紀律的有關文件處理。

  4、“三不放過”即出了事故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開會分析,做到:不分析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沒有查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擬訂防止事故再發(fā)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四十八條建立質量分析會議制度:

  1、公司質量管理會每個月召開一次分析會議,對每個月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一步的整改計劃。

  2、公司質量分析會,每批產品生產制造前召開一次,每批產品生產制造中期召開一次,總工程師主持,有關處室分廠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參加。質管處負責會議的準備,組織下發(fā)會議紀要和執(zhí)行中的檢查和協(xié)調工作。

  3、科室的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10天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應運用排列圖,因果圖和

  8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對策表等數理統(tǒng)計法對本部門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4、若緊急重大質量問題,立即召開公司質量管理會,分析問題原因,解決方法。

  4、科室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公司質管處考核。第四十九條對關鍵部位和關鍵件實行質量管理點控制:

  1、為確保產品的成品質量,使以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包裝的生產全過程,主要工序的選題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須對其實行有效管理。

  2、管理點的設置由工藝部門負責提出,經廠質管處及有關部門討論后確定,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3、具體作法按“工序質量管理點”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五十條用戶訪問活動:

  用戶訪問活動體現了質量管理中“用戶第一”的思想,這一活動要求充分發(fā)動群眾,開展優(yōu)質服務,滿足用戶的要求,是加速質量信息反饋的重要途徑之一。

  公司內訪問:

  1、集中訪問:每年組織1~2次由公司領導帶隊,有設計、工藝、檢驗、銷售和質管等部門參加的對主要用戶進行訪問。調查了解用戶要求和產品使用情況,并開展服務工作和市場調查。

  2、個別訪問:由經營處在進行產品銷售和市場調查的同時,對用戶訪問或在為用戶服務時向用戶進行訪問。

  用戶訪問后要有訪問記錄,并由訪問的部門整理成質量信息反饋資料送有關領導和質管處,供領導決策和有關部門制訂質量改進計劃。

  第六章:QC小組活動管理:

  第五十一條QC小組是發(fā)動公司全員參加質量管理活動的好形式,公司職工圍繞公司的方針目標,運用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以改進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為目的而組織起來開展活動的小組;它可以在行政班組中建立,也可以是跨班組或部門的以質量攻關為主的QC小組。

  第五十二條QC小組在各級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圍繞本部門質量方針目標,創(chuàng)優(yōu)活動;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工具解決問題。QC小組必須向質管辦進行注冊登記,有活動課題和活動計劃;并進行活動情況記錄。課題完成后要向質管處上報成果,寫出書面資料,參加成果發(fā)表。

  第五十三條由質管處和有關部門每年舉行1~2次公司級的QC小組成果發(fā)表會。成果發(fā)表會的評委會要有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QC小組成果評價視其對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小,采取活動評價和成果評價相結合,現場檢查與會場發(fā)表相結合,以現場為的的評價方法。

  第五十四條QC小組活動情況及成果列為各部門推行TQC活動的內容之一進行考核。各行政小組的QC活動成果作為對各班組進行公司模范班組驗收的條件之一進行考核。

  第五十五條開展質量“信得過”活動:

  質量“信得過”,即在質量上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產品質量做到自己信得過,檢

  9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查員信得過,用戶信得過,國家信得過。質量“信得過”活動分為:

  第五十六條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活動:

  信得過班組必須是合格班組,驗收達到信得過班組的標準。由班組建設歸口部門統(tǒng)一進行驗收和獎勵。

  第五十七條開展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活動:

  “信得過”個人標兵必須是完成全年下達的生產任務,全年無質量事故者。機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0.5%以下;鑄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2%以下;工序質量管理點的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在廠規(guī)定的考核指標以內。每年由各生產分廠提名報質管辦,由質管處審查后報廠工會在年終總結評比時作為單項標兵進行一次獎勵。

  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質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信息在現代化管理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質量信息指在形成產品質量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有用情報和資料,它包括產品質量信息和工作質量信息二個方面,也可按信息的來源分為公司內質量信息公司外質量信息,為使我廠的質量信息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條

  質量信息工作在總師的領導下,由總師辦主管有關工作,負責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管理,交對各處室信息工作進行認真的考核。

  第六十條

  總師辦設專人負責質量信息工作,各處室指定一名質管員為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組成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網絡;見網絡圖。

  第六十一條

  質量信息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所在部門的質量信息,保證本部門質量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及時,迅速并進行編號登記和簽收其他部門傳遞至本部門的信息單。解決后進行反饋、督促按時處理解決。信息員傳遞和反饋的信息力求準確,不能弄虛作假;每年對信息員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六十二條

  各部門的領導應重視質量信息工作,及時做好質量信息的傳遞處理和反饋,支持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的工作,在本部門信息員離廠期間應指定專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條

  質量信息傳遞與反饋的有關規(guī)定:

  信息發(fā)出單位填寫一式四聯(lián)的信息反饋單。自留第四聯(lián),其余三聯(lián)交信息接收單位簽收;接收單位必須及時處理解決;處理解決后,應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如暫時解決不了的,可按規(guī)定解決措施和計劃解決期限),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聯(lián)),其余二聯(lián)應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把收到的第二聯(lián)和存根(第四聯(lián))貼在一起保存,將第三聯(lián)于每月末交總師辦,經備考核。

  第六十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應填寫質量信息傳遞單位進行傳遞和反饋:

  1、各處室每月質量分析會和用戶(下道工序)訪問后,應將需要其它部門解決的較大的問題進行傳遞反饋。

  2、各處室在是日常生產工作中,需要其它處室協(xié)同解決的,可填寫信息傳遞單,直接傳遞至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后仍需將第三聯(lián)交總師辦備查,便于考核。

  10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各處室遇到需總工辦進行協(xié)同的問題,可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交總工辦協(xié)調處理;經過協(xié)調處理由某部門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進行解決,交將結果反饋給總工辦。第六十五條

  通常情況下,信息必須在三天內按正常渠道傳遞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到信息后,必須三天內處理完畢;及時反饋至信息發(fā)出單位;如遇情況緊急,急需解決時,可在信息單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單位見“急”字后應立即處理。

  第六十六條

  出現重大質量信息,須在當月填寫信息單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處理后交工辦備案或批示后交總工辦辦理;總工辦處理后,再反饋至有關部門領導者。

  第六十七條

  每月的工藝紀律檢查以后,每季度的公司質量分析會后,每年1~2次和總經理質量診斷后,每年質量監(jiān)督站的質量抽查結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質量審核情況等,總工辦都應將存在問題填發(fā)信息單到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各部門接到信息后,應按正常渠道進行處理,傳遞和反饋。

  第六十八條

  總工辦將信息傳遞反饋的速度和信息處理的百分率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匯總到各部門全面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中計算獎金,并作為公司內年終評選質量管理獎和處室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行。

  工序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

  為了保證我公司產品的成品質量,必須利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數理統(tǒng)計方法,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進行有效地管理,判斷和消除系統(tǒng)因素造成的質量波動,使之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

  工序質量控制點根據以下原則設立:

  1、對產品的性能、精度、壽命、可靠性、安全性有嚴重影響的關鍵質量特性。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部位,或操作工藝經較精密復雜,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質量不穩(wěn)定,出現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戶反饋的主要不良項目。

  5、關鍵外協(xié)件、外購件的主要和關鍵質量項目。

  第七十二條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步驟和管理方法:

  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提出,產品的主管工藝員根據設立控制點的原則填寫質量控制點審批報告,一式四份;經公司質管處、檢計處、生產部門根據圖紙,工藝文件或內控標準的規(guī)定討論確定后,經總工辦審批后納入工藝,列入控制點的明細表,審批報告應分發(fā)到工藝、質管處、生產部門各一份。

  第七十三條

  根據我公司產品的特點,工序控制點原則上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按產品的要求確定控制點,由該產品主管工藝員編制明細表和作業(yè)指導書,明確所建立的管理點的工序質量要求,特性值的測量方法和測量工具,控制點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種為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管理點,由工藝主管工藝員制定全廠控制點的明細表,工藝守則及各管理。

  點的控制方法和記錄表格。兩種控制點技術文件經工藝主管審核,總工辦批準,生產部門會簽,報質管處備案。

  第七十四條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藝人員有權要求在某些檢查點,采購點設置控制點,并負責提出控制點的檢測手段,記錄表格。工藝員還應向這些控制點發(fā)送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掌握控制點的水平。

  第七十五條

  質管處應制訂控制點的各種考核辦法并進行考核,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xié)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控制點進行驗收及進行獎勵。

  第七十六條

  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人員必須接受TQC教育,學會運用數理統(tǒng)計方法,應按控制點的文件要求進行活動,使影響工序質量的諸因素處于受控狀態(tài)。

  第七十七條

  工序點應有明顯標記,控制點的原始數據及管理圖表應當準確齊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內送生產部門保存。

  第七十八條

  檢驗員按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對所在控制點進行督促、檢查。對于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的管理點的工件應進行全檢,并要檢查和計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記錄表,對采用控制圖管理的控制點,檢驗員應將抽查數據點入控制圖上,用不同顏色作控制曲線,并應簽名和填入抽查時間。

  第七十九條

  工藝處每月應有計劃地檢查控制點的實際狀況,并進行分析,于每季末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公司質管處。

  第八十條

  每年結合產品工藝整頓,由工藝部門的有關工藝員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的變更或工序質量提高的具體的情況(如工序能穩(wěn)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控制點進行整頓,如需撤消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經生產部門、檢計處、質管處共同研究決定,送總工辦批準返質管處備案。

  第八十一條

  質量控制點的考核:

  1、公司質管處每月不定期地到生產部門檢查1~2次控制點的情況每月5日前將檢查情況和工藝部門、生產部門上報情況匯總填入考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總工辦,一份自留備查。

  2、公避開質管處對工藝部門、生產部門、檢計處的控制點活動的檢查,納入經濟責任制中,作為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產品質量制度15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依據農業(yè)部制定的“產地環(huán)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產品衛(wèi)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狀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詳細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需統(tǒng)一選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選購的農藥必需“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狀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guī)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終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yōu)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留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準時收集處理,盡量削減環(huán)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tǒng)一選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需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狀況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fā)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納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終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根據農產品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潔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狀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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